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創作挑戰賽#
4月26日,國家醫保局一則重大新聞沖上熱搜!
看下相關媒體通報:醫保卡如果出租出借,數量巨大的,将按構成犯罪論!![震驚][震驚]
再看一下具體案例,不僅要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還要被處以兩倍的罰款!!?[捂臉]
看到這個離奇結果,網友們炸了!!
網友A:說好的親人間可以共濟呢?咋說變就變了?一會風,一會雨,老百姓該信誰??
網友B:我自己交的錢為啥不能親人用?我想給誰就給誰!
網友C:照你這麼說,我買的藥也不敢讓我家人吃了?要不然會不會涉嫌違法?[發怒]
網友D:你的醫保裡有兩個賬戶,個是個人資金,一個是統籌基金,随便用的是個人資金,統籌資金用了就涉嫌違法!![捂臉]
網友E:我以為退回就可以了?竟然還有五倍罰款?開始的時候10塊錢現在380,你再罰款,更不想交了?![捂臉]
網友F:聽得我一臉懵!又是統籌,又是個人資金?老百姓好難啊![發怒][捂臉][捂臉]
寫到最後
借用網友的原話提問
醫保賬戶裡的醫療統籌和個人資金,他們倆是什麼關系?能再寫的再詳盡易懂??老頭老太太們都一知半解,實在是有點上頭[捂臉]~!
有沒有專業的人解答一下?我醫保裡的錢到底親人可不可以用?萬一像文中那樣兩倍罰款,那實在是太上頭了![流淚][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