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
●合作創新采購是指采購人邀請供應商合作研發,共擔研發風險,并按研發合同約定的數量或者金額購買研發成功的創新産品的采購方式。
●創新産品,應當具有實質性的技術創新,包含新的技術原理、技術思想或者技術方法。
●合作創新采購應當建立合理的風險分擔與激勵機制,鼓勵有研發能力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各類供應商積極參與,發揮财政資金對全社會應用技術研發的輻射效應,促進科技創新。
●合作創新采購,除隻能從有限範圍或者唯一供應商處采購以外,采購人應當通過公開競争确定研發供應商。
關于印發《政府采購合作創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财庫〔2024〕13号
各中央預算機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财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财政局:
為貫徹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完善政府采購支援科技創新制度,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購合作創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政府采購合作創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
财 政 部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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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政府網 财政部網站 财政部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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