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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黃在工作時不幸身亡,公司給予補償後,前妻帶着女兒上門索要。但是大哥黃德知道後,卻要求替侄女保管這筆錢,不同意将其交出。

作者:老白調研室

老黃在工作時不幸身亡,公司給予補償後,前妻帶着女兒上門索要。但是大哥黃德知道後,卻要求替侄女保管這筆錢,不同意将其交出。

然而他的行為卻惹人懷疑,莫不是這位伯父要吞下這筆錢吧?

老黃是一位與電業有關的勞工,在某天的工作中因為出現問題,不幸觸電身亡。公司出于多種考慮,便給出50萬賠償金解決問題。

這筆錢雖然很順利便領取到卡上,可是如何進行配置設定,卻成了很大的問題。因為老黃的父母都已經去世,隻剩兩人能夠繼承這筆錢。

其中一人是老黃的第二任妻子,另一位就是和首任妻子所生的獨女小茵。在除去相關的喪葬費等一系列花銷後,這筆錢還剩下42萬。

第二任妻子順利領走21萬,并沒有出現問題。但當時的小茵尚未成年,并不具備獨立掌管這筆錢的資格,是以如何進行配置設定,便出現一些問題。

正在此時,已經與老黃離婚多年的亞芳聽到消息,便提出要接走女兒,順便接管剩下的21萬賠償款。

事情發生後,老黃的大哥黃德最先提出反對。他便是可以讓前弟媳接走女兒,但不同意全額交出賠償款。

亞芳自然不會接受這個提議,雙友善找到村裡部門進行調解。作為小茵的母親,她自然是理直氣壯要拿回這筆錢。

可是黃德卻認為,前弟媳并沒有安什麼好心,将錢拿出去是非常愚蠢的決定。是以,他提出要保管這筆錢。

經過村委會的調解後,黃德表示願意每年支付6000元,用來供給小茵的生活開銷。而剩下的錢,将會在孩子成年後交給她自己保管。

這個提議合情合理,也并沒有什麼問題。亞芳雖然沒有達成目的,但還是拿走相應的生活費,并帶着女兒離開了。

然而,此事并沒有就此了結。半年之後,亞芳再度找上門,提出要一次性帶走所有賠償金。

她提出的理由是,黃德家裡蓋了房,有可能将這筆錢給占用了。可事實并不是如此,這不過是她想要錢的借口。

黃德因為此事氣得七竅生煙,他确實保管存折不假,但密碼卻在小茵姑父的手中。而且他後來也證明了,他也确實沒有挪動這筆錢。

但亞芳并不接受,并找到相關的從業人員,說什麼也要将錢全部拿走。雙方因為此事撕破臉,都在瘋狂地指責對方。

其中亞芳的諸多借口都是站不住腳的,就連村支書都直接上門,指責亞芳就是為了錢不擇手段。

原來,在亞芳和老黃結婚的幾年裡,她幾乎什麼活都不幹,甚至連貼身衣服都要丈夫去洗。

除此之外,她還喜歡賭博,抽煙,有很多不良愛好,有的時候甚至出去玩幾個月,一點都不關心家裡的情況。

更重要的是,她經曆過多次婚姻,不止小茵一個孩子。是以黃德的擔心,也不是沒有道理的。

事情到了最後,亞芳再次提出溝通,但依舊沒有取得成功。在暴怒之下,她竟然一氣而走,甚至連小茵都不看一眼。

年幼的小茵便抓着衣服,在後面哭喊着向媽媽跑去,讓許多人看着都非常心痛。這番舉動,更讓黃德感到擔憂。是以,他拒絕的态度一直都很強硬。

此次要錢無果,亞芳并沒有占據什麼優勢。沒過多久,她便提出要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身利益,并将黃德一家告上法庭。

可是法官在經過多番的調查和考慮後,同樣認為亞芳不适合保管這筆錢。是以,她的謀劃再次失敗。

最終,經過黃德的慎重考慮,她決定每年支付一萬元用作小茵的開銷。而剩下的錢,還是會在孩子成年後全部交給她自己保管,問題也算基本解決。

其實從亞芳的舉動和态度來看,如果沒有這筆賠償款,她還會不會要求帶走孩子呢?不管怎麼說,黃德的做法,足以配得上好大伯之稱。

你怎麼看呢?

老黃在工作時不幸身亡,公司給予補償後,前妻帶着女兒上門索要。但是大哥黃德知道後,卻要求替侄女保管這筆錢,不同意将其交出。
老黃在工作時不幸身亡,公司給予補償後,前妻帶着女兒上門索要。但是大哥黃德知道後,卻要求替侄女保管這筆錢,不同意将其交出。
老黃在工作時不幸身亡,公司給予補償後,前妻帶着女兒上門索要。但是大哥黃德知道後,卻要求替侄女保管這筆錢,不同意将其交出。
老黃在工作時不幸身亡,公司給予補償後,前妻帶着女兒上門索要。但是大哥黃德知道後,卻要求替侄女保管這筆錢,不同意将其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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