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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鄭元暢,錯過胡歌,林依晨的婚姻現狀如下

作者:閣說

《不夠善良的我們》,最近太火了。

目前播出六集,評分已經飙到了9.0,穩居“一周華語口碑劇集”榜首。

作為林依晨的婚後複出首作,無疑是非常成功地幫她重拾起昔日的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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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被婚孕問題耽誤了最好的上升期。即便很長一段時間都處于半隐退的狀态裡。

42歲的重回熒幕,依然還是那個“晨神”。

想到之前有人評價過趙麗穎的一句話:甜妹的盡頭是女王。

現在一看,這句話何嘗不适配林依晨呢。

林依晨和趙麗穎,有太多的共同點:

圓嘟嘟的甜美臉,單槍匹馬闖進娛樂圈,憑借與長相極度适配的傻白甜角色而爆紅。

就在大家以為她隻能演傻白甜的時候,成功轉型為實力派。

中年女演員的危機根本不存在,因為她們早已走上了女演員的另一條大路。

隻是。

回頭看林依晨的成名之路,比起趙麗穎來可能還要更艱辛。

01

1982年,林依晨出生于一個普通家庭。

5歲時父母離異,母親堅持把她和弟弟帶在身邊,獨自撫養。

母親隻是一個普通的打工族,微薄的薪水養活兩個孩子,談何容易。

直到母親因過度勞累而重病住院,林依晨才知道,這些年母親用信用卡還着信用卡的方式支撐着家裡的開銷,已經欠下了千萬台币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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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長姐的責任,她沒告訴弟弟,一邊上學一邊打工賺錢,默默扛起照顧母親、養家、還有還債的重擔。

那個時候,林依晨自己也才17歲,還是一個高中生。

2000年,一個偶然的機會下,她報名參加了《台北捷運報》舉辦的美少女比賽。

初衷很簡單,争取得個名次的話就能獲得一份獎金,這樣弟弟的電腦就有着落了。

不曾想,憑借着甜妹明媚的形象,她直接斬獲了冠軍。

這個比賽徹底扭轉了她的命運。

但對于當時林依晨而言,從沒想過普通的自己要成為什麼大明星,她隻想趁這個能賺錢的機會趕緊攢錢還債。

白天上學,放學拍戲拍廣告。每天都像上了發條一樣忙碌。

好在星途還算順利,随着知名度越來越高,戲約不斷,她成了圈内有名的“拼命三娘”。

然而代價也随之而來。

因為沒日沒夜的工作導緻血管破裂,吊威亞撞到昏迷,這些還不算。

2008年,林依晨被查出腦中長了2cm的囊腫,視力也受到了影響,必須要做開顱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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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曾報道過,林依晨在23歲就寫過一封遺書。

告訴媽媽演藝工作是自己的興趣所在,萬一自己出了事,希望媽媽不要自責。

出道6年時間,她一共拍了13部戲,每天睡兩三個小時是常态,甚至連續幾天不睡覺。

直到還清了債務,她才慢慢講重心轉到自己身上。

02

《惡作劇之吻》可以說是林依晨演藝事業裡的封神之作。

可林依晨從來不是“袁湘琴”。

袁湘琴憨傻,老是闖禍,但總有人會為她兜底。

但在林依晨的生活裡,更多的時候她是被依靠的那一個,是以她必須要足夠強大,足夠堅強。

林依晨有個外号叫“晨神”。

因為在很多接觸過她的人眼裡,她是神一般的存在,所有事她都能做到最好。

明明已經紅到發紫,學業上她還是堅持一節課不落,以優秀畢業生的身份從國立台灣政治大學畢業。

自知非科班出身,就用勤奮的态度彌補專業,一個劇本能用8種不同的記号筆做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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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作劇之吻》的導演翟友甯曾評價她:

“林依晨一直是一個律己甚嚴的人,嚴到,在某些時刻會對周遭的人也是一種壓力,如果我們不夠認真,那是不是有一點對不起她。”

她是第一個憑偶像劇問鼎金鐘獎視後的藝人。

就在所有人以為手術之後林依晨會暫别娛樂圈時,她火速進了組。

憑《我可能不會愛你》二度拿下金鐘獎視後獎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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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和名聲傍身之時,她清醒的認識到偶像劇演不了一輩子,轉頭又去英國留學,攻讀表演專業,讓自己真正成為專業的表演者。

現實生活裡的林依晨更像女版“江直樹”,什麼事都要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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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個聰明,又拼命的女孩,無論是事業的成功還是人性的魅力,都會覺得這是她該得的。

在林依晨身上,唯一能被人诟病的一點,大概就是看男人的眼光了吧。

03

28歲時,林依晨談過一段戀愛。

男方叫鄭家堯,比她大14歲。戀情被狗仔拍到後,大衆頗有不滿,林依晨很小心地維護男友。

而那個男人呢,跟朋友炫耀自己泡上了女明星,甚至說是林依晨主動倒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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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如此,鄭家堯還在《我可能不會愛你》拍攝期間,因為林依晨跟男演員的親密戲而跟她當街大吵。

這段感情,在一片勸分聲中戛然而止。

也不怪大家質疑林依晨看男人的眼光,畢竟她合作過那麼多男神。

其中有兩個人,至今都讓人意難平。

第一個,是鄭元暢。

雖然你不是袁湘琴,我也不是江直樹。但心動是真實發生過的。

曾在一個訪談節目裡,鄭元暢被問道,“到底有沒有動過心?”

他很坦然地回答:“有,很多次”。

隻是友達之上但戀人未滿,總是差了那麼一點。

還有一個,是胡歌。

胡歌曾不止一次當衆直白地表達對林依晨的欣賞,“所有的合作過的女演員裡面,她是不可抹去的一位。”

在兩人合作過後的很多年,胡歌站在頒獎舞台上,仍在感謝十年前的林依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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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也沒想到,林依晨最後嫁的是認識14年的竹馬。

他叫林于超,不是圈内人,也不是豪門。和林依晨當時的名聲和事業比,這個男人顯得十分普通。

2014年,她用十幾把傘擋住媒體的鏡頭,穿着簡單的禮服,戴着普通的戒指,堅定地嫁給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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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人生最重要的時刻,鄭元暢并沒有出席,隻是托導演帶來131400元的大紅包。

胡歌親自到場祝福,半開玩笑的說:“原諒捧花的我盛裝出席,隻為錯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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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神是真的幸福,大家當然也能祝福。

可自結婚以來,這段婚姻就槽點不斷。

包括但不限于,林依晨說最令她感動的事是老公說“你可以随時回娘家去住”;婚後淩晨四點給公婆請安;被婆家逼迫吞青蛙求子;老公帶嫩模回家……

總之,不是被說“卑微”,就是被說“賢妻”。

雖說台媒的八卦不能太信,但從林依晨本人的一些露面來看,狀态确實時好時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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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上,的确,婚姻冷暖自知。

大家遺憾的其實是,林依晨這麼棒的一個女性,怎麼也不該被“賢妻”這個詞捆綁住。

不是非要活成大女主,但起碼,要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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