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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5月1日起實施 A股ESG資訊披露邁向“标準化”

作者:經濟參考

5月1日起,滬深北交易所将正式實施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簡稱“指引”)。作為A股首個統一、标準、實用的ESG披露标準,指引将引導和規範上市公司釋出《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或《上市公司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報告》(ESG報告)。資料顯示,目前指引覆寫需強制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A股上市公司數量約457家,這些公司應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

業内人士表示,指引對大陸上市公司在可持續資訊披露方面作出明确規範,填補了大陸上市公司監管層面ESG資訊披露标準的空白。随着指引落地,資訊可比性和透明度将逐漸增強,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有望“量質齊升”,在助力企業高品質發展同時,吸引更多可持續投資資金進入A股,推動建構良好的發展生态。

三大交易所規範化ESG信披要求

經過前期充分征求意見與研究,滬深北交易所近日分别釋出《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号——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7号——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11号——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

“上市公司披露的規範性、一緻性、可比性、真實性是ESG評級的基礎保證,指引的釋出将大力提升中國ESG評級的品質。”中誠信國際方面表示,指引中,對上證180、科創50、深證100、創業闆指數等重要市場指數的樣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時上市的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作出強制要求。通過示範效應,将帶動上市公司乃至全市場企業主體可持續資訊披露的規範化發展。

中證指數公司表示,指引的釋出是國内可持續發展資訊披露領域的重要裡程碑,它為上市公司提供了明确的報告架構和标準,以雙重重要性和四要素架構為基礎,設定了應對氣候變化、生态系統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循環經濟、能源使用等展現國際共識的議題,也制定了鄉村振興、創新驅動、平等對待中小企業等彰顯中國特色和優先關注事項的議題。指引明确了強制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上市公司的範圍和可持續發展資訊的品質要求,并根據上市公司實際情況設定了合理的準備期。

綜合來看,指引将披露的内容分為環境、社會和治理三個次元設定21個具體議題。其中,環境資訊披露設定了應對氣候變化、污染物排放、生态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等八個議題;社會資訊披露設定了鄉村振興、社會貢獻、創新驅動等九個議題;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資訊披露設定了利益相關方溝通、反不正當競争等四個議題。

規則實施方面,上交所表示,上證180、科創50指數樣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應當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鼓勵其他上市公司自願披露。深交所也明确設定過渡期安排,報告期内持續被納入深證100、創業闆指數樣本公司,及境内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最晚可在2026年4月30日前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續發展報告》,鼓勵其他上市公司自願披露。

考慮到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發展階段特點,北交所規則不對可持續發展報告作強制性披露規定,鼓勵公司“量力而為”,循序漸進推動上市公司加強披露。同時,對首次披露時的定量披露、名額同比變化、财務影響分析适當放松要求。為增強資訊披露的可比性和一緻性,上市公司自願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應當适用指引規定,北交所也将引導公司積極主動适用相關指引。

“針對ESG強制披露的公司,我們建議應盡早開始行動。根據指引要求,強制披露将在2026年年報季正式生效,是以2024年和2025年将成為适應的關鍵時間視窗。針對現階段不屬于ESG強制披露的公司,考慮到指引擴大範圍的可能性,建議提前準備(至少嘗試披露ESG報告)以備未來需求,確定能夠應對未來挑戰。”榮正集團合夥人、榮正易思集茆娟表示。

多元度議題架構進一步優化

榮正易思集方面表示,相較征求意見稿,正式釋出的指引着重在披露時間、重要性原則、環境、社會和治理等方面做了調整,更具操作性和靈活性,充分吸納了各方回報意見。具體來看,就披露時間來看,相較征求意見稿,A股需要強制披露的時間節點沒有變化,截止日期皆為每年4月30日,ESG報告釋出時間應不早于年度報告,不再要求與年度報告同時披露,對披露主體要求放寬操作更為靈活。

重要性原則方面,指引對“财務重要性”的界定更加明确,披露主體更具識别性,且僅具有影響重要性的議題無須按照“四支柱”架構披露,降低了披露主體的披露難度。根據指引,披露主體應當結合自身所處行業和經營業務的特點等情況,在指引設定的議題中識别每個議題是否預期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内對公司商業模式、業務營運、發展戰略、财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融資方式及成本等産生重大影響。

圍繞環境次元議題,指引新增了“披露主體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應當披露報告期内是否完成清繳以及是否存在被有關部門要求整改或立案調查的情形;支援美麗中國建設;污染物排放對員工、當地社群居民等群體的影響;廢棄物減排目标及為達到目标所采取的具體措施”,原有第三十五條循環經濟内容調整到第三十七條,并完善相關表述。

“增加碳排放權交易情況說明,進一步說明國家對于碳市場建設的重視并将其視為企業信用表現的一環;進一步增加要求主體明确污染物排放所帶來的影響内容;展現對于國家戰略美麗中國建設的響應,使報告披露内容更具本土特色。”榮正易思集方面指出。

社會次元議題方面,即将實施的指引進一步優化了議題架構,注重對于時下熱點尤其是AI與生物醫藥等行業在發展過程中的科學倫理問題;強化了對于部分行業的可獲得性的内容披露,展現了平等性。具體來看,指引中架構有所調整,原有第二節創新驅動、供應商與客戶被拆分為第二節創新驅動與科技倫理和第三節供應商與客戶。同時,新增了“在創新決策和實踐中遵守科學倫理規範;發揮新質生産力;鼓勵金融、醫療、電力、通訊、公用事業等行業的披露主體披露報告期内産品和服務的可獲得性(如普惠金融、普惠醫療等)相關資訊;并優化了員工章節的披露内容,重點為靈活就業以及員工權益”。

治理次元議題方面,指引中将公司治理資訊披露調整為可持續發展相關治理資訊披露,新增了可持續發展盡職條款、利益相關方溝通,提升ESG報告披露的可信性與多方參與度。根據指引,鼓勵披露主體結合實際情況披露報告期内識别和應對可持續發展相關負面影響或風險的盡職調查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負責盡職調查的機構或人員、盡職調查的範圍、識别可持續發展相關負面影響或風險的程式及應對相關負面影響和風險的具體情況。另外,披露主體應當披露報告期内與包括投資者在内的利益相關方溝通的具體情況。

近60家指引覆寫上市公司待披露

随着指引正式出台,業内人士預計,未來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上市公司數量将顯著增加。據Wind資料不完全統計,截至發稿,今年以來已經有760多家上市公司主動披露了2023年度ESG相關報告,此前披露2022年度ESG相關報告的上市公司約為1840家。參照即将實施的指引要求,榮正易思集統計顯示,目前指引覆寫需強制披露可持續發展報告的A股上市公司數量約457家,其中仍有近60家未釋出ESG報告。

“我們建議所有上市公司盡早準備,從财務和影響兩個角度識别ESG風險,重點關注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名額和目标等核心名額,不斷完善ESG管理,提升整體水準。針對現階段指引強制披露的公司,建議從今年開始行動,指引将在2025年ESG報告生效,僅有兩年過渡期。”榮正易思集方面提示道。

此外,榮正易思集表示,國内企業在ESG報告披露時需考慮國内外标準的差異,如何平衡和整合披露内容将成為未來重要讨論議題,尤其是對于在兩地上市的企業而言。如指引和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準則在架構結構、基本理念、披露原則和披露架構等方面相似,但在體例形式、披露架構、議題設定、氣候相關披露、披露時間和生效日期等方面存在差異。

近年來,全球資本市場高度關注ESG評級或ESG表現對企業信用的影響。2017年以來,國際三大評級機構逐漸開始在信用評級中整合ESG因素。随着ESG理念在國内的普及,相關政策及監管制度逐漸完善,越來越多的機構投資者也開始将ESG因素納入資産配置和風險管理中,ESG因素與企業經營及風險水準的關聯度也逐漸提升。

“包括新能源、醫藥等涉及海外業務布局的上市公司基于供應鍊端的要求,在ESG方面的推進更為深入,會更多地在業務及管理層面做一些變革。‘出海’過程中要想行得遠、走得穩,企業就必須關注和做好自身的ESG建設。良好的ESG表現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市場競争力和利潤水準,助力提升經營效益的,亦能幫助企業在國際市場上赢得良好聲譽。”有市場人士表示,國内現階段更多還是停留在資訊層面,未來有待進一步深化。(記者 韋夏怡 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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