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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一代奸相秦桧的罪惡人生

作者:趣說曆史

天資狡黠,兩面三刀

揭秘:一代奸相秦桧的罪惡人生

秦桧(1090-1155),字會之,生于江甯(今南京市)。

他年少時出自一個小官僚之家,父親秦敏學曾任縣令。少年時期,秦桧拜汪伯彥為師,随後進入大學深造。因其擅長處理瑣碎事務,同學們每次外出遊玩時都依賴秦桧進行籌備,進而得了個“秦長腳”的綽号。政和五年(1115),二十五歲的秦桧成功考中進士,被任命為密州(山東諸城縣)教授,後又擔任太學學正。秦桧的妻子王氏,乃是北宋名臣王珪的孫女,她的姑父便是曾任樞密使且為徽宗鄭妃堂兄的鄭居中。是以,盡管秦桧隻是個正九品的小官,他卻與許多高官顯貴有着深厚的交往。自幼,秦桧便顯露出“狡猾陰險”的天性,從汪伯彥那裡他更是學得了一手玩弄權術的本領,這使得他在朝廷中如魚得水。

靖康元年(1126)初,金兵大舉南下,包圍汴京,并派使節提出割占中山、太原、河間三鎮的要求。當時朝廷内以李邦彥、張邦昌和李綱為首,形成了主和與主戰兩派,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宋欽宗雖迫于形勢啟用了李綱,但内心仍傾向于割地求和,以圖苟安。秦桧,這位善于察言觀色的政客,看到了其中的機會。他一方面上書反對割地,給自己貼上抗金派的标簽;另一方面,他又與掌握實權的主和派打得火熱,以此赢得了兩派的好感。不久,李綱等人被逐出朝廷,而秦桧卻步步高升,從職方員外郎、殿中侍禦史升至左司谏,并在投降派大臣李回等人的推薦下,迅速升至禦史中丞的要職。靖康元年(1126)閏十一月,金兵再度南侵,汴京失守,徽、欽二帝被金兵俘虜。靖康二年(1127)二月,金軍統帥指令宋朝大臣推立異姓為主。留守王時雍等人召集百官與軍民商議,最終推立張邦昌為金人的傀儡皇帝。這一行為遭到了許多人的反對,監察禦史馬伸激昂地對同僚們說:“我們的職責就是進谏,豈能坐視不語?我們應當聯名上奏,請求保留趙氏為皇帝。”身為禦史台首腦的秦桧,在下屬的要求下,寫了一封信送往金營。信中,他首先表明自己并非隻忠于趙宋王朝,寫信也是為金朝考慮,他強調宋朝曆史悠久,地域遼闊,号令一統,根深蒂固,難以動搖。而張邦昌隻是無名小卒,為天下所不齒,若他稱帝,必将引起民憤。但若金朝恢複欽宗的皇位,則對各方都有利。秦桧的這一舉動使他赢得了趙宋王朝“忠臣”的美譽。信送出不久,秦桧被送至金營。

顯而易見,秦桧反對割地、反對張邦昌稱帝隻是權宜之計。當他淪為金兵俘虜時,很快便投降變節。與其他北宋俘虜不同,秦桧在金營中并未受到折磨,反而受到重用,被賜給金的左監軍撻懶“任用”。得到如此殊遇,秦桧自然感激不盡,于是賣力效勞,以此換得主子的青睐。粘罕曾賜他萬貫錢财,萬匹絹布,金太祖的四太子兀術也專門宴請過他。建炎三年(1129)十月,當金兵再次攻打南宋時,秦桧已成為撻懶部的軍事參謀兼随軍轉運使。

内奸奸詐,潛匿相位

揭秘:一代奸相秦桧的罪惡人生

建炎四年的十一月初,秦桧與妻王氏及奴仆從金軍手中奪得漣水軍水寨之船,經海路傳回宋高宗趙構的駐地。丙午日,秦桧谒見高宗。丁末日,秦桧被授予南宋禮部尚書之職,并獲皇帝所賜銀帛。

秦桧回歸朝廷時,自诩擊殺看守之金人,乘舟逃歸。朝臣多疑其說,認為他與孫傅、司馬樸等同遭金軍囚禁,何以獨他歸來。又疑從燕至楚,路途遙遠,豈無問難之人,何能輕易殺看守而南逃?即便秦桧随撻懶從軍,金人放歸,亦必留其妻室為質,豈容他與王氏同歸?秦桧對此難以自圓其說,然其舊日知交宰相範宗尹與同知樞密李回卻力為其辯解,既頌其忠又薦其才,高宗亦重秦桧,次日即召見。秦桧一見高宗,即首倡南北分治,互不侵擾之策,并獻上其所草拟的求和書于撻懶。高宗贊曰:“秦桧樸實忠誠,超越常人,得之我幸,夜不能寐。”遂任其為禮部尚書,旋擢參知政事。

秦桧自此圖謀相位,以推行其議和投降之陰謀。當時宰相範宗尹雖受秦桧表面尊重,然暗中被其排擠。範宗尹離職後,相位空缺,秦桧急欲得之,遂揚言有妙計二條,可震動天下。人問其故,秦桧直言無合适宰相,故無法實施。後竟對高宗言:“若用我為宰相,我有震動天下之計。”其所謂妙計,實為聯絡南北士大夫,遣返原山東、河北之人回北方,實乃“南自南,北自北”投降方針之具體實施。高宗為速成和議,遂于紹興元年八月任秦桧為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将國家軍政大權盡付之。

秦桧上台後,為固權位,一面将左宰相呂頤浩調至鎮江設立都督府,專掌軍事;一面設立“修政局”,自任提單,招攬黨羽,逐漸壯大勢力。秦桧初任宰相時,憑其所謂“存忠趙氏”之名,欺世盜名,惑衆不少。然一年下來,秦桧除處理行政事務外,主要緻力于獨斷專行,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其行為激起朝野強烈抨擊,其所謂二策亦遭軍民反對。高宗因和議未速成而對秦桧不滿。在呂頤浩反擊及禦使黃龜年彈劾下,高宗迫于輿論,于紹興二年八月罷免秦桧宰相之職,貶為觀文殿學士,負責江州太平觀事務。

秦桧雖失相位,然賊心不死,時刻圖謀再起。紹興二年後,金兵在陝西中原戰場失利,局勢有利于南宋。金朝重提和議,正中高宗下懷。高宗視秦桧為“誠實可倚”之得力助手,遂重用秦桧。紹興七年正月,拜秦桧為樞密使,複得宰相之權。

秦桧再次出山,得益于右相張浚之助力。然張浚為抗金派宰相,自然成為秦桧之絆腳石。秦桧暗中搗鬼,使張浚因委任将帥失當而引咎辭職。張浚初對秦桧評價甚高,認為其忠誠可靠,有辦事能力。然共事數月後,張浚看清秦桧奸詐陰險之真面目。高宗有意立秦桧為宰相,卻怕群臣反對,試探張浚意見。張浚直言不諱,謂與秦桧共事始知其陰暗。高宗遂改任趙鼎為相。張浚之态度更激起秦桧之忌恨。當張浚流放嶺南時,趙鼎等人營救之,秦桧不但默不作聲,反以造謠誣陷手法離間原本親密之張趙關系。秦桧對趙鼎言:“皇帝欲召你為相,然張浚阻撓之。”此言既使趙鼎對張浚不滿,又改變其素來對秦桧之看法,收得一箭雙雕之效。此後,秦桧表面極力奉承趙鼎,一切按趙之意辦理,騙取趙之信任。在趙鼎支援下,紹興八年三月,秦桧再次被高宗任命為右相。數月後,秦桧設法排擠趙鼎出朝,朝政大權遂盡入秦桧之手。晚年趙鼎與張浚在福建相遇,談及此事時,方知當時二人均被秦桧出賣。

殘害忠良,殺害嶽飛

揭秘:一代奸相秦桧的罪惡人生

秦桧自再度登上相位,直至紹興二十五年(1155)辭世,長時間地穩坐相位,長達十八年之久。他之是以能長期保持相位,主要得益于他精準地迎合了高宗的苟且偷安心理,堅決貫徹了高宗一貫奉行的和議投降國策,鼓吹和議,出賣國家,并是以得到了金朝主子的支援。

再次成為相位後不久,秦桧便相機向高宗進言:“朝廷中的臣僚們猶豫不決,兩面三刀,這些人不足以共商國家大事。如果陛下決定與金人議和,請隻與我商議,不要允許其他官員插手。”高宗雖當場表示同意,但秦桧仍擔心高宗會在衆人的反對下反悔,便建議高宗三天後再談。三天後,高宗表示求和的決心堅定,但秦桧仍不放心。當高宗再考慮三天後,表示與金人議和的決心已堅定不移時,才拿出文書給高宗,要求高宗決定與金朝議和,禁止朝廷官員再幹預。

紹興八年(1138)十月,張通古、蕭哲等使臣攜帶金熙宗的诏書來南宋議和。他們不僅要求南宋沿途州縣守臣以臣子的禮節迎接金朝诏書,而且要求宋高宗像金朝臣子一樣“再拜親愛之”。這遭到了南宋廣大愛國群眾的強烈反對。秦桧為讨好金人,強迫宋高宗行跪拜禮。消息傳出後,京城内外群眾憤怒不已,士兵甚至準備叛亂,夜間街頭出現指責秦桧為金間諜的傳單。在南宋軍民的壓力下,金使也不得不接受高宗、秦桧的變通辦法,由秦桧代表冢宰接受金朝的國書。于是,秦桧在三省、樞密院官員的陪同下,前往金人下榻的館驿,跪拜在金使腳下叩頭,接受了金朝诏書。這次宋金議和達成的條款規定:宋對金稱臣,每年向金納銀、絹各五十萬兩、匹;金則歸還河南、陝西之地。根據這個和約,南宋實際上變成了金的附庸國,宋高宗也成了金的兒皇帝。南宋軍民遭受如此屈辱,無不痛心疾首、憤怒不已,但高宗和秦桧卻大肆慶祝,指令百官進表稱賀,大赦天下。

在南宋朝廷歡慶和約的歡呼聲尚未消散之時,金朝内部主戰派首領兀術等人重掌大權,在紹興十年(1140)五月,他們撕毀了剛剛簽訂的和約,兵分四路,大舉南侵。金兵的進攻很快遭到了南宋著名愛國将領嶽飛、劉琦、韓世忠等的猛烈反擊,宋軍在正面戰場上連連獲勝,而此時在北方敵後的義軍也掀起了洶湧澎湃的抗金鬥争;兩者互相配合,形成了對南侵金兵的内外大包圍,兀術惶惶不可終日準備撤兵北歸,抗金形勢一片大好。

然而,抗金隻是高宗的權宜之計。當金兵南犯,對其統治構成威脅時,他不得不支援抗金;而當軍民将士浴血奮戰維護了他的統治後,他又擔心抗金力量的壯大會使将領們功高蓋主,尾大不掉,對他形成另一種威脅,是以他時刻提心吊膽,加以限制。高宗的這種做法成了秦桧破壞抗金、迫害忠良的庇護傘;随着抗金鬥争的發展,秦桧的搗亂行為也變得更加殘酷、不擇手段。

在抗金戰場上,戰鬥力最強、最勇猛、戰功最為卓著的是嶽飛率領的“嶽家軍”,是以秦桧搗亂的主要目标自然也就對準了嶽飛。為削弱嶽家軍的力量,秦桧施展了極為陰險毒辣的手段,首先唆使高宗下诏,指令原本與嶽飛協同作戰的劉琦、張浚部調回淮南,使嶽飛陷入孤軍深入的境地,這是借刀殺人、假借金兵之手消滅嶽家軍的險惡一招。然而,嶽飛的雄才大略并未使這一陰謀得逞,即便是孤軍奮戰,嶽家軍依然取得了郾城、穎昌大捷。秦桧一計不成又生一計,讓高宗連降十二道金牌,強令嶽飛撤軍南歸,使嶽飛抗金的十年之功毀于一旦。

秦桧深知,要想從根本上清除投降議和的障礙,必須鏟除手握兵權的嶽飛等抗金将領。紹興十年(1140)四月,秦桧秘密奏請高宗将韓世忠、張浚、嶽飛三人召到臨安,名義上是論功行賞,分别授予他們樞密使、副使的職位,實際上是剝奪了他們的軍權。在這三人中,抗金最堅決且反對投降最強烈的是嶽飛。嶽飛自幼投身抗金事業,馳騁沙場半生,為抗金大業立下了赫赫戰功,自然成了秦桧的眼中釘、肉中刺。秦桧認為嶽飛不死,終将阻礙和議,對自己不利,必須除之而後快。他首先指使黨羽對嶽飛進行造謠中傷,說他多次違抗诏旨、沮喪士氣、妄自尊大,迫使嶽飛上章辭職。緊接着又唆使張浚誣陷嶽飛的舊将張憲謀反,并用極其卑劣的手段收買了張憲的部将王俊,僞造張憲謀反的證據,最後将所謂“十惡不赦”的罪名強加在嶽飛頭上,在紹興十一年(1141)十月将嶽飛和他的兒子嶽雲逮捕,關進大理寺獄中,刑訊逼供,百般折磨。最後終于在當年十二月以“莫須有”的罪名将嶽飛殺害在獄中,嶽雲和張憲也被殺于市中。嶽飛被害的噩耗傳出後,天下人無不認為這是奇冤,為之痛哭流涕。

誅殺無辜,肆虐放縱

揭秘:一代奸相秦桧的罪惡人生

秦桧為鞏固權勢,掌握南宋朝政大權,不遺餘力地打壓異己,清除政敵,成為他執政後的主要目标。任何不迎合他心意,或對他地位構成威脅的人,都成了他打擊報複的對象。張浚被秦桧逐出朝廷後,仍心系國事,上疏揭露秦桧的陰謀手段,這使得秦桧更加懷恨在心,于是接連貶谪張浚至連州、永州等地,持續施加迫害。趙鼎被貶後,秦桧仍不放過,找不到新罪名,便翻出趙鼎過去反對和議的舊賬,促使高宗下旨讓趙鼎永無翻身之日,不久又将他流放至吉陽。秦桧仍不滿足,下令地方官吏每月彙報趙鼎的一舉一動,最終趙鼎不堪其擾,絕食而死。在朝廷中,人們隻要稍有不慎,言語冒犯秦桧,便會遭受他的嚴厲迫害。右武大夫白锷被刺配充軍、胡舜陡被下獄處死、張九成被貶等,均因無意中言語得罪秦桧。

秦桧誣陷的手法極其陰險毒辣,他有時利用自己操縱的台谏彈劾政敵,而所謂的證據不過是“日常诽謗、指責、怨恨、結黨營私、沽名釣譽,甚至妄稱無君之心”,罪名可以随心所欲地捏造。有時他還親自書寫奏疏交給爪牙代為上奏,人們一看便知這是秦桧的筆法。秦桧心機深沉,在與朝臣争論時,他往往并不極力辯解,而是以寥寥數語将對方一擊必殺。有一次,秦桧與李光發生争執,李光發表了許多針對秦桧的意見,秦桧沉默不語,待李光說完後,才慢悠悠地抛出一句“李光失人臣之禮”,言外之意是對皇帝不敬。僅此一句話便使高宗對李光大為不滿。秦桧還大肆推行恐怖政治,他的爪牙遍布京城,官吏百姓稍有不滿之語便可能立即被捕入獄。

在排斥異己、鉗制輿論的同時,秦桧還大力培植黨羽、搜羅親信,凡是依附他的人都立即予以任用,即使是品德低劣的不肖之徒,隻要言語投契,便立刻授予高官厚祿。朝散郎王揚英會迎合秦桧的意圖上書舉薦秦桧的兒子秦嬉為相,秦桧便“投桃報李”,推薦王揚英知泰州。其他如孫近、詹大方等人也因投靠秦桧而相繼跻身政壇要職。秦桧奉行的處世哲學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即使對于他的親信爪牙,也是生殺予奪,随心所欲,用得着時甜言蜜語,收買籠絡,用不着或稍有猜忌時,便狠下毒手,六親不認。鄭剛中曾因歌功頌德秦桧被提拔為監察禦史後出任四川宣撫副使,隻因在處理一件事情時未請示秦桧便直接奏報高宗,惹怒了秦桧,結果鄭剛中一再被貶,最終遭受淩虐而死。一些親信黨羽為秦桧出謀劃策、跑腿出力,被授予高官後,在秦桧的威懾下,都不敢多言,成為秦桧的陪襯。然而,秦桧仍不會讓他們久居其位。在秦桧獨掌朝政期間,先後任用了二十八個執政副職,還企圖讓子孫永保富貴。紹興十二年(1142),他指使科舉考官将其子秦嬉錄取為狀元,此後秦嬉步步高升,不出三年便升任知樞密院事。秦桧還想讓孫子秦埙也當狀元,紹興二十四年(1154),他任命親信魏師遜、湯思退為主考官,這些人看到秦埙的試卷便得意洋洋地說:“這下我們可以富貴了!”于是共同作弊,将秦埙定為第一名,隻是到了殿試時,由于高宗看到秦埙策問試卷上的話語都是秦桧和秦嬉的語言,才将他降為第三名。秦桧姻黨的二個兒子周夤、沈興傑也在這次考試中得進士頭銜。秦桧另外的幾個孫子,大的不過九歲,小的尚在襁褓之中,也被賜為“三品服”。秦桧父子親黨就這樣遍布朝廷,成為顯赫一時的人物。

秦桧充當金朝内奸,實作了金人“以和議佐攻戰”的陰謀,是以金人也對他十分感激。紹興十一年簽訂和約時,金朝堅持在盟書中寫入“不得擅易大臣”的條款,肆無忌憚地要求南宋王朝永遠保住秦桧的地位。秦桧于是“外有女真以為援引,内有群奸以為佐命”,像隻蜘蛛一樣在朝野上下織滿了他的專政之網。他暗中結交宮廷内侍以及醫師王繼先等人,讓他們留意和觀察宋高宗的動靜,将高宗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中。他要求天下郡縣所上的奏章必須先由他處理,無一能直接送達皇帝面前。有一次,高宗感到事情有些不對勁,便問秦桧:“最近國中難道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嗎?”秦桧回答說:“從您面前的奏章可以看到。”其實高宗面前已經很少能看到奏章了。高宗也逐漸看出了秦桧欺君罔上的行為,他曾對人說過秦桧為所欲為,不想讓他知道天下事,但明知被架空,高宗此時也隻能無可奈何。當時衢州爆發了俞八上司的農民起義,秦桧沒有報告高宗,而是擅自派兵前去鎮壓,高宗的兒子晉安郡王趙睿(即後來的宋孝宗)将這件事情告訴了高宗,高宗大驚,質問秦桧,秦桧回答說是這件事不足給皇帝添麻煩;等平定以後會再報告。退朝後秦桧馬上追查消息來源,知道是趙睿告密後,竟以居喪期不應當發給俸祿為由,用每月扣除趙睿二百缗的薪俸的辦法來對其示威,高宗也沒辦法,隻好用内帑進行補貼。一個宗室親王尚且如此受到秦桧的威逼,一般人就更不敢輕議其非了。是以,一時間獻言者不是稱頌秦桧的功德,就是攻讦秦桧的政敵。即使有所建議,也惟恐觸犯秦桧的忌諱,畏懼談論國事,隻能說些無關痛癢的話了。

紹興和議締結之後,宋高宗與秦桧聯手,把原本應由國家承擔的銀、絹五十萬兩、匹的重擔,全數轉嫁至南宋百姓的肩上。秦桧的政敵們亦不甘示弱,紛紛在各地設立五花八門的苛捐雜稅,如兩浙州縣的百姓不僅要繳納綿、綢、稅捐、茶捐,還要額外支付雜錢、白米等費用,甚至有的農戶一畝地需繳納高達四五鬥的賦稅;湖南地區則有土戶錢、醋息錢、曲引錢等多種稅目,形形色色,不勝枚舉。而秦桧擔任宰相後,更是暗中訓示各地幾乎翻倍增加民稅,使得南宋百姓的生活如同置身于水深火熱之中。

宋高宗的苟安之志得以滿足,為表彰秦桧的“功績”,不斷對他進行封賞。紹興十一年六月,秦桧被拜為左相,并封為慶國公;次年九月又加封太師,晉升為魏國公。同年十月,他更被封為秦、魏兩國公,隻是秦桧認為這兩個封号與曆史上的蔡京、童貫相似,有失體面,于是請求改封其母為秦、魏國夫人。高宗對秦桧的物質賞賜也是極為豐厚,金銀财寶堆積如山,後來更是将年收租三萬石的永封圩賜予他,占地三頃。

秦桧在朝中大權獨攬,玩弄政治權術,大肆聚斂财富。紹興十年,他以犒賞宋金戰争中的将士為名,向百姓征收重稅,即便是貧民也無法幸免。然而,這些錢款最終都被秦桧中飽私囊。每逢秦桧生日,各州縣都要進獻财物以示祝賀,這筆開支每年高達數十萬之巨。地方官員與他通信時,也都會附帶一些禮物。秦桧甚至公開販賣官職,那些前來拜見他的大員們,必須送上厚禮,否則難以得到新的差事。秦桧家中門庭若市,各地運來的黃金、白璧、明珠、大貝、象犀、錦绫等珍品絡繹不絕,水陸交通為之繁忙,晝夜不息。就連外國進貢的珍寶,在秦桧死後仍有送上門的。當時南宋國庫空虛,财政困難,而秦桧卻通過各種手段積累了巨額财富,富可敵國。他家中一次宴會的開銷就達數萬錢,衣物穿幾天便棄之如敝屣,奢華之極。在秦桧貪婪無度的榜樣作用下,各地官吏紛紛效仿,盤剝百姓,A錢腐化,南宋官場一片烏煙瘴氣,百姓生活日益困苦。

秦桧的惡行激起了人民的極大憤慨和憎惡。紹興十二年正月,當秦桧乘坐轎子前往朝廷時,殿前司後軍小校施全手持斬馬刀,埋伏在望仙橋下準備行刺。可惜他隻砍斷了橋柱,未能成功。施全被捕後,他義正言辭地痛斥秦桧:“全國人民都與金國有仇,唯獨你一人想要投降,是以我誓要殺你!”秦桧自此心懷恐懼,每次外出都需帶上五十名武裝士兵護衛。

紹興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六十六歲的秦桧因病離世,結束了他的罪惡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