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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羅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作者:羅莊釋出

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征地

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臨羅征補公告〔2024〕18号)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範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号)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拟征收傅莊街道辦事處東店子村集體土地。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财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及傅莊街道辦事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拟定了傅莊街道辦事處東店子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塊1拟用于高端裝備制造片區内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上述地塊均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沂市羅莊區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複》(魯政土字〔2023〕364号)準許的成片開發範圍内。

以上地塊拟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款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拟征收傅莊街道辦事處東店子村土地,位于傅莊街道西部,總面積4.3248公頃,其中:

農用地0.0398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0326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072公頃);

建設用地4.2850公頃(工礦用地4.2850公頃)。

三、拟征收土地補償标準

拟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複》(魯政字〔2023〕144号)批複的臨沂市羅莊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标準執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V級區片,補償标準為105萬元/公頃。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454.1040萬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标準按照山東省财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标準的批複》(魯自然資發〔2022〕56号)規定的标準執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按照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與傅莊街道辦事處東店子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對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币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至傅莊街道辦事處東店子村村委會後,其具體配置設定方案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讨論決定。

(二)社保安置。社會保障補貼資金按照28.1475萬元/公頃的标準由羅莊區财政部門撥付至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121.7323萬元。由傅莊街道按有關規定和程式指導傅莊街道辦事處東店子村村委會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研究拟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并報羅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準許後,由羅莊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五、辦理補償登記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公告釋出結束後5日内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傅莊街道國土所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定。

未在規定期限内辦理補償登記和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定的,以《土地所有權調查确認表》《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調查确認表》(附件1)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資訊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釋出。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對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議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臨沂市羅莊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書面回報;如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臨沂市羅莊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聯系人:湯向興;聯系電話:0539-8289027。

附件1:《土地所有權調查确認表》和《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調查确認表》

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征地

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臨羅征補公告〔2024〕19号)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範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号)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拟征收傅莊街道辦事處前站村集體土地。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财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及傅莊街道辦事處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拟定了傅莊街道辦事處前站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塊1拟用于高端裝備制造片區内工業項目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上述地塊均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沂市羅莊區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複》(魯政土字〔2023〕364号)準許的成片開發範圍内。

以上地塊拟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五款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拟征收傅莊街道辦事處前站村土地,位于傅莊街道西部,總面積2.1349公頃,其中:

建設用地2.1349公頃(工礦用地2.1349公頃)。

三、拟征收土地補償标準

拟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複》(魯政字〔2023〕144号)批複的臨沂市羅莊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标準執行。拟征收土地位于IV級區片,補償标準為105萬元/公頃。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224.1645萬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标準按照山東省财政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标準的批複》(魯自然資發〔2022〕56号)規定的标準執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農村住宅(或工礦企業)的補償安置,按照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與傅莊街道辦事處前站村集體經濟組織協商,對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币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至傅莊街道辦事處前站村村委會後,其具體配置設定方案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讨論決定。

(二)社保安置。社會保障補貼資金按照28.1475萬元/公頃的标準由羅莊區财政部門撥付至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60.0921萬元。由傅莊街道按有關規定和程式指導傅莊街道辦事處前站村村委會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研究拟定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方案并報羅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準許後,由羅莊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五、辦理補償登記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公告釋出結束後5日内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傅莊街道國土所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定。

未在規定期限内辦理補償登記和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定的,以《土地所有權調查确認表》《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調查确認表》(附件1)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資訊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釋出。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對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議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臨沂市羅莊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書面回報;如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臨沂市羅莊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聯系人:湯向興;聯系電話:0539-8289027。

附件1:《土地所有權調查确認表》和《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調查确認表》

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3日

來源:羅莊區自然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