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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政法委員:我也不懂法!深度解讀内蒙開魯縣阻止春耕來龍去脈

作者:令狐沖

内蒙開魯縣建華鎮算是火了:農民承包了村集體土地30年,合同沒到期,在鎮裡的指導下,要求每年增加100多萬元的土地承包費,不然村裡單方面終止合同不讓春耕,鎮政府官員、村委幹部現場阻止春耕,公安強制扣人......這場鬧劇到底為哪般?

■村幹部:我不懂法,上面讓我斂财我就斂财

建華鎮地處内蒙古開魯縣東北部,2020年5月26日,該鎮入選農業農村部釋出的2020年農業産業強鎮建設名單,說明農業在當地已經成為創新發展和地區經濟增長新引擎,也說明鎮政府充分重視農業經濟的發展并有所作為的。

但是眼前應該是春耕最繁忙的季節,建華鎮雙勝村張先生等農民,卻繁忙不起來,也高興不起來,因為自己等若幹農民一起承包的幾千畝土地在耕地的時候,被村幹部團團圍住,要求增加土地承包費,不給錢就不讓你耕地、播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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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現場阻攔

張先生無法了解,跟村裡簽訂的承包土地合同是30年,遠沒有到期,臨時增加承包費用,總得給個說法,總得給個法律條文。村幹部則揚言:不懂法,上面讓我斂财我就斂财。意思就是反正要給錢,不給錢就是不行。你不給錢村主任還說明天就帶200人來阻攔,看你敢不敢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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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截圖

給多少錢?每年每畝地增加200元承包費,一起4600多畝地,每年增加100多萬承包費。問題是這樣臨時增加土地承包費,強制阻攔農民春耕,有道理嗎?不僅僅是村幹部,鎮政府副鎮長、政法委員還親臨現場,帶隊警察現場執法,這又是為哪般?

■鎮幹部:我也不懂法,你們幹仗了找警察

村裡阻攔事件,還驚動了鎮政府,副書記、政法委員帶領一群公安民警趕赴現場執法處理此事。張先生等農民跟鎮幹部反映這個事情,這位副書記用手指着農民說道下車,不讓耕地,說承包合同取消了,你們這種行為屬于搶占集體資源,搶占集體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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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接着民警要求扣車扣人,要強制帶回派出所調查,記者拍攝的視訊看到現場一片混亂。大家回到村委會找村委書記評理,鎮副書記恰好也在村委,張先生等農民表示,村幹部不讓耕地要是發生了群體事件怎麼辦,不是違法了嗎?不是讓政府為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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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華鎮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

鎮政府副書記、政法委員表示,他也不懂法,你們幹仗了找警察,找政府幹嘛?。意思就是我來這裡隻管你們必須交錢才能耕地、播種,其他的事情我不管,有事你們找相應的部門。

■土地承包方、村委、鎮政府三方争論的焦點是什麼?

村委、鎮政府的意思就是,原來的土地承包合同上寫的是草地,現在你把它變成了耕地,原來的承包合同就要更改,就要增加承包費用。

土地承包方則認為,原來簽訂的合同有效期是30年,合同還沒結束,原來的承包費用已經在2022年繳納完畢,你要求我們增加承包費用,可以協商,按照法律條文規定來,或者可以起訴我們。而且他們為了把鹽堿地、草地變成耕地,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人力、物力,也要給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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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勝村村委書記

為此記者特意跑到村委采訪村委書記,書記表示,這塊地是草地,變成了耕地,現在必須變更土地承包費。記者問還在承包期内,這樣做合适嗎?書記表示合适,是鎮裡的要求。

記者又跑到鎮裡采訪鎮長,鎮長含糊其辭,說鎮裡沒有不讓耕地,都是他們村裡的要求,他們跟村裡簽了合同,現在人家要求變更承包合同費用。記者又問,有沒有法律依據?鎮長說民法典好像有一條什麼變更來着?含糊其辭,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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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華鎮鎮長

主管政法委的副書記相對而言是懂法的,完全不像他自己前面說的不懂法,他明确表示,這個屬于民法典的第533條情勢變更:簽訂了合同如何出現了不可預見的風險,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就屬于情勢變更不屬于商業風險,就需要繼續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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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說法,不屬于情勢變更,屬于商業風險

對于這個觀點,記者電話采訪了中國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理事、法學博士何文傑先生,他明确表示根據簽訂的承包合同條款,村委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已經預見了可能會把草地變成耕地,也就是這個風險是可預見的,而且土地變更不是國家政策和自然變化的原因,是農民自己通過平整土地、打井澆灌等措施改良了土地,是以這種情況屬于商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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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說法

也就是說,根據民典法的規定,這種情況可預見,不屬于情勢變更,而是屬于商業風險,應該由村委來承擔這個風險,是以鎮副書記這個說法不成立。那麼村委、鎮政府阻攔農民耕地,要求變更承包合同,增加承包費用是不合理的。

■開魯縣政府的态度:成立工作組展開調查

4月22日,根據媒體的報道和網友一邊倒的輿論态度,開魯縣第一時間對外釋出了情況通報:

鎮政法委員:我也不懂法!深度解讀内蒙開魯縣阻止春耕來龍去脈

表示立即展開調查工作,結果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我們對縣政府的積極處理事情的态度表示贊賞,也希望能夠盡快有一個共赢的結果出現。

■最後的話:

土地是用來耕種的,農民改良的土地是否屬于情形變更還是商業風險,土地承包法是否比民法典有優先适用權,是否可以單方面終止土地承包合同、收回土地,都要依賴司法部門的意見或判決。

鎮政法委員:我也不懂法!深度解讀内蒙開魯縣阻止春耕來龍去脈

但是就整個事件的出現,到村委和鎮政府處理此事過程中的态度和方法,也是值得我們去思考和總結的,我們的态度是不是可以更溫和,我們的方法是不是可以更有效?

農民的想法跟簡單,正如他們說的:能不能先讓我們把地耕了,或者先讓我們把本錢收回來?看着自己花了半輩子心血的土地放在那裡荒涼,想着自己投入的資金可能無法回收,我想這是農民朋友最不願意面對和焦慮的事情。

能不能先耕地,再談錢?

能不能邊播種,邊解決?

對此,您有什麼想說的歡迎留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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