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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照顧高齡父母兩年,将父母26萬“養老錢”全部取走,不再照看

作者:靓車大咖會

女兒照顧90歲以上高齡父母兩年,将父母26萬“養老錢”全部取走,表明不再照看後,父母發現存款僅剩323元。法院:子女不能因贍養父母索要生活費、護理費。扣除合理開支後返還12.5萬。

女兒照顧高齡父母兩年,将父母26萬“養老錢”全部取走,不再照看

94歲的舒某和100歲的李某系夫妻兩人育有8個子女,現在世的有4個,此前李某女在外租房照顧父母兩年,父母将養老金工資卡、銀行卡等交由她保管。在她照顧父母之初,父母的銀行卡和存折賬戶共有10.88萬元,随後兩年父母又收到養老金和高齡補貼15.16萬元,總計26萬餘元。在去年6月李某女明确表示不再照顧看管父母,此時舒某和李某發現存款僅剩323.32元,其他都被女兒李某女取走了。

女兒照顧高齡父母兩年,将父母26萬“養老錢”全部取走,不再照看

法院認為照顧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李某女辯稱的父母應當支付其護理費不予支援。法院查明在李某女照顧父母期間共産生醫療費、水電氣房租等各項開支13.5萬餘元,判李某女返還父母12.5萬餘元及相應利息。法官提醒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故子女不能因贍養父母而向父母索要生活費、護理費。

女兒照顧高齡父母兩年,将父母26萬“養老錢”全部取走,不再照看

大家都忽略了一點,如果是她兒子,可能就沒有這個新聞了。父母都覺得生女兒是用來養老的,照顧天經地義,但是錢要留給兒子。我說句實話,父母總是想讓自己不愛的孩子照顧自己,把自己的錢都留給自己愛的孩子。父母都九十多歲了,這李某女也得七十歲了吧?能照顧到這樣也算可以了!4個子女咱不能指着一個人坑啊,您說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