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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魯縣紀雲浩這件事:不該收費,而應該把已有的耕地全部推平!

作者:九月出酒

“嚣張跋扈”的鄉鎮幹部紀雲浩被紀律處分,同時免職,被處分的還有另外兩個村幹部。

相關的通報我看了,處理他們的原因是工作态度簡單粗暴,對群衆缺少溫度。

開魯縣紀雲浩這件事:不該收費,而應該把已有的耕地全部推平!

同時,涉及到的土地還要繼續耕種,而涉及到的法與非法、收費不收費的其他問題,可能會由司法途徑解決。

對于以上做法,個人總體表示了解和認可,尤其是對于紀雲浩三人的處分,我認為沒毛病。

下面說一說個人對這片土地該不該收費的認識。我個人的觀點是:不應該收費,同時也不應該允許承包人繼續耕種,而應該把這片土地或者叫農田推平,恢複草原。這件事,我們可以簡單地叫退耕還草。

開魯縣紀雲浩這件事:不該收費,而應該把已有的耕地全部推平!

就在這兩天,相關部門公開了這片草原的承包合同,看得出來,20年前這片草原發包的時候,其用途就是牧場。而耕地當時隻有100多畝,而現在這5000多畝的草原,絕大部分都已經變成了耕地。

而這,毫無疑問就違反了最初的合同。從這個角度講,恢複原狀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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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個人覺得這不是重點,重點是草原真的不應該改作耕地。剛才我看到有網友就當地的降水量進行了論述,他說的很專業,總結起來就是當地的降水量真的很少,比北京還少。

而把草原改成耕地之後,靠自然降水是無法支援莊稼生長的。而5000多畝地的耕種,就難免會大量抽取地下水,而這對生态又會形成二次破壞。

我們可以設想,這5000多畝地繼續耕種下去,若幹年後,會不會沙漠化、戈壁化呢?尤其是承包合同還剩最後十年,那麼,十年之後會是什麼樣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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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我認為這一片土地不是收費不收費、收費多少的問題,而是根本就不應該改做耕地。是以,個人認為現在應該做三件事:

第一,二十年來承包人改變土地用途,同時對外轉包,這算不算是違法犯罪?如果是,應該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第二,在此過程中,當地主管部門有沒有發現這種事實的存在?如果說沒有發現,或者說發現了沒有及時制止,個人認為這都是失職,同樣應該追究相關的上司責任。

第三,這片地根本就不應該允許繼續耕種,而應該推平恢複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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