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蘇沫沫,今年60歲,退休十年,每月有5200終身俸,獨居三房間。
獨生女兒在國外工作定居,我與前夫離婚多年。
十年前,我退休,跟前夫商議,我們一起出錢給女兒買套學區房。
我的用意很簡單,當時女兒在讀研,有意想出國讀博,買房想把她留在國内。
再就是,我想讓前夫出點錢,給女兒置辦下房産,将來的事情誰說得清。
前夫剛好也有錢,他的小兒子還未成年,需要用錢的地方少。
若等他的小兒子花錢時,前夫不一定舍得給我女兒投資。
就這樣,我和前夫各出一半房款,給女兒買了一套96平小三居的學區房。
這些年,女兒在國外讀完博就留下工作,這裡的學區房,我幫她出租。
我回娘家,弟弟總是有意無意地提起過這套房,我都打馬虎眼糊弄過去。
前幾天,弟弟的兒子,也就是我娘家侄子給我打電話,說五一過來看我。
這不,一大早,我就預訂好了“小放牛”的包廂,中午一起吃頓飯。
侄子開車帶着弟弟和弟媳,還有83歲的老母親,一起來我家。
母親身體看起來比我還健朗,說話還是那麼脆聲,弟弟似乎老了許多,弟媳沒啥變化。
小侄子比以前高了,也帥氣了很多,感覺真好,親人團聚,其樂融融。
一番寒暄,喝茶後,弟弟很為難地跟我說:姐,有件事,我早就想跟你說了。
趁着今天過節,母親也在,我就臉皮厚一點,你若同意大家開心,你若不願意就算了。
弟弟醞釀半天也沒說出口,其實,我早就知道他想說的是什麼事。
還是年輕人幹脆,小侄子跟我說:姑,我的事我來說。
小侄子先把我女兒誇獎一番,又說自己也快三十歲,女朋友談了好幾年。
他想着今年年底把婚事辦了,現在房價雖不高了,但以他家的經濟條件,也全款買不起房。
小侄子提出先把我女兒名下的學區房過戶給他,這樣他就是有房結婚。
看我半天沒說話,隻顧着喝茶,小侄子說,他保證給我養老,房款他以後還給我女兒。
我看了半天小侄子,對他說,這套房,當初是5000一平買的,現在即使房價下降,也要一萬二,96平的房子,現在社群有人賣到120萬。
弟弟說,如果我們能全款買就不來找你了。
弟媳也說,反正你女兒在國外也不回來,閑着也是閑着。
母親這時也開口說,我做主了,就給我們家的大孫子先結婚,以後的事以後再說。
我隻能告訴他們,現在這套房出租,租戶簽了六年住房合同,如果違約是要出違約款的。
侄子說這錢他可以出,我說,這樣吧,我提三個條件,你們同意,房子過戶給侄子。
弟弟看有希望,侄子也趕緊說,姑,條件你随便提,我都答應你。
首先,親兄弟明算賬,這房子我賣給你,按照一萬一平,96平你給我90萬就好。
其次,這90萬不能算借款,一次性給我女兒轉賬。
最後,購房過程中的其他費用,都是你們出。
我還沒說完,小侄子就站起來,說他們要是有90萬就不來找我了,買誰的房子都花錢,為啥要買我女兒的房子。
弟弟看着我半天才說,姐。你是不是聽說什麼了?我說,現在都網際網路時代,天下哪還有秘密。
大資料一查都知道你曾到過什麼地方,說過什麼話,不要覺得誰都是傻子。
兩年前,母親跟我說她想置換一套電梯房養老,我就留心老家的房産。
一番調研才知道,母親居住的地方要拆遷,母親可以得一套60多平一房間,還有50萬的補償款。
這些母親隻字未提,而是讓弟弟跟我商議,我們姐弟兩個人各出多少錢給她換房。
我直接把網上的資訊給弟弟發過去,就沒有下文了,這才多久,他們就忘記了。
這是拿到錢,沒有要房子,母親跟着弟弟居住養老,想起我女兒的學區房了。
親人之間如果這樣痛徹骨髓地算計對方,隻會導緻親情流逝,彼此算計,沒有好結果。
我明白母親和弟弟的想法,他們認為我是個單身獨居女人,晚年怎麼也要依靠侄子。
除非我再找個老伴,或者跟女兒去國外。否則,我的晚年還是要看侄子的。
隻是他們的眼光太近,都啥年代了,養老有那麼多的方式,怎麼就一定要依靠别人。
是以,小侄子才會生氣,說出有錢買别人的房子,言外之意,就是來白要房子而已。
弟弟問話裡就已經說明,補償款已經到位了,他們才有底氣來找我。
弟媳沉不住氣,拉着我的手說,大姐,我們也沒辦法了,是補償了一些錢,跟我們預期差一半。是以,我們也隻能來求你這個親姑姑了,要不,你侄子隻能單着。
其實,我早就知道母親的房子補償了多少錢,隻是不知道啥時候到賬。
既然他們來看我,跟我說這個事情,他們就做好了,用最少的錢辦最多的事。
母親跟着摻和,她說,隻要我同意把女兒的房子過戶給侄子,我就不用管她,都歸我弟弟負責。
我就想笑,這麼多年,母親每月的終身俸比我還多,但依然讓我給贍養費,卻從不說讓弟弟也給。
用母親的話說,她的錢是她兒子的,即使她有錢,我也不能不給贍養費,這是我的責任和義務。
不論母親、弟弟、弟媳如何承諾,侄子如何起誓給我養老送終,我都說三個條件滿足,讓女兒回來把房子過戶給他,否則免談。
侄子起身摔門走了,還不忘記嘟囔一句,你就等着孤獨終老吧。随後,一個電話打過來,弟弟、弟媳,還有老媽都走了。
家裡安靜得都能聽到我的心跳。不是我沒有親情,凡事都需要講理。
房子是我和前夫給女兒買的,即使侄子買女兒的學區房,也要跟前夫說一聲。
況且,我已經讓步了30萬,弟弟、弟媳、小侄子都覺得應該白給才對。
母親雖然話裡話外地說我家是女兒,但她也沒有多少底氣,她現在也是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
我想說,親人之間,若真的涉及到利益時,才能真正看清一個人。
我不計較,不代表我就可以任意被欺騙,欺瞞,欺負。
作者:華貴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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