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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茨:布朗甯自動步槍手

作者:原鄉書院
耶茨:布朗甯自動步槍手
耶茨:布朗甯自動步槍手
耶茨:布朗甯自動步槍手

直到約翰·費隆的名字上了警察罪狀登記簿,見了報,人們才想起有這麼個人。他是一家大保險公司裡的職員,成日皺眉盡職工作,在檔案櫃之間笨拙地挪動他龐大的身軀。白襯衫袖口挽上去後,你能看到他一隻手腕上緊卡着塊金表,另一隻手腕上卻松松地戴着根軍人身份識别腕帶,這是以前那個更為勇敢,也更為随意的年代遺留下來的。費隆二十九歲,魁偉結實,褐色頭發梳得一絲不苟,臉色蒼白,面容憂郁。除了迷惑時瞪大眼睛、威脅時眯縫起眼睛外,他的眼神都很和善;除了惡狠狠地說話時咬緊嘴唇外,他的嘴總孩子氣地微張着。平時,他喜歡穿簡潔的靓藍色外套,肩膀平直,鈕扣開得很下。他的鞋跟上鑲了鋼片,走在路上,沉重的步子發出清脆的聲音。他住在皇後區的薩尼塞德,與一個名叫羅絲的姑娘結婚已十年。她瘦得皮包骨頭,有窦性頭痛,無法生孩子,靠着一分鐘打八十七個字還不會少嚼一下口香糖的本事,掙的錢比他多。

從星期天到星期四,一周五個晚上,費隆兩口子都坐在家裡玩牌或看電視,有時候她會讓他去買點三明治或洋芋沙拉當宵夜,再上床睡覺。星期五,一周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晚上電視裡通常有拳擊比賽,這個晚上他會在離皇後大街不遠的小島酒吧跟夥伴們呆在一起。那裡的人們成為朋友更多是出于習慣,而非彼此的選擇。頭半個小時裡,他們不自然地四處站着,彼此說着粗話,嘲笑每一個新進來的人(“噢,天啊,看看誰來了!”)。可是到拳擊賽結束時,他們通常開了很多玩笑,酒喝得興高采烈,周五晚上通常在半夜兩三點時的歌唱聲與搖搖晃晃中結束。周六,費隆會睡一個上午的懶覺,下午幫着做點家務,其餘時間就是陪妻子消遣了:他們會在附近的電影院裡看場電影,看完後去冰淇淋店裡小坐,一般十二點前他們就已上了床。周日懶洋洋地在起房間裡翻一通亂七八糟的報紙,接着他的下一周又開始了。

那個特别的星期五,如果不是妻子堅持要打破他的正常,也許根本什麼都不會發生:那天晚上是格利高裡·派克電影上映的最後一晚,她說她看不出有什麼理由他一生中偶爾一次不看職業拳擊賽有什麼不可以。星期五的早上她跟他這樣說了,這是那天所有不對勁的事當中的第一件。

吃中飯時——發薪日的中午,他總是跟辦公室裡的三名同僚一起,在市中心一家德國小酒館裡吃中飯——其他人都在談論拳擊賽,費隆很少插嘴說話。傑克·科佩克,對拳擊一竅不通(他說上周的比賽是“一場棒極了的比賽”,而實際上,整場比賽中,十五個回合雙方都隻是扭住對手,懦夫般地防守,最後的判定得分也可笑得緊),他啰裡啰嗦地對在座的人說他看過的最好的全回合較量還是在海軍部隊裡。接着全桌的人開始談起海軍來,而費隆在座位上無聊地扭着身子。

“那時我啊,”科佩克說着用修剪得很好的大拇指戳着胸脯,結束第三個長故事,“我第一天上新船,除了穿着定制的海軍藍軍裝,站在那裡接受檢查外,什麼事也沒做。害怕嗎?天啊,我抖得像片樹葉。老兵們走來走去,看着我,說:‘你以為你在哪,水手?你以為這是化妝舞會嗎?’”

“說到檢查,”邁克·博伊爾說,睜大他那小醜般的圓眼。“我跟你們說,我們有個指揮官,他會戴上他的白手套,手指在艙壁上拂過,兄弟,如果手套上有點灰塵,你就死定了。”

接着他們開始傷感起來。“啊,那真是段美好生活,海軍,”科佩克說。“幹淨的生活。當海軍最好的地方在于,你是某個人,懂我的意思嗎?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獨立的工作要做。我意思是,見鬼,在陸軍裡你們所有人做的隻是晃來晃去,跟其他所有人一樣,看着傻得要命。”

“大哥,”小喬治·沃什邊說邊往德國蒜腸上抹芥末,“你說得沒錯。我在陸軍裡呆了四年,相信我,你說得沒錯。”

此時約翰·費隆的忍耐實在到了盡頭。“是嗎?”他說。“那是什麼陸軍部隊?”

“什麼部隊?”沃什說,眨巴着眼。“哦,我在軍械部隊呆了一段時間,在弗吉尼亞,後來我去了得克薩斯,還有佐治亞——你什麼意思,什麼部隊?”

費隆的眼睛眯起來,撇着嘴。“你應該試試步兵部隊的裝備,老弟,”他說。

“哦,好吧,”沃什順從地說,似笑非笑。

可是科佩克和博伊爾不服氣,朝他咧嘴笑道,

“步兵?”博伊爾說。“他們有什麼——步兵專家?”

“你們當然可以說他們是專家,”費隆說。“步槍連裡每個狗娘養的都是專家,如果你想知道什麼,我跟你說一件事,老弟——他們才不擔心沒有絲質手套,沒有量身定做的服裝,對此你可用性命打賭。”

“等一等,”科佩克說。“我想知道一件事,約翰。你的特長是什麼?”

“我是個布朗甯自動步槍手,”費隆說。

“那是什麼?”

費隆第一次意識到這些年來辦公室裡的人員變化有多大。以前,回到四九年或五○年,跟過去那幫人在一起時,如果有誰不知道布朗甯自動步槍,肯定會趕緊閉嘴。

“布朗甯自動步槍,”費隆把叉子放下,說,“就是B.A.R。口徑3.0,彈匣可拆卸,全自動射擊,是十二人的步槍班的主要火力。這答案你們滿意嗎?”

“你的意思是?”博伊爾問。“像沖鋒槍一樣?”

費隆隻好再解釋,仿佛在跟孩子們或姑娘們談話,說它與沖鋒槍截然兩樣,它的戰術功用完全不同;最後他隻好拿出自動鉛筆,憑着記憶和熱愛,在裝薪水的信封背面畫了槍的輪廓。

“那好,”科佩克說,“跟我說說,約翰。用這把槍射擊你得知道什麼?你得接受特别訓練,或什麼的嗎?”

費隆憤怒得眼睛眯成了一條縫,他把鉛筆和信封塞回外套裡。“找個時候試試吧,”他說。“試一下,背着布朗甯自動步槍和彈藥帶,空肚子走二十裡路,接着卧倒在沼澤地裡,水漫過你的屁股,你被機槍、迫擊炮壓在地上擡不起頭來,可是這時候班長沖你吼,‘把布朗甯自動步槍給我架起來!’你得掩護整個排或整個連的人馬撤退。找個時候試試吧,老弟——你就知道你得會什麼了。”他喝了一大口啤酒,嗆得直咳嗽,噴到滿是斑點的大手上。

“放松點,放松點,”博伊爾笑着說。“别太拼命了,夥計。”

可費隆隻擦擦嘴,怒沖沖地看着他們,喘着粗氣。

“好吧,你是英雄,”科佩克輕蔑地說。“你是戰士。那告訴我一件事,約翰。你自己在戰鬥中有沒有開過這槍?”

“你以為呢?”費隆薄薄的嘴唇沒動,吐出這句話。

“多少次?”

事實上,費隆是他們班十九個人中最強壯、最有能力的一名士兵,好多次被班上其他人封為“最佳布朗甯自動步槍手”。戰争結束前兩個月,他扛着他的槍,用起了水泡的腳走過無數裡的道路、田野和森林,在炮火和迫擊炮的密集火力網下抱着它躺倒,把它戳進剛剛被俘的德軍戰俘的胸膛裡;可是他隻用它開過兩次火,還是沖着模糊地帶而非沖着人,而且兩次都什麼也沒打到,第二次還被小訓了一頓,說是浪費彈藥。

“多少次關你他媽的屁事!”他說,其他人則低頭看着自己的碟子,臉上的笑藏不住。他氣沖沖地瞪着眼,挑釁地看着他們,看誰敢取笑他,可最糟的是,他們誰也沒再說什麼。他們沉默地吃東西、喝啤酒,過了一會兒,他們換了個話題。

費隆一下午都沒有笑容,直到在家附近的超市裡遇到妻子進行他們的周末采購時,他還悶悶不樂。她看起來很累,當她的頭痛毛病要更厲害時,她總是這樣子。他拖着沉重的腳步,推着購物車跟在她身後,扭過頭盯着商場裡别的年輕女人扭來扭去的屁股和豐滿的胸部。

“哇!”她叫道,扔下樂茲餅幹,痛苦地揉着腳後跟。“你推着那東西,不能看着點它往哪走嗎?你最好還是讓我來推。”

“你不該突然停下來,”他對她說。“我不知道你會突然站住。”

那之後,為了保證車子不再會撞着她,他隻好全副注意力放在她窄窄的身子和火柴棍一樣的細腿上。從側面看,羅絲·費隆似乎總是朝前略傾着身子;走路時,她的屁股漂浮着,不雅地與身體分離,仿佛成了她身後的一個獨立部分。幾年前,醫生解釋過她的不育症,原因是她的子宮傾斜,并告訴她可以通過一個鍛煉課程來糾正;她興趣不大地做了一段時間的練習,不久就放棄了。費隆可能記不得她古怪的姿勢究竟是她子宮傾斜的原因還是其結果,可他确信無疑,就像她的窦性頭痛病一樣,自打他們結婚這些年來,這毛病越來越嚴重了;他可以發誓,他們剛認識那會,她是站得直的。

“你想要脆米還是波斯塔吐司,約翰?”她問他。

“脆米。”

“哦,可是我們上周才吃過。難道你沒吃膩?”

“那好,另外那種。”

“你嘟囔些什麼?我聽不清你說什麼。”

“我說,波斯塔吐司!”

往家走時,他兩手拎着滿滿的食品,比平時喘得厲害。“怎麼回事?”當他停下來換手時,她問。

“我想我身體不行了,”他說。“我該出去打打手球。”

“噢,老實說,”她說。“你總這樣說,可你一天到晚除了讀讀報紙,就無事可幹了。”

她做晚飯前先洗了個澡,吃飯的時候,套了件巨大的家居服,用帶子系着,像往常一樣,一副洗完澡後的淩亂模樣:濕濕的頭發,滴着水;皮膚幹幹的,毛孔粗大;沒有口紅、沒有笑容的上嘴唇上有一圈牛奶印子,像在笑。“你想去哪裡?”當他把盤子推開,站起來時,她說。“看那兒——桌上還有一滿杯牛奶。說實話,約翰,我是為了你才買牛奶的,結果我買了,你卻走了,剩下一滿杯牛奶在桌上。你回來,把它給喝了。”

他走回來,大口大口吞下牛奶,覺得直惡心。

吃完飯,她開始仔細準備晚上的外出活動;他早就洗完碗,擦幹盤子了,她還站在熨衣闆前,熨着她打算看電影時穿的裙子和上衣。他坐下來等。“如果你還不動身的話,就晚了,”他說。

“喔,别傻了。我們差不多還有一個小時。再說,你今晚怎麼啦?”

她的細高跟便鞋在長及腳踝的家居袍下顯得很古怪,尤其是當她弓着腰,張開八字腳,從牆上拔下熨鬥插頭時,更加怪異。

“你怎麼放棄了那些鍛煉?”他問她。

“什麼鍛煉?你在說什麼?”

“你知道,”他說。“你知道的。為你幾宮傾斜做的鍛煉。”

“子宮,”她說。“你總是說‘幾宮’。是子宮。”

“那該死的有什麼差別?你為什麼放棄?”

“哦,說實話,約翰,”她說,折疊起熨衣闆。“看在老天分上,為什麼現在提這個?”

“那你想幹什麼?一輩子帶着個傾斜的子宮到處走嗎?還是有什麼别的?”

“那好,”她說,“我當然不想懷孕,如果你想說的就是這個的話。我能問問如果我辭掉工作,我們住哪兒?”

他站起來,在起房間裡怒沖沖地走來走去,火冒三丈地瞪着台燈的陰影、花卉水彩畫,還有一個小瓷人,是個卧睡着的墨西哥人,身後是開了花的幹仙人掌。他走進卧室裡,她幹淨的内衣攤在床上,準備晚上穿的,他拿起帶乳膠海綿罩杯的白色胸罩,沒有它,她的胸跟男孩子的一般平。她進來了,他轉過身對着她,胸罩直揚到她驚恐的臉上,說:“你為什麼戴這鬼東西?”

她從他手中一把奪過胸罩,背靠着門框,上下打量他。“好吧,聽着,”她說。“我受夠了。你想不想體面一點?你還想不想去看電影?”

突然,她看起來是那麼可憐,可憐得他不忍看下去。他抓起大衣,一陣風似的經過她身邊。“你想幹嗎幹嗎吧,”他說。“我出去了,”他摔上較高價的電梯大廈的門。

直到他晃蕩到皇後大街時,他的肌肉才松弛,呼吸才平靜。他沒有在小島酒吧停留——不管怎樣,現在看拳擊賽還太早了點,再說他心情太差,也不想看。于是,他踢踢踏踏走下地鐵樓梯,一掃而過沖入旋轉式匣機口,直奔曼哈頓而去。

他隐約有點想去時代廣場,可是因為口渴他在第三大道站就出了地鐵;上到街道上,他在看見的第一家酒吧裡喝了兩杯啤酒,那間酒吧很凄涼,壓花錫牆,一股尿騷味。在酒吧裡,他的右手邊,一個老女人手裡的香煙舞得像根警棍,唱着《佩格,我的心肝》,左手邊,一中年男人正對另一個人說話,“呃,我的看法是:也許你可以對麥卡錫的做法提出不同意見,可是,狗娘養的,你卻不能就原則問題質疑他。我說的對不對?”

費隆離開那地方,去了列克星敦附近的另一間酒吧,酒吧以鉻鞣革裝修,在柔和的燈光下,每個人都是藍綠藍綠的。他站在兩個年輕士兵旁邊,從他們的袖章上看得到部隊番号,船形帽折着掖在他們的肩襻下,還看得清所屬的步兵團。沒有佩戴勳章——他們還是孩子——可費隆看得出他們不是新兵:首先,他們知道如何穿艾森豪威爾夾克,短而緊身,他們的戰鬥靴又軟又黑,擦得铮亮。他們倆突然扭頭,眼神穿過他望過去,費隆,也跟着轉過來,跟他們一起看着一個身穿緊身茶色短裙的姑娘離開陰影角落裡的那一桌人。她貼着他們而過,嘴裡嘟囔着“借過”,三個腦袋都被吸引到她的臀部,看着它扭來扭去,扭來扭去,直到她消失在女洗手間裡。

“嘿,幅度很大,”當中矮一點的士兵說,沖他們咧嘴一笑,笑容裡包括了費隆,費隆也還他個咧嘴一笑。

“應該頒布法律禁止那樣扭來扭去,”高一點的士兵說。“擾亂軍心。”

聽口音他們來自西部,他們都是那種金發、眯縫眼,鄉村男孩的臉孔,費隆還記得他以前所在的班裡就有。“你們是什麼部隊的?”他問。“我應該認識那個番号。”

他們告訴他,他說:“哦,是的,當然——我記起來了。它們是第七軍的,對嗎?四四年或四五年的時候?”

“說不準,長官,”矮個士兵說。“那在我們之前很久了。”

“你從哪裡搞了個什麼‘長官’來?”費隆熱情地問道。“我不是什麼軍官。我最多也就是個一等兵,除了他們讓我幹過幾周代理下士,那還是在德國的時候。我是個布朗甯自動步槍手。”

矮個士兵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不用說我也知道,”他說。“你這體型就是個布朗甯自動步槍手。那種老式布朗甯自動步槍可真他媽的重。”

“你說對了,”費隆說。“是很重,可是,我想告訴你,在戰鬥中,它可真他媽的好使。我說,你們倆喝點什麼嗎?順道說聲,我叫約翰尼·費隆。”

他們跟他握手,嘟囔着自己的名字,當那個穿着茶色短裙的姑娘從女洗手間裡出來時,他們又全都轉過頭去看。直看到她坐回自己的位子,這次,他們關注的是她脹鼓鼓的上衣裡的顫動。

“嘿,”矮個士兵說,“我說,好一對波。”

“可能是假的,”高個士兵說。

“它們是真的,孩子,”費隆向他保證,擠擠眼,一副老于世故的樣子,轉回身對着他的啤酒。“它們是真的。要是假的,一裡地外我就能看出來。”

他們又喝了幾巡酒,談了一會兒軍隊,接着高個士兵問費隆中央廣場怎麼走,他聽說那裡有周五爵士夜;于是他們仨坐上計程車,一路朝第二大街駛去,車費是費隆付的。當他們站在中央廣場等電梯時,他費力地把結婚戒指取下來,塞進表袋裡。

寬敞、高大的舞廳裡擠滿了年輕男女;幾百個年輕人圍桌而坐,桌上堆着一紮紮的啤酒,聽着,笑着;還有近百個年輕人在成排椅子圈起來的空場地裡瘋狂舞動。遠處,樂池裡,一夥黑、白樂人流着汗賣力地演奏,他們的各式管号在煙霧燈光下閃爍。

費隆懶洋洋地站在門口,在他聽來,所有的爵士樂都一樣,可他卻擺出一副鑒賞家模樣,在刺耳的單簧管樂聲裡,繃得緊緊的臉上放着光,手指随意地跟着鼓點節拍打着響指,膝蓋微微地點着節奏,靓藍色的褲子也跟着在抖。他領着士兵們朝坐有三個姑娘的那桌的隔壁桌走去,此時并不是音樂迷住了他,音樂也沒讓他振奮,當樂隊換了某首柔和的曲子時,他立即請三個女孩中最漂亮的那個跳舞。她身材高挑纖細,是個黑發意大利姑娘,額頭上略微發了點汗。她走在他前面,在桌子之間穿梭,朝舞池走去,而他陶醉在她慢慢扭擺的胯和裙裾飄揚的優雅之中。在他欣喜若狂、啤酒喝昏了的腦子裡,已經在想象着把她帶回家後的樣子了——在計程車的私密暗影裡,他的手撫摸她會是什麼感覺,再後來,這晚最後,在某間昏暗的卧室裡,她赤裸的身子起伏的樣子。他們一踏上舞池地闆,她剛轉身,擡起手臂,他立即把她緊緊地貼在自己溫暖的身子上。

“哦,聽着,”她說,生氣地往後弓着身子,這樣明顯看出他的雙手緊緊摟着她濕粘的脖子。“這就是你說的跳舞嗎?”

他松開了些,哆嗦着,沖她咧嘴笑笑。“放松點,親愛的,”他說。“我不會咬你的。”

“也别叫我什麼‘親愛的’,”她說,直到舞跳完,她就說了這幾句。

可她還是不得不和他待在一起,因為那兩名士兵已經移過來,跟她那兩位活潑的、咯咯直笑的女伴擠在一起。他們現在在同一張桌子上,半個多小時,六個人坐在那裡,沉浸在不安的派對氣氛中:矮個士兵跟其中一個姑娘(這兩個姑娘都是小巧的金發女孩)咬着耳朵在說什麼,那姑娘則一直高聲大笑;高個士兵的長胳膊摟着另一個姑娘的脖子。可是費隆的高挑黑發女孩,不情願地告訴他她叫瑪麗,然後就一聲不吭,僵硬、拘謹地坐在他身邊,有一下沒一下地扣上放在膝蓋上的手袋,再打開,再扣上。費隆的手指緊緊地抓着她的椅子背,關節發白,可是無論何時,隻要他試探性地把手指放到她的肩膀上,她就會立即聳聳肩,躲開。

“你住在這附近嗎,瑪麗?”他問她。

“布朗克斯,”她說。

“你經常來這兒嗎?”

“偶爾。”

“想抽根煙嗎?”

“我不抽煙。”

費隆的臉在發燒,看得見右太陽穴上一根細血管在抽動,汗珠從他肋骨上滾落。他像個第一次約會的男孩,她溫暖的衣服離他這麼近,她的香水味,她纖細的手指在手袋上開開關關的樣子,她豐滿的下唇濕潤地泛着光,這一切讓他笨口拙舌,說不出一句話來。

隔壁桌一個年輕的水手站起來,雙手合攏放在嘴邊,成喇叭狀,沖着樂池那邊吼着,叫聲被房間裡其他地方的人接過去。聽上去像是:“我們要聖徒!”可費隆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但至少這讓他有了個開口的機會。“他們在喊什麼?”他問她。

“《聖徒》,”她告訴他,對上他眼神的時間剛夠傳達這個資訊。“他們要聽《聖徒》。”

“噢。”

那之後,他們有好長時間沒再說什麼,直到瑪麗朝最近的女伴做了個不耐煩的表情。“嘿,我們走吧,”她說。“走吧。我想回家。”

“啊,瑪麗,”另一個姑娘說,啤酒和調情讓她的臉飛紅(她現在戴着矮個士兵的船形帽)。“别那麼傻。”不過,看到費隆那痛苦的臉後,她竭力幫他解圍。“你也在軍隊裡嗎?”她快活地問,隔着桌子靠過來。

“我?”費隆說,吓了一跳。“不,我——可我過去在。我離開軍隊好長時間了。”

“哦,是嗎?”

“他以前是個布朗甯自動步槍手,”矮個士兵告訴她。

“哦,是嗎?”

“我們要《聖徒》!”“我們要《聖徒》!”現在,整個舞廳裡,四面八方,各個角落裡人們都在叫着,聲音越來越大,越來越急迫。

“嘿,走吧,”瑪麗又對她的女伴說。“我們走吧,我累了。”

“那走吧,”戴着士兵帽子的那個姑娘不高興地說。“如果你想走,你就走吧,瑪麗。難道你自己一個人不能回家嗎?”

“别,等等,聽着——”費隆一下彈起來。“先别走呀,瑪麗——我跟你說。我再去買些啤酒回來,好嗎?”她還沒來得及拒絕,他已經跑了。

“不要給我買了,”她沖着他後背叫道,可是他已經在三張桌子之外了,快步朝這屋子的廂房走去,酒吧就在那邊。“婊子,”他低聲說着。“婊子。婊子。”他站在臨時代用酒吧處排隊時,那些折磨他的想象,因為憤怒更強烈了:計程車内會有一番肢體的掙紮,撕爛的衣服;在卧室裡會使用蠻力,窒息的呻吟會變成嗚咽,最後變成淫蕩的痙攣與低吟。噢,他會讓她放松!他會讓她放松!

“快點,快點,”他對吧台後那個笨手笨腳地對付着紮啤、啤酒木塞、濕鈔票的家夥叫道。

“我們——要——《聖徒》!”“我們——要——《聖徒》!”舞廳裡的喊聲達到了頂峰。然後,鼓點砸出無情、粗暴的節奏,變得幾乎無法忍受,直到它結束在一陣铙钹聲中,又換成了銅管樂隊粗糙的聲音,人群簡直瘋狂了。費隆用了一小會兒才意識到,現在樂隊演奏的是《聖徒在行進》,這時他終于端着紮啤,從酒吧轉身往回走了。

這個地方現在成了一所瘋人院。姑娘們高聲尖叫,小夥子們站在椅子上狂吼,胳膊亂舞;玻璃杯砸碎了,椅子在旋轉,四名警察警惕地靠牆站着,以防暴亂,這時樂隊安全奏出這首曲子。

當聖徒

在行進

噢,當聖徒在行進……

費隆推推搡搡、慌慌張張地穿過喧嚣的人群,試圖找到他們那一夥人。他找到了他們那張桌子,可無法确定是不是他們的——因為空無一人了,隻有揉成一團的香煙盒和一攤啤酒印漬,還有一把翻倒在地的椅子。他以為他在瘋狂舞動的人群中看到了瑪麗,可後來發現是另一個穿着同樣裙子的高個黑發姑娘。接着他以為他看到了矮個士兵,在房間那頭沖他猛打手勢,他費力擠過去,卻是另一個有着鄉村男孩臉孔的士兵。費隆轉來轉去,滿身大汗,在讓人昏頭昏腦的人群中找來找去。有個穿着汗濕的粉紅襯衫的男孩,一個趔趄,重重地撞到他胳膊肘上,冰涼的啤酒潑灑到他手上,袖子上,他才意識到,他們走了。他們把他給甩了。

他出來到街上,飛快地走着,鋼片鞋跟重重地踩在地上,在吼叫與爵士樂的騷亂後,夜間的汽車聲聽來驚人地靜谧。他盲無目的地走着,也沒了時間感,除了鞋跟重重地踏在地上,除了肌肉的拉扯,除了顫抖着吸進空氣,又猛地吐出來,除了沸騰的血液外,他再也沒别的感覺。

他不知道是過了十分鐘還是一個小時,是走了二十個街區還是五個,這之後,他隻好慢了下來,在一小撮人群邊上停下來。這群人擠在一個有燈光的門口,警察正朝他們揮着手。

“往前走,”一個警察說着。“請往前走。不要停下。”

可是費隆,和其他大部分人一樣,站在那兒不動了。這是個講演廳的入口處——他知道是因為裡面燈光雖昏黃,可剛好看得清公告欄上的字;這段大理石樓梯一定通往禮堂。可最吸引他注意的還是警戒線那兒:三個跟他年紀相仿的男人站在那裡,他們的眼裡閃爍着正義的光芒,頭戴某個老兵組織的那種金色藍邊的船形帽,手裡舉着智語牌,上面寫着:

徹查這個第五修正案的共黨分子

米切爾教授滾回俄國去

美國鬥士們抗議米切爾

“往前走,”警察在說。“接着走。”

“公民權利,我的天,”費隆胳膊肘處有個平淡的聲音嘀咕着。“他們應該把這個米切爾關起來。你讀過他在參議院聽證會上說的東西嗎?”費隆點點頭,想起許多報紙上都有那張虛弱、自命不凡的臉。

“看那邊——”那個嘀咕的聲音繼續說。“他們來了。他們出來了。”

他們就在那邊,正從大理石台階上走下來,經過公告牌,來到人行道上:男人們身着雨衣、油膩膩的粗花呢外套,舉止狂妄,穿着緊身褲的姑娘們看着像從格林威治村來的,中間有幾個黑人,還有幾個整潔的、有點難為情的男大學生。

示威者們往後靠,靜靜地站着,人們一隻手高舉着手裡的智語牌,另一隻手握成拳放在嘴邊:“呸——!呸——!”

人群跟着:“呸——!”“呸——!”有人叫道,“滾回俄羅斯去!”

“往前走,”警察在說。“往前走。接着走。”

“他來了,”那個嘀咕的聲音說。“瞧,他來了——那就是米切爾。”

費隆看到他了:高個子,極瘦的男人,穿着廉價的雙排扣西裝,衣服對他而言,大了點,手裡拎着公文包,兩個戴眼鏡、長相一般的女人走在他兩側。這就是報紙上那張自命不凡的臉了,他慢慢地從一邊望到另一邊,臉上是甯靜、超然的笑容,仿佛在向遇到的每個人說:哦,你這個可憐的傻瓜。你這個可憐的傻瓜。

“殺了這個雜種!”

有幾個人飛快地扭頭看着他,費隆這才意識到是他在叫;接下來他隻知道要繼續吼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他的嗓子啞了,像個孩子在哭:“殺了那個雜種!殺了他!殺了他!”

他經過四大步的推擠、沖撞,來到了人群最前面;可是有個示威者扔掉智語牌,跑到他跟前,對他說:“放松點,老兄!放松點——”可是費隆把他推到一旁,又與另一個扭打起來,他再次掙脫掉,雙手抓住米切爾大衣前襟,像拆毀一個歪七扭八的木偶一樣撕扯着他。他看見人行道上米切爾的臉往後縮,濕嘴唇上滿是恐怖。當警察藍色手臂高高地舉到他頭頂時,最後他隻記得:絕對的滿足與徹底的解脫。

陳新宇 譯

耶茨:布朗甯自動步槍手

# 作家簡介

理查德·耶茨(1926-1992),美國小說家。是“焦慮時代(the Age of Anxiety)的偉大作家”,也是美國上個世紀三十年代至六十年代的代言人。他的處女作《革命之路》一推出即獲成功,當年與《第22條軍規》、《愛看電影的人》一同獲得美國國家圖書獎提名。1962年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說集《十一種孤獨》出版,更被譽為“紐約的《都柏林人》”。随後他陸續寫出《擾亂和平》(1975)、《複活節遊行》(1976)、《好學校》(1978)、《年輕的心在哭泣》(1984)、《冷泉港》(1986),生前最後一部小說《不定時代》至今未能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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