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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迎來最新監管

作者:消金界
三類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迎來最新監管

近期,消金界了解到有關部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範股份制銀行等三類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的通知》,這或将是有關網際網路貸款三大檔案(一個辦法兩個通知)之後的又一個重磅新檔案。

此前“網際網路貸款三大檔案(一個辦法兩個通知)”主要包括《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管理暫行辦法》(銀保監會令〔2020〕9号)、《關于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24号)、《關于加強商業銀行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銀保監規〔2022〕14号)等(詳見《關注增信類風險,銀行網際網路貸款規定要加碼?》)。

首先明确概念,三類銀行主要指的是“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民營銀行”。消金界了解到,最新檔案共有“三個标題,10條具體内容”,看似老生常談,也有新指導新要求,對行業進一步規範發展提供有力指引。

三個主題包括:一是樹立穩健經營理念,健全業務治理體系;二是堅持全流程管理,提升自主風控能力;三是加強合作機構管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同業機構溝通交流下來,有三點需要重點關注。

01

三類銀行的監管壓力

會逐漸流向助貸機構

一些聲音認為,目前行業主要的盈利被助貸機構拿走,合規壓力卻主要留給了銀行等持牌金融機構。助貸方不僅要合規經營,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甚至是要擔負起社會責任。監管主要從三類銀行的監管入手,指導在合作助貸機構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三類銀行要對各類合作機構實施名單制管理,并由總行歸口管理(各地銀行分行支行的展業合作或将受到影響),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對合作機構名單的重檢。要在合作協定中明确合作機構的退出标準和限制性條款,督促各類合作機構遵守網際網路貸款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監管要求。

——三類銀行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和不符合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經營資質的合作機構提供或變相提供擔保增信服務。要将代償賠付前的逾期貸款形成率、客戶綜合融資成本等情況作為擔保增信類合作機構的重要評價标準。依靠代償賠付後漂亮資料很難交代,虛假的資料繁榮将被限制。

——關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三類銀行要向借款人充分披露網際網路貸款的實際年利率,年化綜合息費成本等資訊,限制合作機構不當收費行為,有效降低客戶實際承擔的綜合融資成本。

——關于催收方面。三類銀行要切實加強催收合作機構管理,嚴禁違規催收,不得與存在嚴重違規催收行為的機構開展合作。

消金界了解到,現在客戶投訴壓力主要給到了監管部門和銀行,衆多助貸機構在展業過程中的不合規地方,後面将被以合同條款強制限制,監管部門雖然不能直接處罰衆多助貸機構,但是銀行要像監管部門處罰銀行一樣,限制合作機構。

對代償賠付前逾期貸款形成率和客戶綜合融資成本明顯偏高的擔保增信合作機構,及時采取壓降合作規模、終止業務合作等措施。

對客戶投訴集中或上升較快的催收合作機構,要加大檢查頻率,積極運用科技手段提高對委托催收作業的檢查質效。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合作機構和相關人員,通過扣減人員績效,壓降合作規模、停止合作等手段嚴格懲戒。

目前實際展業過程中,合作機構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存入服務質保金,或者協定約定處罰機制,觸發違規情形将被扣款,嚴重者或将被壓降合作規模、停止合作。

02

三類銀行不應過度依賴合作機構

審慎設定目标

控制集中度

近年來,三類銀行銀行的網際網路貸款業務持續發展,對于服務小微企業和文持居民消費等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部分銀行在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的發展模式、風險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仍存在一系列問題,需要進行一系列工作。

——銀行不應過度依賴合作機構的獲客引流或擔保增信來追求網際網路貸款業務規模或盈利的短期快速增長。需要單獨對網際網路貸款業務進行規劃。

這與2024年4月實施的消金公司新規《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要求“擔保增信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餘額的50%”類似,隻是沒有給出具體比例。

——審慎設定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總規模與結構分布、單一合作機構集中度等名額,避免過度依賴單一類别的網際網路貸款業務或機構。

行業内了解,有的銀行對單一合作機構的合作餘額在網際網路貸款總餘額的比重過高,尤其是頭部那幾家金融科技機構,包括螞蟻、位元組、京東等。這種綁定幾家頭部,大做特做業務的風格,或将風險過度集中到一起。限制各家合作機構的業務占比或是一件不得不做的事。

03

徹底摸清不良貸款形成率

關注擔保增信類網際網路貸款

消金界了解到,最新監管的方向應該是關注到了處置前不良貸款形成率一這名額。銀行與助貸平台需要将擔保增信類網際網路貸款業務在代償賠付前的逾期貸款形成率徹底摸清并彙報,助貸機構也要做好配合排查工作。

——處置前不良貸款形成率,擔保增信類網際網路貸款業務在代償賠付前的逾期貸款形成率、消費者權益保護情況等要納入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績效考核體系。要加強網際網路貸款業務的專項檢查和專項審計,及時向監管部門送出相應的專項檢查或内部審計報告。

因為目前銀行與助貸機構合作時,會有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等增信類合作機構,會在借款人逾期達到約定時間時,進行代償或者賠付,是以有關部門一直對一些銀行的網際網路貸款報送的超低的不良貸款形成率、逾期貸款形成率感到奇怪和不安,如果全行業都是這種超低的不真實的不良貸款形成率、逾期貸款形成率,那麼真實的不良率到底是怎麼樣的。資料高沒有那麼可怕,可以解決問題,可怕的是根本不知道風險有多高。

本次要求銀行摸清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等增信類合作機構在代償賠付前的真實逾期情況,以及客戶的包括融擔費用和保險費用的真實借款成本,對于一些風險水準高的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等增信類合作機構,須及時進行壓降合作規模或者清退。

這對行業來說,是一種驅逐劣币的行為,各家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等增信類合作機構也可以自主做個對比和自查,對自己做通道的對外擔保的高風險、高定價的劣質資産盡早切割,以免影響後期合作。擔保通道業務雖然省心,但是也不能做徹頭徹尾的甩手掌櫃,須要行動合規起來。

事實上,網際網路貸款業務近些年發展迅速,為消費提振、金融普惠、服務實體還有當下的數字金融事業,起到了關鍵作用。之前有關部門釋出多個檔案,就是在幫助這個業務做大做強。随着業務的發展,适時更新提升監管内容,與時俱進,是行業日漸完善的展現。有關監管規定釋出以來,銀行機構優化了流程、加強了風控,保證了業務穩健營運。

目前檔案,表明一方面看重助貸機構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強調助貸機構不能做甩手掌櫃,擔起社會責任。各機構都要切實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認認真真降低客戶真實綜合融資成本,與銀行一起摸清真實的不良貸款形成率、代償賠付前的逾期貸款形成率,減少客訴、杜絕暴力催收。

我們期待三類銀行、金融科技平台等助貸機構,攜手一起規範網際網路貸款的業務經營和管理,推動網際網路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