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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大學提前批微調!夏季聯考6月7日開考,6月26日前釋出成績

作者:哇o市南

4月23日,省招考院公布《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聯考)工作實施辦法》《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春季聯考)工作實施辦法》。其中,夏季聯考實行“3+3”考試模式,安排在6月7日至6月10日進行。夏季聯考成績于6月26日前公布。

夏季聯考采取“3+3”模式

等級考分八個等級轉換分數

根據《實施辦法》,我省夏季聯考實行“3+3”考試模式,包括國家統一聯考國文、數學、外語(含筆試和聽力)等3科,以及考生從普通高中學業水準等級考試思想政治、曆史、地理、實體、化學、生物等6科中選報的3科。國家統一聯考外語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3科統一聯考科目成績和自主選擇的3科普通高中學業水準等級考試科目成績組成,總成績為750分。3科統一聯考科目原始分數滿分均為150分,考生自主選擇的3科等級考試科目原始分數滿分均為100分,轉換為等級分計入總成績,各科等級分滿分均為100分。

國家統一聯考科目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國文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數學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外語(筆試)考試時間為100分鐘;外語(聽力)考試安排在1月8日上午,連續組織兩次,每次考試時長約20分鐘,考試成績取兩次中的高分計入外語科目成績。

等級考試由我省自主命題,考生從思想政治、曆史、地理、實體、化學、生物等6個科目中選報3科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9日—10日,每科考試時間為90分鐘。等級考以原始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計算分數分段比例,根據規定轉換分數區間比例(3%、7%、16%、24%、24%、16%、7%、3%),劃分A、B+、B、C+、C、D+、D、E八個等級,在每個等級中按照等比例轉換法則進行分數轉換。

普通類正常批最多96個志願

藝術類大學提前批略有調整

夏季聯考招生類别分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三類,按類分批次依次進行錄取。考生填報志願須符合高校招生類别和專業(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各類别批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志願的填報和錄取。

普通類分為提前批、特殊類型批和正常批三個錄取批次。根據考生夏季聯考總成績,按照普通類大學招生計劃數的1:1.2劃定普通類一段線;按照普通類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和生源情況劃定普通類二段線,作為考生參與錄取的最低控制線;按照普通類大學招生計劃數的1:0.5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普通類提前批安排2次志願填報,均實行以學校為機關的志願模式。特殊類型批安排1次志願填報,考生填報1個院校志願。正常批安排3次志願填報,均實行以“專業(專業類)+學校”為機關的平行志願模式,1個“專業(專業類)+學校”為1個志願,每次填報志願的數量最多不超過96個。

藝術類分為大學提前批、大學批和專科批三個錄取批次。藝術類大學文化錄取控制線以普通類一段線為基數,按教育部規定的各專業類别的比例劃定;藝術類專科文化錄取控制線與普通類二段線相同。與往年不同,藝術類大學提前批增加省際聯考的戲曲類大學專業招生。

體育類分為提前批和正常批兩個錄取批次。體育類在專業成績合格生源範圍内按綜合成績劃線。綜合成績按照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的辦法計算。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按照體育類大學招生計劃數的1:1.2劃定體育類一段線;按照體育類本、專科招生計劃總數和生源情況劃定體育類二段線,作為考生參與錄取的最低控制線。

聯考實行網上填報志願

平行志願批次原則上不退檔

我省聯考實行網上填報志願,考生應根據體檢結論、報考類别、層次、選考科目,結合成績,參照《填報志願指南》中招生專業計劃或網上公布的缺額計劃、高校《招生章程》進行志願填報。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在總成績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中,有關高校一般可根據本校生源情況、計劃情況及模拟投檔線,以不低于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自主确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符合要求、總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教育部或本校招生章程有具體規定的)退檔外,原則上不允許退檔。

對不實行平行志願的批次,在總成績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内(或按有關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确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符合要求、夏季聯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錄取的專業由高校自行确定,并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退檔原因作出解釋以及對其他遺留問題進行處理。

除軍事、國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專業)外,高校不得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作統考外語語種限制,不得在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外作其他限制。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聯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來源:半島都市報·半島新聞用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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