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是小熊貓的頻道,感謝大家對我這個頭條新人的支援。希望來的朋友多多點贊,多多轉發,多多評論,祝大家新的一年裡“龍年大吉,财源滾滾”。
事情概述
視訊加載中...
有網友評論:分開來看,就事論事,亂用大燈,這點确實很讓人煩躁。買來的駕駛證,不懂規矩,這是活該。其次,砍成重傷才3年??這麼輕嗎?
視訊加載中...
看看網友們怎麼說
還不惡劣,尋畔之事,暴力歐打女人,毀壞汽車,用刀砍報警人,重傷緻殘,性質極其惡劣,手段特别殘忍,嚴懲,重判,三年半,太輕了。
看罪名啊,法官依照尋釁滋事罪判的就是這樣,如果是依照故意傷害罪就不止了。
一巴掌,基本上到不了刑責(輕傷),最多就是拘留。要多少,看對方自己考慮了。有錢的,幾萬塊小意思,肯定不願進去呆幾天。
歹徒要重判,當地政府要獎勵吳先生的見義勇為,給予一定經濟補償,不能缺席。
無緣無故嗎?沒有前面因哪有後面果?量刑時肯定會考慮之前發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