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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順手牽羊?8旬老人家門口放羊被罰三千,未出證執法,羊被牽走

作者:終是紅塵人

近日,有一則關于鄂爾多斯市準格爾鎮的執法事件在網絡上引起網友廣泛讨論。一名年近八旬的老人在自家門口放養的25隻羊,被地方綜合執法隊帶走,原因是“違反禁牧休牧條例”,老人還被開出3000元的巨額罰單。

這起事件除了引起老人的不解和家屬的反對,也讓許多網友質疑執法過程是否存在不合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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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隊未出示證件,直接開具了處罰通知書,這一做法顯然違背了正常的執法程式。一般來說,執法人員應出示合法有效的執法證件,告知執法依據,給予當事人知情權和詢問權,這都是維護公民合法權利的基本流程。

而執法隊不但拒絕出示證件,同時也未給老人任何陳述和辯解的機會,直接下達了處罰決定,其執法是否存在法理根據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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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老人25隻放養在自家門前小規模放牧的羊群全數帶走,這一做法本身也值得商榷。正常情況下,執法人員應根據規定給予相應警告或輕微處罰,而不應直接拉走整群羊隻。這不僅給老人日常生活帶來重大損失,也難免讓人産生“是非不分”的質疑。

羊群一旦被帶走,其生死安全問題将由執法一方負責,若發生任何意外,責任追究也将很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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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年事已高,飼養的羊群隻是小規模自給自足,并不構成破壞性牧業。執法機關理應酌情處理,給予适當豁免或優惠政策。将一紙罰單轟到老人頭上,罰款高達3000元,難免顯得困難老人。作為地方管理部門,應以“慈政”立身,而非“嚴刑”,否則執法合法性将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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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上傳到網上後,本地鎮政府從業人員隻表示“老人違規屬實,執法合法”,卻回避了核心問題的解釋。這種說法過于含糊,難以令人信服,也無法平息網友日益高漲的質疑聲音。

是否需要就“未出證執法”“羊群處理方式”等争議點給予更充分的解釋?這将直接關系到這個執法活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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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涉及8旬老人的執法事件,具有一定的争議性。作為執法機構,理應秉承“寬嚴相濟”的原則,尊重和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這起事件産生争議,從一個側面也表明我們國家行政執法工作仍需進一步改進。執法人員執行決定時需要給當事人留有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出具處罰依據與證據,這将有利于維護執法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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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生活在邊遠農村的老弱病殘群衆,執行時應酌情寬大處理,不要用一個生硬的條例去束縛人情味。執法後的處置措施也需征得當事人同意,不應強行劃定黑白,這會給當事人帶來二次傷害。

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如果隻停留在一面之詞,不對各種質疑進行細緻回應,也将難以消除群衆的疑慮。建議相關部門對此事件進行重新調查研判,如果發現執法存在問題,應向老人緻以歉意,重新安置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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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部門還應總結經驗教訓,優化今後的執法規程,在保障規定執行的同時,也保障老百姓的基本權益。

維護社會秩序的同時,更需要用同情和智慧來看待每一個群眾。隻有這樣,執法工作才能真正落地風細雨,在維護法律的同時,也彌補了法律可能忽略的人性關懷。這對形成長遠的執法理念和良好的政民關系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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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關部門能認真研究論述,給群衆一個滿意的解釋,同時也通過這起事件引起深思,努力提升今後執法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