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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外遇殺妻被判15年,11年後妻子死而複生,已和他人結婚生子

作者:豐豐說曆史

1994年11月4日清晨湖北省京山縣呂沖村一個村民在路上看到旁邊的池塘水面上好像有什麼東西在飄着,好奇心驅使他走到岸邊仔細觀察。

沒想到這不看不打緊,一看竟是一具漂浮着的屍體。村民吓壞了,趕緊叫人過來,然後向警察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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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調查,死者死亡時間已經超過了兩個月,而且死者的身高都與村中失蹤三個月的張在玉高度吻合,而張在玉的家屬趕到後也一口認定死者就是張在玉。

張在玉怎麼會死在池塘中?為什麼張在玉十一年後還會離奇出現呢?

警方破案,罪犯伏法

1994年1月,張在玉在一個晚上離家未歸,家人找遍了附近的村子都沒發現張在玉的蹤迹。由于張在玉患有精神疾病,一旦發病就會失去記憶,是以親友們十分擔心張在玉會找不到家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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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把屍體從水中打撈上來後,發現死者顱骨受損,頭部有六處擊打痕迹,很明顯,這是一起故意殺人案。如此惡劣的案件引起了警方的重視,當即成立了專案組,由當地警察局副局長帶領偵破此案。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張在玉會遭到如此毒手?兇手又是誰呢?

警方首先就盯上了嫌疑最大的佘祥林,他是張在玉的丈夫。但是佘祥林拒不承認自己殺人,并且他堅稱自己的老婆沒有死,隻是離家出走,他懷疑池塘中的屍體根本不是張在玉。警方不相信他的說辭,因為池塘中的屍體身上的陳年疤痕都跟張在玉身上疤痕的位置一緻,再加上張在玉的家人咬定死者就是張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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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佘祥林這邊沒什麼進展,警方隻好從村子中的其他人入手,沒想到,這一問還真問出來了個是以然。

呂沖村的村民告訴警察,佘祥林在家中經常欺負張在玉,兩個人吵架更是家常便飯,甚至有時候佘祥林還會動手,他還說張在玉的精神問題就是被佘祥林逼出來的。

警方敏銳地感覺到了此事大有蹊跷,就示意村民接着說下去。

在村裡人看來,張在玉長得漂亮,還有文化,村裡人都羨慕佘祥林能娶到這麼好的媳婦,但是就在三年前,張在玉神經突然就不正常了,不過她倒不是瘋瘋癫癫,而是有時候會神神叨叨,精神渙散。而造成這一切的根源就是佘祥林對張在玉不忠,他出軌了一個姓陳的小姑娘。

那時候,佘祥林在水庫派出所工作,因為工作原因,他長期獨自居住,正是在這期間,他跟姓陳的小姑娘走到了一起,大晚上甚至還被人撞見他倆在一塊過夜。要知道,在農村是沒有不透風的牆的,沒多久,佘祥林幹的“好事”就傳遍了村子,一時間閑話滿天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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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原本那個備受羨慕的家庭破裂了,吵架成了夫妻二人的家常便飯,村民經常能聽見他們家傳來争吵的聲音,同時還伴随着乒乒乓乓砸東西的聲音,甚至還有女人和孩子的哭聲。不僅如此,佘祥林還拿着家中的存款包養了小三,原本身在農村的佘祥林一家就不富足,佘祥林直接把家中幾千元的存款拿走了大半。

丈夫的不忠和經濟上的壓力給張在玉精神和肉體帶來了雙重打擊,張在玉一時接受不了現實氣急攻心,就變得有些神神叨叨了。

好家夥,這不問不知道一問吓一跳啊,原來佘祥林這小子做了這麼多人神共憤的事啊,村民的證詞像是一把把刀子刺向佘祥林,形勢變得對他很不利。警察聽完證詞覺得豁然開朗,這不正是出軌後殺妻迎娶小三的典型案例麼,這作案動機不就有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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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警察連夜整理了材料,把事情的經過和村民的證詞原原本本地遞交給了檢察機關,于是荊州地區法院判決佘祥林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但是佘祥林的親人始終相信佘祥林沒有殺人,并且對于法院的判決表示不滿。于是佘祥林的母親就跑到湖北進階人民法院上訴,請求推翻原判。

此時的張在玉家人急于懲治兇手,他們聯合220名村民聯名上書,要求法院盡快懲治兇手。但是進階人民法院沒有被輿情影響,而是認為此案證據不足,駁回一審判決重新審判。

于是,在當地警方的再三審訊下,佘祥林對于自己的殺妻罪名供認不諱,甚至交代了自己如何殺自己的妻子,還帶警察去現場指認當晚路線。還向警方坦白,自己做這一切的目的就是為了和陳小姐結婚。于是,佘祥林最後以故意殺人罪被京山縣法院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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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佘祥林伏法,憤怒的村民開始排擠佘祥林一家人,沒人給他們好臉色看,甚至佘祥林的小女兒上學的時候被人叫做殺人犯的女兒。佘祥林的家人自知在這裡生活不下去了,隻得全家遷往新的地方定居。

死者現身,真相大白

2005年3月28日,對于呂沖村來說是平靜的一天,但是一個女人的出現卻打破了小村莊的平靜。因為雁門口鎮派出所傳來消息說死亡11年的張在玉回來了!

這則消息像是往池塘中丢進去了一塊石頭般掀起了巨大的漣漪,很快“被丈夫謀殺抛屍的女子時隔十一年又複活了”這則爆炸性的新聞迅速傳遍了各地。不少記者紛紛跑來報道這一令人震驚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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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着鏡頭,張在玉哽咽着緩緩道出了實情,原來,十一年前的那個夜晚,自己和丈夫因感情問題大吵一架,被氣得上頭的張在玉見丈夫不思悔改,就憤怒地奪門而去,被憤怒沖昏了頭腦的張在玉在黑夜中悶着頭往前走,等到自己氣消的差不多了,她才發現自己不知道走到哪去了。

但是沒想到的是,由于太過生氣,張在玉發病了,她不記得自己是誰,也不記得自己家在哪,更記不得自己要到哪去。再加上張在玉是賭氣離開,身上并沒有帶錢,她隻得像無頭蒼蠅一樣一路乞讨,最後竟然乞讨到了山東。

好在,山東一個男人看他可憐,就收留了她,最後張在玉就嫁給了這個男子,兩人還生下了孩子,兩個人的生活很美滿。張在玉覺得這樣的生活很好,她再也不想回到湖北那個讓自己傷心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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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東期間,張在玉也給家人寫過信,想告訴他們自己的狀況,但是堅信女兒已經被殺了的父母看到女兒署名的信并沒有當真,他們一直認為這是佘祥林的計謀,于是就把信扔了。由于所有的信都石沉大海,張在玉着急了,就帶着孩子于2005年3月急急忙忙回到了湖北,想看看自己的家人是不是出了什麼事故。

或許連張在玉也沒想到,自己失蹤的這些年,竟然所有人都認為自己被殺了,而且前夫佘祥林就是兇手。張在玉現身後,人們都明白了佘祥林是被冤枉了,于是被無辜關押了十一年的佘祥林于2005年4月初被釋放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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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被釋放的佘祥林還不明白發生了什麼事,等他回到家才知道,原來十一年前被自己“殺害”的妻子張在玉回來了。得知事情的來龍去脈後,佘祥林的内心十分複雜,他沒想到自己還能夠沉冤昭雪。

可惜的是,佘祥林被釋放的時候他的母親早已去世,佘祥林來到母親墳前跪下重重地磕了幾個響頭,他要告訴母親自己是清白的,即使母親早已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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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釋放後的佘祥林獲得了國家七十萬元的補償,他拿着這筆錢在湖北宜昌買了一套房子,和女兒過上了平靜的生活。2014年,佘祥林的女兒嫁人了,佘祥林雖然會感到孤獨,但是他覺得自由的日子才是最好的。雖然已經過去很多年了,幽暗的牢房仍然是困擾他的夢魇,他再也不想過上那種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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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

湖北省進階人民法院并沒有受滔天輿論影響,堅持認為佘祥林殺妻一案證據不足,維護了法律的尊嚴,但是一審被駁回後,為什麼佘祥林又會認罪呢?我想,在警察對佘祥林進行審訊的過程中應該是發生了一些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這才讓佘祥林不堪忍受,供認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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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要反思這種行為?這讓我想起了一個段子,斯大林接見完格魯吉亞的一個代表團後發現自己的煙鬥找不到了,于是他找來警察頭子貝利亞,讓他追上代表團問問有沒有人拿了他的煙鬥。之後,斯大林在自己的桌子上找到了煙鬥,趕忙給貝利亞打電話,說自己找到了煙鬥。但貝利亞卻說:“太遲了,代表團中一半的人沒挺過審訊,另外一半人都承認是他們拿了您的煙鬥。”很顯然這十分荒謬。

由于當時對于冤錯案重視程度不夠,再加上破案率成為了考核下級公安機關的标準,是以發生一些某些惡性案件時,上級就會嚴令下級“限期破案”,是以才會發生這種冤假錯案,這種事情即使不發生在佘祥林身上,也會出現在其他人身上。

而在審判佘祥林期間,張在玉的親人糾集上百名群衆聯名上書要求懲治罪犯,在他們看來,自己的要求非但不過分,甚至還是很合理的,因為他們就認定了佘祥林就是兇手,他們是在懲惡揚善。

但是有些時候事情并不單單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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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所看到的那樣,如果我們都像張在玉家人那樣在事實不清晰的情況下就向司法機關施加壓力,妄圖以輿論操縱司法,這無疑是披着正義外衣的劊子手,為人所不齒,遇到事情,我們不妨讓子彈再飛一會,等真相大白之後再去精準地抨擊罪惡。

面對洶洶的輿論,司法機關應該頂住壓力,嚴格遵循法律的程式正義,如此才能做到結果正義,如果人人都可以利用輿論操縱司法,那将隻會使法律失去其原本懲惡揚善的作用。

好在,國家近些年糾正了不少以前的冤假錯案,有力地維護了法律的尊嚴。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是永遠也不會缺席。願以後不再有冤情,願天下海晏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