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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離過婚,是真的嗎,他是怎樣看待女人的?

作者:趣說曆史

提及孔子,相信許多人都有所耳聞,他不僅是中國曆史上傑出的人物,更是儒家學派的奠基者。自幼我們便在學堂裡研習儒家經典,深入了解孔子的思想與文化。近日,有關孔子的個人生活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尤其是孔子的婚姻狀況以及他對女性的看法。針對這些疑問,我也進行了一番梳理,接下來,讓我們一起探究一番。

孔子離過婚,是真的嗎,他是怎樣看待女人的?

【賢者亦凡人,孔子亦有家庭生活】

孔子自子貢起便被尊稱為“賢者”。随着曆史的演進,賢者的思想逐漸深入人心,而其個人生活的細節卻愈發模糊。《論語》作為儒學的核心經典,卻鮮少提及孔子的夫人,而在《史記•孔子世家》中亦無詳盡記載。似乎孔子總是獨來獨往,除了其子伯魚偶爾陪伴外,他的家庭似乎并不完整。那麼,孔子的夫人究竟是誰?為何在《論語》中對其隻字未提?

【難以忍受的“纏綿”與“依附”】

據《禮記•檀弓上》記載,“伯魚之母死”,唐代孔穎達解釋稱:“當時伯魚之母已離異,而孔子尚在人世。”伯魚作為孔子的獨子,其母自然便是孔子的夫人。這條記載揭示了孔子在世時,其夫人已經“離異”。在古漢語中,“離異”即指與配偶分開。這意味着孔子确實有過離婚的經曆,其子伯魚是在單親家庭中成長的。考慮到這一點,《論語》中未提及孔子夫人也就顯得合情合理了。

孔子離過婚,是真的嗎,他是怎樣看待女人的?

實際上,《論語》中也透露出孔子婚姻生活的些許端倪。在《論語•陽貨》中,孔子曾言:“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在此名言中,孔子将女子與小人相提并論,并抱怨道:與女子親近,她們便不知規矩;疏遠她們,她們又心生怨念。正如李澤厚所言,孔子對女性性格的描述确實相當貼切。

《論語•鄉黨》記載,孔子是一位嚴謹的君子,從飲食起居到禮儀舉止都嚴格遵循紳士風範。如此嚴謹的君子,自然難以忍受女子的“纏綿”與“依附”。這種印象顯然來源于孔子的婚姻生活。或許,孔子的夫人當年正是他的一塊“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靠近她,她則常常“依附”且“不遜”;遠離她,她又抱怨孔子無情無義,泣不成聲。久而久之,再加上孔子忙于政事,最終還周遊列國,離家遠行,家庭沖突自然更新,最終導緻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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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孔子的婚姻生活并不如意。那麼,這位與他離異的夫人究竟是誰呢?《孔子家語•本姓》記載:“孔子十九歲,娶于宋之亓官氏,一年而生伯魚。”由此可知,孔子十九歲時便娶了這位夫人,她來自孔子祖籍地宋國的“亓官氏”,一年後生下兒子伯魚。正是這位亓官夫人,最終與孔子離婚。然而,根據李零先生的研究,他認為孔子的夫人“亓官氏”應作“并官氏”。是以,我們按照李零先生的觀點,将孔子的夫人稱為“并官氏”。

孔子的離婚經曆反映出早期儒家對男女婚姻持較為寬容的态度。晚清學者譚嗣同對此有獨到見解:“夫婦之間,如同兄弟,可合可分,故孔子不避諱出妻,夫婦如朋友般相處。”譚嗣同高度贊揚了早期儒家的思想,批評了清朝的理學和禮教。他認為,先秦儒家所了解的夫妻關系應如同朋友般輕松平等——若雙方不合,“分手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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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兒媳再嫁,孫子亦嘗離異之苦】

早期儒家對夫妻關系的寬容态度還展現在孔子允許兒媳再嫁這一點上。據《禮記•檀弓上》記載,“子思之母死于衛”,漢儒鄭玄注解道:“伯魚去世後,其妻改嫁至衛國。”子思作為伯魚之子,即孔子的孫子。伯魚早逝後,其妻并未守節,而是自然地改嫁至衛國。伯魚去世于公元前483年,此時孔子已六十九歲。白發人送黑發人,孔子自然悲痛欲絕,但他并未因疼愛兒子而阻止兒媳再嫁,展現了一種豁達的氣度。這一點與孔子離婚的經曆相類似,都顯得自然而毫不做作,毫無明清兩朝道學家的虛僞之氣。

孔子離過婚,是真的嗎,他是怎樣看待女人的?

孔子的孫子子思在父親去世後母親再嫁的打擊下心中留下了傷痕。據儒家原始文獻記載,他也曾經曆過離婚。據《禮記•檀弓上》記載,“子上之母死而不喪”,鄭玄注解道:“子上乃孔子曾孫、子思之子名白者之母已離異。”由此可知,孔子的曾孫子上之母亦曾與其父子思離異。

孔子本人有過離婚的經曆,其兒媳改嫁,孫子亦曾離異。然而文獻中并未提及子思離婚的具體原因,我們隻能根據現有文獻進行推測。

《檀弓上》有載,子思于其離異之妻過世後,對其子子上言,此女雖曾為我妻,亦為我兒之母,然今已非我妻,故不可再視其為子之母。是以,我兒無需行喪母之禮。在離婚之事上,子思似較孔子稍顯狹隘,對前妻隐有難以言明之怨。此怨究竟源于其母改嫁之記憶,抑或與前妻情感不睦,無從得知。然而,孔子一家三代皆有離婚或再嫁之經曆,這無疑映射出早期儒家在男女與婚姻問題上較為開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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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男女,乃人生之大欲

早期儒家深信,男女間之正常欲求,合乎自然之道。《禮記•禮運》一文,李學勤先生以為出自孔子弟子子遊一派,自能代表早期儒家之觀點。此篇中言:“飲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直陳人之正常欲求合乎自然法則。《禮記•内則》更進一步提出:“妾雖老,年未滿五十,必與五日之禦。”即言,即便妻子年老,但隻要未滿五十,亦應滿足其性之需求。此背景,對了解孔子離婚及允兒媳改嫁之态度,大有裨益。

戰國之時,孟子亦認可男女之欲為自然之性。《孟子•萬章上》雲:“好色,人之所欲”;《孟子•告子上》又言:“食色,性也”;《孟子•梁惠王下》更期望:“王如好色,與百姓同之”。此等對待男女問題之開明态度,為自由離婚之接受奠定了基礎。

孔子離過婚,是真的嗎,他是怎樣看待女人的?

據江曉原先生所言,早期儒家除主張自由離婚與改嫁外,更曾提出類似現代“試婚”之觀念。《禮記•曾子問》載,新婚妻子須于婚後三月方至夫家廟拜谒祖先,若此期間雙方不和,婚姻尚可解除。此等對待婚姻之态度,實為清朝道學家所難以想象。

早期儒家因對人性有深刻之了解,故在離婚、改嫁等問題上皆顯從容。宋代,以複興早期儒家精神為目标,對婦女離婚持自然寬容之态度。

如大儒範仲淹所定之義莊規定,明确言明,若家族中婦女離婚後再嫁,家族将資助其二十貫錢;而男子再娶,則不予資助。由此可見,宋代儒家不僅允許婦女再嫁,更在經濟上給予支援。對于男子再娶,則不持鼓勵态度,此乃對弱者之保護。因離婚後之婦女,常處弱勢,更需資助。

孔門一家三代之離婚與改嫁故事,充滿了人間煙火之氣息。了解此背景,不僅有助于了解早期儒家對男女婚姻之通達态度,更有助于了解《論語》中“恕”道之核心價值,以及早期儒學之人性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