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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重大火災隐患!居民家中儲存10噸53度白酒被罰2.3萬元

作者:亮網

近日,泸州古蔺一鄉鎮居民劉某在自家住宅門市内擺放了49個陶壇罐,儲存約10噸53度的白酒,周圍還堆放了大量可燃物,且二樓為劉某及家人居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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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縣消防救援大隊在開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堅大整治行動”時,發現此場所後立即意識到此場所一旦發生火災或爆炸,後果不堪設想。

有重大火災隐患!居民家中儲存10噸53度白酒被罰2.3萬元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之規定,38度及以上的白酒在火災危險性分類中被歸為甲類物品,而甲類物品屬于易燃易爆危險品。是以,檢查人員現場對儲存的白酒進行酒精測試。經檢測,此場所存儲的白酒為53度,遠超《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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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酒精測試

根據《重大火災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2條“生産、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人員密集、居住場所設定在同一建築物内,或與人員密集、居住場所的防火間距小于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标準規定值的75%”之規定。

劉某因将存儲白酒與居住場所設定在同一建築物内,檢查人員判定此場所有重大火災隐患!

針對劉某在住宅區儲存大量高度白酒的行為,檢查人員組織召開集體議案,下發《重大火災隐患整改通知書》,并要求劉某立即組織整改。

劉某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生産、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不得與居住場所設定在同一建築内,并應當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劉某處罰款人民币貳萬叁仟元整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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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劉某已将家中存儲的酒全部搬運至酒廠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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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後的房屋

消防部門提醒: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需要共同營造,如發現火災隐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12345舉報。

來源:四川消防119、泸州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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