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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揭開校園欺淩“隐秘的角落”?

作者:積石山縣融媒體中心
如何揭開校園欺淩“隐秘的角落”?

4月23日,#女生遭霸淩為逃避毆打撿玻璃片割喉#詞條登上社交媒體平台熱搜,再次将校園欺淩問題置于公衆視野,也給社會敲響了一記沉重的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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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淩行為并不鮮見,具有長期性、多發性、重複性和隐蔽性。華東師範大學針對70萬名中國小生開展調研的結果顯示,近20%的學生遭遇過不同程度的欺淩,但家長知曉的不到10%。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19年出版、涉及144個國家調研情況的《數字背後:結束校園暴力和欺淩》研究報告顯示,全世界每3個學生中就有1個曾遭受過欺淩。

“被霸淩的孩子不願意承認,看見的孩子不敢站出來指認。”這是電影《第二十條》中的一句台詞。無論是不願承認的受害者,還是不敢指認的旁觀者,其行為背後都是對“校園欺淩”深深的恐懼。如何正确預防和應對校園欺淩?學校、家長、老師、司法……各方該如何擔負起職責?總台國家應急廣播與你一同關注↓

校園欺淩

一個沉重的社會話題

近年來,校園欺淩事件不時刺痛着公衆的神經。

4月21日,貴州銅仁沿河縣官舟中學一女生揪住男生頭發扇臉,多名同學圍觀。

3月18日,山東臨沂,一學校多名男生往一男生嘴裡塞垃圾并對他拳打腳踢,用樹枝抽打以及辱罵。

3月10日,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初一學生王某某被殺害。3月11日,涉案的張某某、李某、馬某某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全部抓獲。4月8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通報,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将被追究刑責。

1月6日,廣東揭陽,一名女孩被一群同齡男生圍堵在牆角,用繩子抽打和用腳踢踹。

如何揭開校園欺淩“隐秘的角落”?

施暴者的行為,讓人觸目驚心。更殘酷的是,被“看見”的事實隻是冰山一角,更多的校園欺淩往往以一種更為隐蔽、更為無聲的方式悄然發生,給受害者帶來深重創傷。

對校園欺淩說“不”!

這些措施你應該知道

校園欺淩的行為主要展現為肢體欺淩、語言欺淩、網絡欺淩和性欺淩等幾種形式。遭遇校園欺淩怎麼辦?這些應對措施你該知道!

肢體欺淩

肢體欺淩是指推、打、踢、撞、咬、扼喉、掐捏、拉扯等身體攻擊,以及搶奪财物、要求做屈辱性動作等脅迫行為。

當學生遭遇肢體欺淩時,首先要保護自身安全。應保持鎮定,想辦法與施暴者周旋,找機會逃脫或呼救求助。事後立即告知家長和老師或報警,不可隐瞞或獨自忍耐,事件解決後仍要保持高度警惕。

老師和家長接到學生報告後,首先要立即制止正在發生的欺淩行為,盡快組織調查已經發生的欺淩事件,發生惡性事件時,及時聯系公安部門。注意迅速展開對施暴者的管教和受害者的心理疏導,持續關注受害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多方溝通合作,確定問題徹底解決,堅決杜絕同類事件的再發生。

語言欺淩

語言欺淩是指語言上的侮辱、譏笑、貶損、诋毀、造謠;以及鼓動周圍的人不與某人說話,故意冷落、排擠他人行為。

首先要學會無視施暴者的言語,控制好情緒,也可試着與語言施暴者溝通,化解誤會、沖突。自身無法解決時,或遭遇來自老師的語言欺淩時,要及時告訴家長,尋求解決辦法。事後調整好自身心态,結識新朋友,建立健康的朋友圈。

言語欺淩作為校園欺淩中最普遍的形式,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比肢體欺淩程度輕,但因其多發性與隐蔽性的特點,給學生造成的心理傷害并不亞于身體欺淩。老師和家長應與孩子多交流,警惕語言欺淩對學生心理的傷害。一旦發現,萬不能聽之任之,應積極幹預,溝通引導,避免不當言語傷及孩子自尊心。

網絡欺淩

網絡欺淩是指通過網絡傳播針對同學的攻擊性、侮辱性言論或羞辱視訊,将同學的個人資訊、隐私等通過網絡公布于衆等行為。

學生面對網絡攻擊,保持冷靜,不理會、不還擊,并及時向老師、家長尋求幫助,如果網絡欺淩情況嚴重,可以報警求助。

老師和家長要多與學生溝通,及時了解同學之間的沖突并積極調解。老師要與網絡欺淩的施暴者和受害者雙方家長建立溝通,解決問題。家長注意留存針對孩子的網絡欺淩資訊作為證據,可通過校方聯絡施暴者的家長,必要時可提供相關證據。情節嚴重時,要向警方尋求幫助,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性欺淩

性欺淩是指精神上的性騷擾,有關性或身體部位的黃色笑話、評論和取笑;老師或者同學對身體上的侵犯行為等。

當學生遇到言語上的性騷擾時,應第一時間告訴老師和家長。遭遇性侵犯行為時,一定要立刻大聲呼叫,勇于反抗。如果施暴者态度強硬且有暴力傾向,避免與其發生肢體沖突,随機應變,伺機而逃。切記不要隐瞞受害事實,要第一時間告訴家長、老師,還可以報警,隐瞞隻會讓施暴者更加嚣張。

老師和家長應及時制止、糾正在言語或行為上對他人進行性騷擾的同學。在發生性侵犯事件時,要注意保護現場,立即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案情。全力做好對受害學生的保護工作,特别注意保護受害學生的隐私,在維護孩子的隐私與尊嚴的基礎上,給予更多關懷和支援,幫助孩子盡快走出陰影,恢複正常生活。

防範始于“看見”!

如何發現校園欺淩?

孩子們每一次的行為異常,都預示着他們可能正在遭受校園欺淩。家長和老師應當注意觀察、學會辨識,及時驅散籠罩着孩子們的陰影。

出現這些情況,孩子可能正遭受校園欺淩

如何揭開校園欺淩“隐秘的角落”?

校園欺淩的常見發生區域

①缺乏老師監督的地方,如宿舍、學校廁所等地。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釋出的《校園暴力司法大資料專題報告》顯示,宿舍是校園欺淩發生最頻繁的地點。

②校園操場,常見的發生時間段為課間休息或者午間休息。

③教室、走廊。需要注意的是,有時表面看好像同學間在打打鬧鬧,但個别有暴力傾向的同學會借此機會下手,攻擊、嘲笑、謾罵同學,甚至拳腳相加。

④上學或放學的路上。社會上的不良之人經常會選擇學生上學或放學的路上下手,尤其是偏僻的地段,威脅、毆打學生,搶劫其财物。

齊抓共管!

預防校園欺淩

防範、遏制校園欺淩絕非一日之功,唯有學校、老師、家長、司法齊抓共管,形成強大合力,才能實作長治久安。

學校

加強學校安全防護系統,完善校園内部和周邊監控體系,建立健全學校保衛組織,防止欺淩事件的發生。主動保持與附近派出所的聯系,必要時請警方協助處理嚴重的校園欺淩事件;加強對教師的法制教育、師德教育;對學生進行關于校園欺淩的安全教育,包括如何應對校園欺淩和适當的預防性欺淩知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加強法制教育,提高學生明辨是非、區分罪與非罪的能力,強化學生遵紀守法的意識,知道用法律保護自己,不以暴力、極端方式處理問題;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咨詢和指導。

家長

教育孩子注意自我保護、遠離校園欺淩,放學後不要在外逗留,盡量避免到偏僻人少的地方。必要時教會孩子一些防身術;幫助孩子學會建立有益的人際關系,能夠正确對抗語言欺淩、人際孤立;囑咐孩子保護好個人隐私,學會應對網絡霸淩;有意識地向孩子進行性知識教育和預防性侵害教育;家長給孩子的穿戴用品盡量低調,不要過于招搖。

司法

應對校園欺淩,除了引導外,也需要法律的保護,讓悲劇不再發生。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緻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緻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殘忍手段緻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

(二)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九)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并進行合理管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工作制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淩的教育和教育訓練。

學校對學生欺淩行為應當立即制止,通知實施欺淩和被欺淩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與欺淩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對相關未成年學生及時給予心理輔導、教育和引導;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

對實施欺淩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根據欺淩行為的性質和程度,依法加強管教。對嚴重的欺淩行為,學校不得隐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并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條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條規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制度。學校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學生欺淩發現和處置的工作流程,嚴格排查并及時消除可能導緻學生欺淩行為的各種隐患。

讓我們共同努力

抵制校園欺淩

守護每個孩子的童年和青春

來源:國家應急廣播

如何揭開校園欺淩“隐秘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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