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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違法改變土地屬性,幹部蠻橫不懂法!開魯縣新的問題又來了

作者:又扯野棉花

昨天開始鬧得沸沸揚揚的開魯縣要求繳納土地“增補承包費”,幹部阻擾春耕事件算是有了處理結果。但随着處理結果,又帶來了新的問題。

事主違法改變土地屬性,幹部蠻橫不懂法!開魯縣新的問題又來了

問題一、紀雲浩任職經曆

那位嚣張跋扈的政委副書記紀雲浩已被免職,從視訊裡面他的言行來看,這個免職沒有什麼問題,但對于廣大網友來說光免職是不夠的。

随着個人履曆被網友挖出來,關于他的任職經曆相關疑問也跟着都來了,那張假的太過于明顯的電腦工作照我也懶得放了,就放這一位自稱同為公務員的網友總結的幾點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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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同志17歲入服伍,19歲退伍應該是役兩年時間義務兵,何來轉業、轉業時是什麼職務級别如何安置的?

2.該同志2012年參加的什麼加工作?是公考還是安排?

3.該同志何時進入公安部門的? 編制和身份是如何取得的?

4.該同志從民警任鎮黨委付書記,已是公務員科級上司幹部請公示一下考核提拔任用流程。

5.該同志從2009年底所謂的轉業到2012年參加工作,其間僅隔3年時間,是何時取得的大學學曆,學的什麼專業,組織部門進行核實沒有?

這5點疑問确實問的很關鍵,不知道有關部門能不能給一個正面回複。

問題二、土地性質

開魯縣政府官方網站相關消息其實就有關“新增耕地”土地性質變更的有關事項,早在今年2月份就被許多農牧民關注,當地政府在2月5日還曾辟謠了“違法開墾林草地就可變為耕地”的社會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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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土地承包合同書标明了當時是興建奶牛養殖場,而且“國土二調”的曆史資料也顯示,該草地主要都是林草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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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土地性質變更的問題,很多網友就執着于把原來不是耕地的現在改成了耕地,這不應該是好事嗎?

關于存在這類疑問的,我覺得這位吉林的網友解釋已經就很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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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承包的林草地類為的就是保持水土,保護環境生态,内蒙的環境如果改成耕地會造成土地荒漠化,這個影響更嚴重。

有很多網友很贊同這樣一個比喻“租了一個毛坯房,自己裝修好了之後房東要按裝修好的商品房來重新收錢”。

首先不說這個比喻是否恰當,首先擅自改變土地性質就已經屬于違約了,昨天我記得很多人都提到“契約精神”這個詞,違背合同明顯不符合“契約精神”

我覺得這件事恰當的比喻應該是“花錢在小區租了幾個停車位,然後自己在停車位上面修建了簡易房當門面租給了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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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非法開墾草原構成犯罪的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大家也不要把拍攝視訊的人當成普通農民了。說到這裡,感覺這跟前不久那個自掏腰包修橋的有點類似。

當然,這起事件裡面改變土地性質這點留給法官去做最終判決。

其實明顯這裡面還存在一些問題,但好像也不友善繼續深挖,我們這種吃瓜網友也先别又慌慌張張的表達情緒态度了,慢慢等着看後續吧。

最後,還是我之前說過的那樣,對一件有争議的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觀點很正常,在這裡讨論也很正常,我都歡迎。吃個豆腐腦都還分喜歡甜的,喜歡鹹的和兩種都喜歡的,對吧。

但那種堅定陰謀論的和純是為了發洩情緒的就不用來讨論了,你們應該也看不上我們這種願意客觀讨論的人,自己去建群娛樂開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