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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報:撤銷處罰!追究民警責任→

作者:中原盾
警方通報:撤銷處罰!追究民警責任→

4月24日晚,“南京交警”微信公衆号最新釋出消息稱,對“騎自行車上路因無牌被罰50元”的處罰作出糾正。

公開報道顯示,4月23日,江蘇南京一網友發帖稱,他在騎自行車時因沒有牌照,被交警罰款50元。交警出具的罰單顯示,他被處罰的原因是,4月9日在南京市中山路駕駛應當登記但未登記的非機動車上路,處罰機關為南京市警察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隊。這一事件引發輿論廣泛關注。

據南京交警通報:經查,4月9日17時46分,該局民警在中山路長江路路口執勤時,發現當事人王某逆向騎行自行車,對其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予以警告處罰,并對其無牌上路行為予以罰款50元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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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開具的罰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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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被罰時騎的車

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自行車不再屬于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上路無需上牌。據此,該局已撤銷針對其騎行無牌自行車上路行為的處罰決定,并對當事民警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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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南京交警

警方通報:撤銷處罰!追究民警責任→

來源:央視新聞用戶端、南方都市報、南京交警、河南日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