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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微信、支付寶支付!5月1日起施行

作者:cnBeta

2023年公布的

《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

将非銀行支付機構及其業務活動

進一步納入法治化軌道進行監管

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事關微信、支付寶支付!5月1日起施行

近日

中國人民銀行釋出了

這部行政法規實施細則

(征求意見稿)

這部行政法規将如何落地實施?

實施後會産生哪些影響?

一起來聽專家解讀

設定換證合理過渡期

實作平穩過渡

非銀行支付,簡單來說,就是指不通過銀行,而是通過其他機構提供的支付服務。比如,我們經常用到的支付寶、微信支付等。

《實施細則》明确了根據新規換發新的支付機構許可證的程式和時間表。換證過渡期設定為《實施細則》施行日至各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有效期截止日。同時,考慮到部分支付機構許可證到期時間與《實施細則》施行日期較近,這些支付機構的過渡期放寬至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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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證過渡期滿,中國人民銀行将按照新規重新換發支付業務許可證。記者了解到,支付機構滿足條件的,也可以選擇提前申請換發支付業務許可證。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過渡期給予了支付機構充足的時間去準備。同時,原來這些支付機構的支付牌照有效期是5年,每5年就要申請延期一次,這次新規實施後,支付機構取得的支付牌照是不設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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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細則還明确,适當下放部分支付機構變更事項審批權限,減少審批層級。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溫彬介紹:“比如說,變更公司名稱或者注冊資本等,隻需要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受理、審查、決定。這将提高行政許可的審批效率,有利于建立健全高效、快捷的變更事項辦理機制。”

資料顯示,截至目前,全國共有183家非銀行支付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年交易量超1萬億筆、金額近400萬億元。

不改變支付機構

原有業務許可範圍

實施細則中對非銀行支付機構都有哪些新規定?專家表示,實施細則堅持穩字當頭,注重監管一緻性,確定支付市場平穩過渡。

專家表示,此前支付業務分為網絡支付、銀行卡收單和預付卡業務等三類。随着技術創新和業務發展,出現了條碼支付、刷臉支付等新興方式。《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提出将支付業務重新劃分為儲值賬戶營運與支付交易處理兩類,而區分這兩類業務的關鍵在于能否接收付款人預付資金。此次公布的實施細則,提出了具體分類方法,專家表示,這将更好地滿足市場發展和監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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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彬表示,實施細則充分考慮了目前分類方式下的許可架構,不會改變支付機構原有的業務許可範圍,也就是說支付機構原來有的業務都還有,預計不會對支付機構的業務連續性和使用者體驗産生影響。

此外,《實施細則》還明确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如果要調整收費項目或者收費标準,應至少提前30天進行持續公示,支付交易記錄應至少儲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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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成都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