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

作者:三聯書店三聯書情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

世界讀書日來臨之際,歡迎各位朋友來直播間挑選喜歡已久的三聯好書,微瑕品專場,上百種好書,超低折扣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

歡迎文末分享、點贊、在看三連!

轉載請在文末留言

“漫長的建國時刻”在美國曆史的坐标系中,對應的就是建國87年來的程序。在葛底斯堡演說開篇,林肯追溯建國往事,革命先輩建立新國,距“今”正是“八十又七年之前”(four score and seven years ago)。在此意義上,“漫長的”,亦即前後長達87年的曆史跨度,包含着一個林肯視角,一段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也蜷曲于其中。

*文章節選自《八十七年:美利堅的創制(1776-1863)》(田雷 著 三聯書店 2024-3)“前言”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

電影《林肯》劇照

如何了解“漫長的建國時刻”?(節選)

一、“漫長的”

“漫長的建國時刻”,上起1776年,下至1863年,曆時87年之久,在美國的政治紀元内,不可謂不漫長。

1776年7月4日,“時間開始了”。曆史見證,這一日,北美的大陸會議向全世界發出《獨立宣言》,宣告原英屬北美的13個殖民地脫離帝國母體,從此成為了“自由和獨立的諸邦”。追根溯源,這是一個民族的誕生之初,7月4日也是以被定為美國的國慶日。破而後立,這個新生的共同體自此上下求索。1787年之夏,在費城會議上,革命者以“我們人民”之名,不僅為自己,也為子孫後代,制定了一部成文憲法。新的聯邦政府在1789年開始運轉,“黨争”此起彼伏,建國者們摸着“憲法”過河,探索國家的長治久安之道,他們為之奮鬥的,是要讓這個立憲共和國延續下去,傳諸後世。作為一段具體的曆史程序,“漫長的建國時刻”結束于1863年。選擇這個時間節點作為建國的完成時,是為了向林肯緻敬,最大程度地釋放葛底斯堡演說的憲制意義。1863年11月19日,在葛底斯堡的戰場上,林肯總統作完這篇隻有272個單詞的演說,用時不過兩分鐘,而這短短的兩分鐘之是以名垂青史,并非因為這是一篇演講與口才的範文,而是因為林肯于演說中指出了美國曆史前行的方向。進入美國憲法史的脈絡,葛底斯堡演說可謂關于建國以來憲法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它終結了一個舊時代,新的憲制秩序也奠基于其中。

故此,“漫長的建國時刻”在美國曆史的坐标系中,對應的就是建國87年來的程序。用這個概念為美國憲法史分期斷代,并不是我們今天拍腦袋的發明,而是尊重并忠誠于既成曆史的結論,它所根據的,首先是林肯對美國憲制大事因緣的判斷,是林肯對其所繼承的憲制秩序的闡釋。在葛底斯堡演說開篇,林肯追溯建國往事,革命先輩建立新國,距“今”正是“八十又七年之前”(four score and seven years ago)。在此意義上,“漫長的”,亦即前後長達87年的曆史跨度,包含着一個林肯視角,一段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也蜷曲于其中。

“漫長的”,作為一種憲制史觀的提出,所要批判的是費城奇迹論。費城會議縱然建國兄弟雲集,回到曆史現場,一部憲法的誕生在當時也堪稱“奇迹”。但美國的建國大業絕不是畢其功于費城一役的。說起立憲政治,“1787年之夏”隻是一個開端而已,如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中所言,代表們拿出的隻是一部憲法的草案,而這部憲法的命運究竟如何,連同費城故事應該怎麼講,尚且要聽曆史的下回分解。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

《聯邦黨人文集》

The Federalist: A Collection of Essays

數年前坊間流行過一部推銷民主的“他山之石”:《民主的奇迹:美國憲法制定的127天》。作為一本講述費城制憲的故事書,這本書不可謂不動人,在美國屬于影響數代人的大衆經典,但譯介到國内時,原書名Miracle at Philadelphia(《費城奇迹》)卻被改為《民主的奇迹》。這一處調整,微言大義:似乎隻要有了“民主”,127天就能生長出奇迹。我們緊扣“漫長的”這一時間尺度,就是反對上述“短平快”的127天奇迹說。就定義而言,判斷一個國家是否有憲制,首先要衡量其政治生活中是否形成了輕易不可變的根本規範,這也就意味着任何憲制的确立都要經過時間的曆練,也要經得起時間的檢驗。大國憲制,要做到寓多元于一體,更是不可能速成。故此,要了解美國憲制,隻講述費城那些事,隻讀《聯邦黨人文集》,是遠遠不夠的。從華盛頓到林肯,從建國到重建,從1776年到1863年,美國的早期憲法發展構成一個整體的曆史視野——若是沒有總攬全局的曆史感,研究者貪戀一域,探索就很容易變成盲人摸象。

為過往分期,為人事斷代,這是我們進入曆史的方法。在這前後長達87年的曆史程序中,憲法搭台,黨争唱戲,以政治家的代際輪替和交接為線索,我們可以區分前後相繼的三代人,也可以由代際之别來劃分三個曆史階段。在這裡略作交代。

第一代就是宣布“時間開始了”的“建國兄弟們”(Founding Brothers),他們是美國革命的親曆者,也是林肯口中的“我們的先輩”(our fathers)——距其87年之前創造新國的國父們。就革命建國的軍功而論,第一代的上司核心非華盛頓莫屬,而單就起草憲法這一偉業而言,總設計師則是麥迪遜。建國之道,亦武亦文,看過《華盛頓渡河》這幅油畫我們就能知道,将軍站立船頭,革命軍人雄赳赳,氣昂昂,戰争結束後就是立憲,在費城會議的舞台上,真正的操盤手是來自弗吉尼亞的小個子麥迪遜,1787年,他隻有36歲,但曆史卻步入了“麥迪遜的時刻”。這就是第一代,他們發起了一場革命,制定了一部憲法,創造了一個國家,革命者、制憲者、建國者在他們身上是三位一體的。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

埃瑪紐埃爾·洛伊茨《華盛頓橫渡特拉華河》

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藏

第二代起始于1825年,這一年,看似平淡無奇,無大事可記,但在“漫長的建國時刻”的視野内,卻是至為關鍵的一年。這一年的3月4日,來自南方弗吉尼亞州的詹姆斯·門羅如期卸任總統,接替他的,是北方馬薩諸塞州的約翰·昆西·亞當斯。門羅是親曆革命的第一代,回首獨立戰争的歲月,他曾侍從華盛頓鞍前馬後;而小亞當斯卻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第二代”,不僅在憲制意義上,從血統來論也是——親曆革命的,是他的父親、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如是說,以1825年為時間節點,美利堅民族進入了憲制的新時期——第二代政治家登上憲法舞台,成為國家的掌舵人。

在代際輪替的脈絡中,第二代有這一代的專屬:回首過去,他們是生而為美國人的第一代。這一代的弄潮兒基本都出生在1776年之後,他們是星條旗下的蛋,這一點前無古人;展望未來,再有一年就是獨立五十年慶,第二代的登場,與第一代的退場是交錯而行的。在此意義上,第二代在憲法舞台上的任務可以一言蔽之:建國者已逝,作為接班人該怎麼辦?這是後無來者的新形勢和新任務,第二代在屬于他們的曆史關頭如何選擇,這一代人舉什麼旗,走什麼路,将決定美國建國憲法的未來。亨利·克萊、約翰·卡爾霍恩、丹尼爾·韋伯斯特,史稱第二代的“偉大三傑”(the Great Triumvirate),在立憲政治的譜系内,他們也被稱為“建國者的繼承人”(Heirs of the Founders)。在“漫長的建國時刻”,第二代所做的,就是繼往開來。

第二代登場之初,正是告别的歲月。《獨立宣言》半個世紀後,建國一代的兄弟們早已走到人生邊上。考諸美國國史,真正奇迹的時刻不在1787年之夏,而是1826年的7月4日——這一日,是美國獨立五十年慶典的大日子,就是在這一日,托馬斯·傑斐遜和約翰·亞當斯先後辭世。1831年7月4日,又是一個國慶日,詹姆斯·門羅去世——至此,美國前五位總統,竟有三位都在國慶日告别人間,一而再,再而三,死得何其光榮!将建國一代人最終送上神壇的,不是人生在世時所建立的豐功偉業,令他們不朽的,是他們的告别!也許,世人此時已将目光投向弗吉尼亞的老麥迪遜,從1828年開始,他就是唯一還活着的費城會議代表——别的人都死了,他還活着。如他自己在信中感歎:我“活得比我自己還要長”。最終,1836年6月28日,還差一周就能等到獨立六十年,麥迪遜見傑斐遜去了——此時已到新一代軍功總統安德魯·傑克遜執政的末尾。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

美國《獨立宣言》原件摹本

也是在這個繼往開來的階段,林肯來了——等到1861年,美國憲法将步入林肯時刻。但此時,林肯還隻是西部鄉野的一個年輕人,剛開始律師執業,志在四方卻一無所有。這個粗鄙的邊疆青年,高個子、大耳朵、滿頭淩亂黑發,連正規學校都沒讀過幾天,沒有人會想到他才是共和國命運的天選之子(Founder’s Son)。但隻要打通“漫長的建國時刻”87年的曆史,就能發現,林肯并不是在1861年才從天而降,然後天降大任,擔負起可以比肩華盛頓的曆史任務。他在美國曆史上的登場,應提前至第二代春秋正盛的1838年。林肯當時尚且不滿而立之年,但一出道即光芒四射。

在一篇題名為“我們的政治制度永世長存”的演說中,林肯講出了他們19世紀新一輩所肩負的使命:革命那代人是“一片橡樹林”,曾“高聳入雲”,但“無聲的時光”卻消耗了他們,“飓風過後……終于倒下去,化為烏有”,在建國者“與世長辭,深受哀悼”的曆史階段,“我們的任務僅僅是,要将國土和政治大廈傳諸千秋萬代”。如是觀,林肯在政治上生而偉大,未及而立之年就捕捉到美國立憲政治所面對的根本問題,在此意義上,直到葛底斯堡演說,總統先生還是在和年輕時的自己對話。演說所追問的,是由我們的先輩所創設的、地不分南北的立憲共和國能否長存,而最終,他也為此獻出了自己的生命,以此解決并回答了這一貫穿87年的憲制問題。回到“漫長的建國時刻”的脈絡,生于1809年的林肯代表着第三代。

概括前述的三代劃分:第一代(1776年至1825年)、第二代(1825年至1852年,亦即第二代的“偉大三傑”人生全部謝幕時)、第三代(1852年至1863年或者1865年林肯遇刺)。嚴格來說,這三代的劃分談不上工整,暫時也沒有考慮代際必然存在的交疊,目前的思路——如果還有思路可言的話——仍是以林肯為背景。在前述的1838年演說中,青年林肯提出了立憲共和國必定都要面對的政治難題:距離建國時刻越遙遠,關于革命的曆史記憶就會越淡薄。林肯撫今追昔,上述三代的代際之别隐藏着林肯對建國的曆史叙述,這一叙述是根據每一代同革命時刻的距離等差而劃定的:第一代,獨立戰争曾是革命者之“所見”;第二代,在革命者逝去後,那場戰争對當下的人就變成了“所聞”;第三代,這些“所聞”還會進一步淡化,在後來者那裡成為“所傳聞”。

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上述三代的人和事,共同構成了這“漫長的”87年。

二、“建國”

“漫長的”,隐藏着一種林肯視角,如他在葛底斯堡的戰場上追溯國史,自國父當年初創新國,至“今”已87年有餘。按照同革命的心理距離遠近,這段曆史行程錯落有緻,三代人各就各位,前後相繼。不僅如此,“漫長的”,也意味着這段曆史行程是連續的,要有某個“初心”,跨越代際而傳承,将這段曆史連而續之。換言之,雖然每一代人都各自肩負其曆史使命,但三代人之間并不是互相為戰,他們有着一以貫之的共同追求,同時也是因為朝向這個目的的奮鬥,三代人才構成了同一個“我們”,這87年的曆史行程才成為一個完整并連續的曆史階段。

美利堅是一個“合衆國”,這個“合衆國”又是一個憲法共同體——當初新國之立,就是通過一部成文憲法将諸邦結合在一起,簡言之,“合衆”本身就是一個憲法過程。故此,在美國早期憲法史上,“建國”問題始終是這個新生國家最根本的憲制問題,“國”的探索和“法”的解釋在此曆史階段也是交織在一起的:要回答“合衆國”到底是何種性質的共同體——是一個統一不可分割的國家,還是各地方仍保留最終主權的聯盟,關鍵在講清楚從1787年至1788年的立憲功業。要回答,制憲者當年所創制的到底是什麼:“國”是什麼國,“法”是什麼法。美國的“建國”,原本就是一幅憲法故事的長卷。

遙想費城當年,制憲者們起草憲法,當然沒什麼無知之幕,并不是集體退回到自然狀态,商讨一部社會契約。費城會議所提議的聯邦憲制,說到底是在共同體生死存亡之際逼出來的解決方案,可以說是不得不如此的“必要之法”。身處“不入夥,就等死”(Join, or Die)的地緣政治格局,北美諸邦必須聯合起來,通過一部憲法實作它們的“合衆為一”,這是1787年制憲者所面臨的危局及其肩負的使命。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

1787年費城費城制憲會議

稍做一點曆史縱深的回顧。獨立戰争的第一槍在1775年打響,八年戰争于1783年結束,自家門口的強敵一消失,戰時捏合而成的邦聯體制馬上就現出原形。要知道,獨立戰争所争取的,從來都不是一個“合衆國”的獨立,《獨立宣言》的羊皮卷本印着它的英文全稱: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别放過細節,其中的“united”是一個小寫,作為前置的形容詞,它的意思隻是13個邦聯合起來宣布各自的獨立:從前我們是隸屬英王的13個殖民地,現在開始自己做主人,變成“自由且獨立的諸邦”。在此意義上,《獨立宣言》是一部戰略優先的外交檔案,協調13個邦國宣告獨立的時間點,使之步調一緻。

從此獨立時刻起,北美大陸即進入“列國”格局。将獨立後的各邦聯系在一起的,是在1781年生效的《邦聯條例》。分析《邦聯條例》即可發現,無論邦聯的構成、日常決策和運轉還是《條例》修改程式,所謂邦聯(Confederation),不過是各邦之間的聯合體,在邦聯架構内,“每一個邦仍保留其主權、自由和獨立”(《邦聯條例》第二條)。邦聯雖号稱“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邦聯條例》第一條),此處的“United”已改為大寫,但不能顧名而思義,此時的“United States”還沒有凝聚為一個“合衆國”。從構詞法上講,它更接近于今天的“United Nations(聯合國)”,指的是在北美出現了一個邦國聯合。是以說,“邦聯”是一個典型的多頭結構,它沒有政府可言,唯一的常設機構“Congress”此時還不叫“國會”,充其量隻是各邦議事的協調機構。正是這種軟弱的多頭結構,導緻了邦聯對内無法節制各邦,對外無力抗拒歐洲強權。邦聯的失敗,尤其是各邦之間劍拔弩張,内部戰争的陰雲籠罩北美大陸東側,使得變革成為政治必需——“窮則變”,可以說這是美國1787年制憲的背景和理由。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

費城國家憲法中心,美國賓夕法尼亞州

但能否“變則通”,關鍵要看以華盛頓為首的革命軍功領袖,他們能否第二次挺身而出,在憲制結構上推進各邦的大聯合,終結戰後出現在北美大陸東部的列國格局,将多頭“邦聯”凝聚成一個“合衆國”。就此而言,建國如要邁出成功的第一步,首先就要革《邦聯條例》的命,取而代之以一部全新的憲法,寓諸邦為一體,即為建國。若是說費城真有奇迹,那神奇的一刻就是會議代表們做到了:經過一個酷暑的激烈辯論,他們真的拿出了憲法的草案,呈邦聯會議轉發各邦分頭審議——按草案第七條的要求,九個邦的準許即可使新憲法生效。隻要我們将起草和準許兩個階段連在一起,那麼費城憲法的誕生,就是一段“九邦新造”的政治過程。“新”在何處呢?邦聯隻是一個聯合體,在邦聯時代,各邦還是聯盟中的獨立邦國,但任何一邦,隻要做出同意憲法草案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這個邦自願放棄此前的完整主權,在憲法生效後,它将成為聯邦共同體内的一個州。也就是說,在新憲法生效、新聯邦政府開始運轉後,“合衆為一”的憲制過程就完成了它的第一階段。1787年的革命性,建國憲法對邦聯體制的揚棄,也就表現在這裡。别忘記,根據憲法序言,制定這部憲法的,是大寫的“我們人民”,而不是“我們各邦”。

但問題在于,費城制憲不是在一張白紙上畫最美的圖畫。新聯邦憲制并不是任何歐式政治理論在美國的翻版,非要追究,憲法之父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第10篇中所論述的“廣域共和”,恰恰是對歐洲古典學說的一種反動。既然憲法是逼出來的,是不得不如此,真正決定憲制方案的,就不僅有原則,還要看妥協。各邦參差多态,憲法則要一體适用;若要讓憲法成為最大範圍的共識,以一體包容多元,要讓大邦和小邦、南方和北方、奴隸制和自由制都能團結在同一部根本法之下,就必須做妥協,在原則問題上讓步,必要時,甚至是大踏步地後退。保護奴隸制即為一例,雖然後世視之為建國的原罪,但若沒有當初這一妥協,南方諸邦就絕無可能入夥聯邦。在此意義上,必要的妥協,原本就是立憲時刻的一種常态,為政治團結和憲制穩定所必需。在此,我們若抛開費城會議程序中的是非曲直,隻看結果,那麼結論就是,這部建國憲法形成于妥協,是以其文本内部也包含着妥協。換言之,這一立國文本并不是純粹的,而是混雜的,文本内即有在統一中對立的沖突。舉個例子,1787年憲法正文共七條,記載了國家主義的勝利,寫入了聯邦黨人的立國綱領;但随後在1789年一攬子增補的前十條修正案,卻是州權主義的自衛反擊,堪稱反聯邦黨人的敗部複活。美國學者有所謂“兩次建國”之說,指的就是這一正一反,一進一退,它們幾乎不分先後地共生在制憲的源頭。在此意義上,1787年雖然是一個新開始,是立憲元年,但它并沒有也不可能截斷曆史,聯邦黨人談不上一路高歌猛進,舊邦聯的基因還在新憲法體内有所保留。一言以蔽之,妥協,就意味着新憲法并未将聯邦黨人的革命及其立國方案貫徹到底,這次建國有其不徹底性,它介于革命和保守之間。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

電影《林肯》劇照

因為1787年立憲建國的不徹底性,新憲制呈現為一種“混合政體”,它雖然号稱“聯邦”,但沒人知道新“聯邦”到底是什麼,路在腳下——也許,這是所有偉大的創制者都要面對的問題,他們正在創造着前無古人的事業,他們創造的,是字典裡沒有的東西,實踐在這時走在了表達的前頭。既然發生了革命,就意味着這個被稱為“聯邦”的憲制是新的,它構成了對舊邦聯架構的否定;但無妥協也不足以立憲,新憲制不是任何國家原理的簡單套用,麥迪遜一開始的憲制方案經曆了一次次的妥協,早已面目全非。新與舊同在,這個“聯邦”憲制也就成了麥迪遜所說的“複合體”。時人不知道它是什麼,隻知道它不是什麼,它不再是邦聯,但又夠不上完成式的國家——要等到林肯及其身後的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聯邦是什麼才在政治上蓋棺論定。在此之前,建國仍在進行時。

問題是以出現,在漫長的建國時刻,雖已“合衆為一”,但卻未能“定于一”。也就是說,新憲法已将各邦凝聚成一個“合衆國”,但這個聚合而成的“合衆國”作為“一”當如何解釋,卻成為立憲之後最根本的憲法問題。“United States”這個憲法共同體,它是單數,還是複數?形态是一體(United),還是多元(States)?在建國之初都是懸而未決的。與之相關,“我們人民”制定了這部憲法,但“人民”在哪裡?這個政治主體是否已經夷平了列國時代的州界疆域,還是說仍要以所在州為代表機關?1787年憲法又是什麼?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法和進階法,還是各州之間的合約?進而,誰是這部法律最終的權威解釋者?是作為聯邦機構并是以代表全體的最高法院,還是作為合約訂立方的各州?在漫長的建國時刻,這些憲制問題從未有過統一的标準答案,也找不到可定于一尊的回答。原因很簡單,在建國憲法秩序内,這些問題本身就是無解的。追根溯源,後世分歧的種子,早在制憲時刻就已經埋下。為什麼麥迪遜作為憲法之父,既在費城之後寫作《聯邦黨人文集》,為憲法所建構的廣域共和正名,又在十年後搖身一變,執筆《弗吉尼亞決議》,筆鋒直指聯邦暴政?就此,學者有“兩個麥迪遜”之說,從國家主義到州權主義的變動,在我們今天看來可謂翻天覆地,但置身建國憲法秩序内,在麥迪遜那裡不過是時移世異,憲法之父的抓手從“一方面”轉向“另一方面”而已,是麥迪遜在不同政治時期的“兩手”。

要了解建國憲法秩序,我們必須回到林肯之前,打開早已為林肯決斷所閉合的政治空間。回到曆史的現場,麥迪遜一人可以分飾兩角,放寬曆史的視野,麥迪遜的兩個角色,恰恰分别代表着貫穿早期憲法史的兩條路線。國家主義者作為聯邦黨人的傳承,堅持1787年的革命性,在他們看來,費城憲法建構了一個不可分裂的國家,新憲制立基于人民主權,“我們人民”是跨越州界的一體,而解釋憲法的最終權威歸屬聯邦最高法院,不是因為其執掌司法,而是它代表全體。與之針鋒相對的,是州權主義這一脈,他們繼承的是反聯邦黨人。州權主義的學說又稱“合約論”,因為他們将建國憲法了解成一部“合約”,故此主權在州,解釋憲法的權威也在州。面對曆史,州權主義者謹守1787年的保守一面。

站在一個半世紀後回望這段曆史,政治上黨争層出不窮,“一波還未平息,一波又來侵襲”,為了定分止争,或者擺平理順,政治家求索建國憲法的真意,以建國者之法來回應并嘗試解決當下的政治鬥争。問題千萬種,路線第一條,無論具體的政治鬥争是圍繞着國家銀行、内陸基建、總統權力、奴隸制及其擴充抑或其他,歸根到底是兩條路線之間的鬥争。換言之,隻要路線之争還沒有定論,那麼處理具體的政策分歧,也就隻能在不突破憲制架構的前提下尋求妥協。正是以,讀美國史,内戰爆發前最常見的,就是妥協。大妥協,小妥協,妥協套妥協……第二代政治家亨利·克萊,也是林肯的政壇偶像,就是一位“偉大的妥協者”(Great Compromiser)。妥協之是以偉大,就在于它通過延遲決斷而延緩危機,讓兩條路線在建國憲制内相愛相殺、鬥而不破,形成了一種以鬥争求團結的憲法文化和傳統。

但大危機卻在步步逼近。林肯很早就預見到建國憲法可能上演的悲劇,如他在1858年所言:分裂之屋,難以自立(a house divided against itself cannot stand)——内在于建國憲法秩序内的傳統分裂,僅靠憲法解釋的文意修辭,無論多麼天才,最終也無法自圓其說,究竟誰對誰錯,要在戰場上兵戈相向。從1799年的“幹預說”(interposition),到1832年的“廢止說”(ification),這些年間,隻見州權主義者以南部州為基地,不斷試探建國憲制所能容忍的分權極限;終于到了1860年,在林肯當選合衆國第十六任總統後,蓄奴諸州邁出了跨越雷池的那一步,它們宣布“脫離”(secession),組成南部邦聯。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

電影《林肯》劇照接下來的故事,關鍵詞是“内戰與重建”,如林肯在1865年第二次總統就職演說中對四年前的回溯,“于是,戰争來了”,一方要踢開憲法鬧獨立,挑起戰争以滅國,另一方則以憲法之名鎮壓叛亂,為護國而應戰,南北之間不再相愛,僅餘相殺,路線之争終成南北戰争。内戰曆時四年之久,合衆國也成為了“受難的國度”,林肯受命于危難之間,在南北分裂之際闡釋了國家主義的憲法路線。他既是建國傳統的繼承者,也是憲法變革的引路人。内戰結束尚且不到一周,林肯總統就不幸遇刺身亡,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着”,在林肯身後,人民登場,修憲權啟動,短短五年間,三條憲法修正案寫入憲法,編号為十三、十四、十五,統稱“重建修正案”。以第十四修正案為核心,所謂“重建”(reconstruction),在憲制結構上展現為再造共和,将國家主義的教義定于一尊,自此後,州權主義作為一種憲法路線灰飛煙滅。“定于一”之後,才可能“通則久”,如林肯在葛底斯堡演說中向國人及世人宣告,全民政府将“永世長存”。在立憲政治的邏輯裡,合衆國的憲制将生生不息;漫長的建國時刻,到此也告終結。

……

八十七年:美利堅的創制(1776-1863)田雷 著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24-3ISBN:9787108077790 定價:60.00元

1776年美國建國,1863年林肯作為第16任總統發表葛底斯堡演說,這八十七年來的若幹政治鬥争和關于憲法的論辯,以及不同的政治人物在不同時期做出的不同努力,是本書的主要讨論對象。作者在曆史的縱深中梳理制度形成的來龍去脈,實事求是地展示各種力量在曆史重大關頭的選擇,并且不忽視曆史行程中的偶然和複雜,組織起對美利堅的創制的讨論。

這是一部充分展現中國學者主體性、以中國的學術話語認真研究美國的專著,在基本立場上,作者摒棄了曾經影響過中國學術界的美國制憲的“民主奇迹”說,同時,通過曆史路徑來反思美國法治道路,有助于驅除我們曾經為美國模式編織的光環。

點亮“ 星标 ”↓

第一時間接收“三聯書情”推送消息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

—END—

,購買三聯圖書

三聯書訊|2024年3月

“漫長的建國時刻”:從華盛頓到林肯的憲制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