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AI創作不是法外之地,如何“以魔法打敗魔法”?

作者:青島西海岸釋出

身處技術革命的“鑽木取火時刻”,人們漸漸習慣有AI參與的生活。AI寫作、繪畫、制作短視訊、輔導學習,在感歎和運用AI“超能力”的同時,人們對相應的知識産權、資料安全、技術倫理等風險和問題也不免産生擔憂。

4月23日,全國首例“AI聲音侵權案”宣判,原告獲賠25萬元;去年,AI生成圖檔侵權第一案宣判,原告獲賠500元;此外還有繪畫創作者因Trik未經授權使用自己原創作品作為訓練資料,導緻軟體生成與原作高度相似的圖檔,而将Trik軟體主體公司訴至法院等案例。

AI創作不是法外之地,如何“以魔法打敗魔法”?

“AI生成圖檔侵權第一案”的涉案圖檔原本由原告李先生釋出在自己的小紅書賬号上

在世界知識産權日(4月26日)到來之際,我們不禁思考:AI生成物的知識産權該如何界定?我們在享受AI帶來福利的同時,又該如何解決AI給知識産權保護帶來的“麻煩”?

一、“拿來主義式”的資料“喂養”,侵權的重災區

無資料,不AI。AI大模型的疊代發展離不開大體量資料的“喂養”,把資料比作資訊時代的“石油”,并不誇張。

“什麼資料都往自家AI嘴裡塞。”人們最常使用的生成式AI,想要真正好用,離不開海量資料的“填喂”。雖然大多數研發公司聲稱自己訓練AI所使用的材料來自開源庫,但時常有版權作品和個人隐私資訊被“誤傷”。一邊是“嗷嗷待哺”的AI大模型,另一邊是越發重視産權保護、資訊保護的使用者,兩廂如何平衡?這不僅事關資料安全,更關乎網民的切身利益。

AI創作不是法外之地,如何“以魔法打敗魔法”?

Trik未經授權使用原創作品作為訓練資料,導緻軟體生成與原作高度相似的圖檔

前段時間,某辦公軟體在其隐私政策中的表述,被質疑為濫用使用者隐私。引發關注後,官方稱已去除容易引起誤解的表述,并承諾所有使用者文檔不會被用于任何AI訓練目的。國際有名的圖像網站(Getty Images),聯合多名攝像師、藝術家,曾經将一系列圖像生成類AI開發商告上法庭,指控軟體開發商“蓄意抄襲和未經授權使用數百萬張受版權保護的圖檔”。客觀地講,“不管使用者同不同意,什麼資料都往自家AI嘴裡塞”的現象依然存在。

“AI偷走的,不隻是我的作品。”AI模型的創作,并非簡單照搬照抄,而是對資料進行了處理,甚至還可以遵守著作權法的要求,進行重新編輯,避開“查重”的比對。但一些“移花接木、改頭換面”的行為,并沒有得到來自創作者本人的授權。

AI創作不是法外之地,如何“以魔法打敗魔法”?

視訊平台對AI作曲工具Suno的推薦

而這樣“搬運”“重組”後的作品在不同平台傳播“變現”,不僅“偷”走了原作品的流量,也“偷”走了創作者的利潤空間。可受困于技術難度,人們很難證明AI抓取了自己的作品并修改編輯過,難以主張權利。同時,随着公衆傳播能力的日益強大,侵權活動更加分散、難以預防。

二、AI的産出,享有知識産權保護嗎?

阿蘭·圖靈在《計算機器與智能》開篇提問:“機器可以思考嗎?”而李彥宏的這句話恰好回答了他:“人工智能不是未來的科學,而是目前的現實。”

新技術讓潛在的知識産權保護客體越來越多,包括虛拟角色形象、人工智能創作物、大資料集合等,是否應該獲得知識産權保護?

AI創作不是法外之地,如何“以魔法打敗魔法”?

文生視訊大模型Sora

“當它擁有‘靈魂’,我們就該考慮賦予它權屬。”使用AI生成的内容是否享有著作權?“AI生成圖檔侵權第一案”的判決給了我們答案。如果作品具有“智力成果”和“獨創性”——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原創作品的“靈魂”,那麼該作品就可以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

利用人工智能生成圖檔,是否展現作者的個性化表達,需要個案判斷,不能一概而論。比如,《春風送來了溫柔》這張圖檔的設計,由原告設計人物的呈現方式、選擇提示詞、設定相關的參數,并繼續增加提示詞、修改參數,經過不斷調整修正,最終獲得了涉案圖檔。這個過程中,進行了智力投入、展現了個人的審美選擇和判斷,并非“機械性智力成果”,具備獨創性。

AI創作不是法外之地,如何“以魔法打敗魔法”?

“如果授予保護的話,又應當把版權授予誰?”當AI的“孩子”有了“戶口”,那它的“爹媽”又該是誰?這個問題一直被各界人士廣泛讨論。有觀點認為,AI作品的著作權應屬于程式設計者;也有人認為,應該歸屬于大模型的所有者。

現階段,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不具備自由意志,不是法律上的主體。“本質上,仍然是人利用工具進行創作,即整個創作過程中進行智力投入的是人,而非人工智能模型。”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在判決書中作出如上表示。普遍的觀點認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權,應當歸屬于對該作品生成具有貢獻的主體,可能是軟體開發者、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具體可以通過合同約定。

三、讓AI解決問題,而不是成為人類的問題

斯蒂芬·霍金曾說,“我們不需要害怕人工智能,我們需要害怕的是人類自己。”生成式人工智能類應用雖然很“聰明”,但它本身并無自主意識,實質上依然是人類開發的用于資訊處理的工具。

AI正遭遇前所未有的知識産權挑戰,技術的發展和AI大模型的特性也為這些非法行為提供了更多可能性。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是合法擷取的AI模型,也可能被濫用,如将模型用于未經授權的應用領域,或者在違反許可協定的情況下進行商業化使用。

如何警惕别有用心之人,用AI進行深度僞造、詐騙、資訊竊取等更隐蔽的違法行為,“讓人工智能幫助人類解決問題,而不是成為人類的問題”?

AI創作不是法外之地,如何“以魔法打敗魔法”?

《強化資訊保護》 新華社發 商春海 作

“畫一條紅線”。AI訓練要守住底線,要以人的善治,促成AI的“善智”。大陸在AI治理中堅持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確定AI的發展始終為人類服務,而不是人被機器所控制。

近年來,大陸出台了《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多項法規和政策,明确提出生成式AI應當“尊重知識産權、商業道德,保守商業秘密”。這為AI劃定了知識産權規制的底線——尊重知識産權,避免侵害他人知識産權,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從“輸入”到“輸出”全過程都應當遵守的要求。

“以魔法打敗魔法”。技術帶來的問題和挑戰,也可用技術的進步去解決。比如,數字水印、加密、通路控制、區塊鍊等技術,正逐漸被應用于産權保護。就如科幻小說《三體》中的“思想鋼印”,這些水印和加密技術成為AI大模型的“潛意識”,在關鍵時刻能夠明确标示模型的出處和歸屬,維護模型的原創性和合法權益。

又如,2023年11月,多國簽署的《布萊奇利宣言》,其中提到AI可能會生成欺騙性内容,可能産生被有意誤用或無意控制等風險。針對上述風險的破解之道同樣來自資料——我們可以通過獲得“金子”一樣的好資料來訓練大模型等途徑,進行相關破解或應對。

AI創作不是法外之地,如何“以魔法打敗魔法”?

德國攝影師的獲獎“照片”系AI生成 圖源: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

“平衡披露與保護”。技術大跨步向前,治理的步伐須緊緊跟上。對人工智能的知識産權保護要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既是“嚴父”,也是“慈母”。

北京大學法學院易繼明教授曾表示,“科技是不斷創新的,創新總會涉及人類未知的領域,我們還不能夠完全掌握的時候,應該有一定的包容性”。對于AI領域的知識産權監管不能過于嚴苛,才能為創新真正發揮激勵作用。

重視資訊披露義務與知識産權保護之間的平衡,使人工智能作品與人類創作作品能同時在版權市場中有立足之地,互相競争、共同進步,才能最終達成人機和諧共促發展的美好圖景。

在OpenAI的官網上寫着這樣一段話:“讓人工智能為人類創造更有效率的工作,讓人類受益于人工智能。”當越來越多的行業選擇與AI結合,當相關法律法規愈加健全,我們将迎來更新的、更規範的、更可期的人工智能時代。

(編輯:L,本文由西海岸釋出制作,來源于青島宣傳,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