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真·探141案丨男孩玩手遊充值一萬多元,家長欲退費犯了難

作者:半島都市報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洪智 實習生 陳思妤 李影

數月之間,青島一男孩玩手機遊戲充值一萬餘元,其家長發現後,聯系遊戲公司退款,但是對于遊戲公司給出的退款2600元,孩子家長并不認可。雖然相關部門也介入協調,但是雙方遲遲沒有達成一緻。對此,律師表示,未成年人擅自充值消費無效,雙方可協商退款,協商不成可起訴。同時,律師提醒,類似糾紛多發,如何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值得各方深思。

男孩玩手機遊戲

數月充值一萬餘元

“孩子玩手機遊戲,幾個月充值一萬多元,現在我們希望把錢退回來。”近日,青島的褚先生向記者反映,自己和妻子在青島打工,家中兩個孩子,其中大兒子今年14歲。平日裡因為做作業等,兒子時常要用到褚先生的手機。2023年11月的時候,褚先生想買衣服,拿出手機用微信支付時,發現沒錢了。“當時,我就覺着不對勁,趕緊打開交易明細查詢,發現錢都用來充值遊戲了。”褚先生說。

經過進一步查詢,褚先生發現,從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間,兒子在玩一款名為《太空殺》的遊戲時,陸續向遊戲内充值5000餘元。為了追回孩子充的錢,褚先生趕緊聯系了遊戲公司,說明了情況。然而,沒等錢退回來,褚先生發現,孩子再次偷偷充值。

真·探141案丨男孩玩手遊充值一萬多元,家長欲退費犯了難

“第一次發現孩子充值後,我把微信銀行卡解綁了,也把微信支付密碼等改了。本以為孩子沒法充值了,但是前段時間,有一天晚上,我收到一條花呗還款的提醒資訊,我打開一看,又有遊戲充值的記錄,2月份和3月份充了6000多元。”褚先生說,過了年後他上夜班,在他下班睡覺的時候,兒子又拿他的手機玩遊戲。“支付寶開通好久了,很長時間沒用了,沒想到孩子記住了密碼。”褚先生說。

“我們當時忙着幹活,孩子用我的身份證和他媽媽的手機号,注冊了遊戲賬号。咱也不懂遊戲,也不會玩遊戲,沒想到玩個遊戲花這麼多錢。”褚先生表示,經過初步統計,兒子遊戲充值共11300餘元。事發後,自己和妻子也對兒子好一段“教育”。

真·探141案丨男孩玩手遊充值一萬多元,家長欲退費犯了難

協調多次隻退2600元

家長認為“退得太少”

“大人充和小孩充應該能看出來,我幹一天活,一頓好飯都舍不得吃,不可能掏空積蓄去玩遊戲。”褚先生說。記者通過此前的充值記錄看到,孩子在玩遊戲時,充值頻率非常高,曾在一分鐘内充值三四筆,金額最多的一筆是648元,這些錢都是充到同一款遊戲中。

據了解,第一次發現孩子充值後,褚先生聯系了上海巨人統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我當時還抱着希望,一直聯系協商退款的事。他們說賬号資訊顯示為成年人,一開始的時候,說退我們800元,後來經過幾次溝通,他們又說可以退首次充值的一半,也就是5200元的一半,2600元。我問他們退款依據是什麼,遊戲公司說是人道主義補償。但是,對于第二次充值的6000多元,他們不受理。”褚先生說,遊戲公司告訴他,第二次充值的情況,是因為家長沒有改密碼,“當時我們改了微信支付密碼,沒想到一款遊戲竟然會有這麼多的充值管道。”

真·探141案丨男孩玩手遊充值一萬多元,家長欲退費犯了難

“遊戲公司說我沒保護好密碼,我說,遊戲公司系統應該自動識别這個賬号。因為,充值頻率太高,明顯不正常,之前他們也知道這個賬号存在未成年人充值的情況,我反映了也不是一天兩天了,這幾個月期間,他們沒把這個賬号封停,他們的管理也有漏洞。”對于遊戲公司的退款方案,褚先生表示不滿意,認為應該退還充值款的80%。

為了盡可能地追回充值款,褚先生也向公司注冊地上海的相關部門反映求助,但是截至目前,褚先生仍未得到一個滿意的結果。

遊戲公司電話沒打通

相關部門将溝通協調

4月24日下午,記者根據褚先生提供的電話号碼,多次聯系上海巨人統平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但是因電話繁忙,一直沒有打進去。随後,記者又咨詢了此前介入此事的上海市新聞出版局。相關從業人員表示,此前,他們曾經多次接到褚先生的反映,此前褚先生的孩子充過一次錢,遊戲公司酌情處理,當時家長沒有明确要求封停賬号,在褚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孩子又充了第二次錢,對此,遊戲公司說可以處理前一次充值的一部分,但是當事人不接受。從業人員表示,此事從去年到今年拉的時間比較長,遊戲公司不是說一分錢不退。“我們也在盡力推動協商,還給褚先生提供了法律援助的電話,咨詢免費的律師。我們很了解家長的心情,也幫着想了很多辦法,但是我們沒有行政強制權,能做的就是盡量通過職能部門,做一個協調溝通,但是不能強制公司退多少錢。”從業人員說。

随後,記者又和褚先生将問題反映至上海12345市民服務熱線。

“我文化水準不高,不懂遊戲,小孩說用手機做作業,我也沒多加考慮,幹了一天活,就把手機給小孩了。吃完飯就早早地休息了。這11300元,對我們這個家庭來說不是一筆小錢,是我們的血汗錢,如果是幾百元,我就當丢了。這是小孩充的,希望遊戲公司能進行多重識别,避免未成年人冒用家長資訊充值,也希望全社會關注這個問題。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切切實實地解決這個問題,防止類似的事情發生,減少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及其家庭的負面影響。”褚先生說。

律師說法:

孩子擅自消費無效,協商不成可起訴

對于未成年人充值問題,記者采訪了山東川佳律師事務所張寶清律師。張律師介紹,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适應的民事法律行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适用前款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适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對于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充值的遊戲金額較大,與其年齡和消費能力不比對且沒有得到監護人同意和追認,家長和監護人可以請求退款。但是如果家長存在監管失職的情況,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返還的數額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處理。

張律師提醒,未成年人利用家長的身份資訊進行遊戲注冊和遊戲充值的事件多發,未成年人缺少自我管控的能力,在體會到遊戲充值帶來的虛榮感後,如果不加以管制,最終隻會積少成多。要減少此類事件的發生,從根源上說,父母和監護人應該保管好手機密碼和支付密碼,引導孩子正确對待網絡遊戲。 此外,遊戲公司也應采取、探索更加完善的支付驗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