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提醒告誡

作者:幸福東台
提醒告誡

關于規範“五一”期間

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函

全市各經營者:

“五一”将至,為進一步規範我市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營造良好的節日消費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江蘇省價格條例》等法律法規。各經營者要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執行明碼标價規定。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或通過其他有效方式向消費者公示服務内容、項目、收費标準、收費依據、減免政策、服務流程、服務規範和投訴舉報電話等資訊,價格變動應及時調整,不得在标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費用。

三、杜絕價格欺詐行為。不得以低價誘騙消費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檔或者視訊等标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資訊;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辨別對消費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交易;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四、禁止哄擡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資訊,推動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大幅度上漲;不得在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強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務,變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務價格;不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務價格。

五、餐飲行業經營者要嚴格落實明碼标價制度。點菜單、價簽或店内其他點菜工具對同一種類、同一規格菜品的标價應當統一,不得出現“兩套菜單”,不得出現“時令價”等模糊标價。

六、酒店、飯店等住宿行業經營者要履行價格承諾,對通過電商平台、直播銷售等管道預訂房間生效訂單,不得單方面毀約或者擅自提高價格。提供客房用品收費的,應标明收費範圍、收費标準,提供洗滌、訂票等有償服務的,應标明收費項目及收費标準等資訊。

七、計程車、網約車等交通運輸行業經營者要自覺規範價格行為,按照公示的計程計價方式開展收費服務,不得收取公示服務項目之外或平台結算總價之外的未予标明的費用。

八、景區、景點要做好收費公示,嚴格規範景區景點内小商品、餐飲等延伸服務經營者價格行為。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景區、景點,要嚴格執行政府指導價,落實門票價格優惠政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景區、景點,要規範價格行為,依法依規做好門票和相關服務價格的明碼标價。

各經營者要對照上述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範價格行為。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将持續開展節日期間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嚴厲打擊不執行明碼标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将從嚴從重查處并公開曝光。消費者若發現違法線索,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鹽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提醒告誡

監制丨小東 編審丨小鹿

主編丨小飛 編輯丨小新

提醒告誡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