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作者:邑人電影院

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争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衆人都哄笑起來:店内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對于《金的音像店》,突然就想了孔乙己,然後就想到了這句話: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

《金的音像店》,就是一個有關極緻影迷的紀錄片故事。“金的音像店”,則是一家極緻影迷的碟片店。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是以,《金的音像店》是一個有關極緻影迷關于電影的故事。

非影迷,會看得非常沒有意思,也會覺得這裡面存在大量法律存疑的問題。

而對于影迷,這就是一個有關神話的誕生與再生的故事,怎麼吹都不過分。

是以,如何觀看《金的音像店》,就在于你是不是影迷,是不是極緻影迷的角度問題。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就像《孔乙己》,如果你站在普通讀者的角度,會覺得孔乙己好好搞笑,覺得他是一個既可憐又愚蠢的家夥。而一旦進入孔乙己的世界,從他的角度再去看問題,就會覺得這個世界病了,讀書貶值了,全世界都是瘋了,隻有自己依舊是清醒的人上人。

我們還是沿着影迷的視角,來看看《金的音像店》究竟講了一個什麼樣的故事吧。

金,全名叫金永滿,是一名南韓人,于1979移民到了美國,然後在紐約開了一家洗衣店度日。結果,喜歡電影的金永滿,利用洗衣店的空閑位置,放置了一些盜版碟片,用來出租,盡量多賺一點錢,補貼家用。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可是,由于金對電影的熱愛,他能夠選來一些品質不錯的電影。結果,導緻很多人專門來他店裡租碟。一看生意這麼好,金幹脆直接開了一個音像店,就叫“金的音像店”。

結果,生意大爆。

因為金太會選片了,他會專門收集那些稀有的電影,甚至跑到電影節尋找沒有公開發行的影片,第一時間将影片錄制下來,幾乎到了更新速度全球最新。而且,還最全,無論是一些從未在錄像帶或DVD上發行的片子,還是歐洲或其他地區的實驗影像,可以說應有盡有。甚至,他還是最勇敢的人,畢竟他的音像店裡的影片,大部分都是非法的,是盜版碟。但不同于很多同行的謹小慎微,金把生意做得理直氣壯。他聲稱,電影知識比電影财産權更重要。他們為滿足顧客的觀影需求而自豪,還打出了slogan:“藝術淩駕于法律之上”。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嗯,讀書人的事,能算偷嗎?

藝術傳播的事,能算違法嗎?

就這樣,在金的音像店裡,坐擁有5萬多種碟片,各種電影資源盡有盡有。

影片多,品質高。于是,“金的音像店”就成為了影迷的聖地。甚至,昆汀與金九成為了好朋友,私交甚笃。大名鼎鼎的科恩兄弟,也是他的注冊會員,還因為借碟不還,欠下了金永滿600美元滞納金。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當然,非法的生意總是要充滿異議的。

從電影節上拷貝影片,不是每個導演都願意他這麼幹的。大導演戈達爾就曾因《電影史》被金的員工翻制,在店裡對外出租,給他遞來一紙律師函。

FBI更是多次突擊過音像店,拿着垃圾袋一排排地清空錄像帶。隻不過,金第二天又會帶來一大袋碟片,重新裝滿架子。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畢竟,影迷的聖地,不是白叫的。盜版的低價,也讓太多人充滿了愛。

不過,金永滿還是遇到了敵人。打敗他的,不是競争對手,不是戈達爾等版權人,也不是FBI之類的律政人員,而是網絡。當網絡時代興起之後,CVD/DVD等碟片的格式就顯得過于陳舊了,影迷明明可以從網上下載下傳各種影片,就沒必要再去金的店鋪裡去租借實體的碟片了。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于是,金的音像店從頂峰時期的7家店,逐漸減少,一家一家關閉,最後到了一家都開不下去的地步。

最後一家店要關門店的時候,5萬多張碟片,該怎麼安置呢?

綜合各種方案之後,一個來自意大利西西裡島上的一個小鎮薩萊米,發來了一個方案,說要在那裡建立一個“金電影中心”,會好好照顧這些碟片,而且,免費對外開放,将那裡打造成藝術家的聚集地。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于是,金就把他所有的碟全打包送去了薩萊米鎮。

到這裡,似乎“金的音像店”的曆史就終結了,再無後聲了。

但是《金的音像店》的導演大衛·雷德蒙、阿什莉·薩賓作為曾經的“金的音像店”裡的會員,非常想知道那些碟片到底去了哪裡?現在又過得怎麼樣?

在大衛·雷德蒙、阿什莉·薩賓的追問下,于是紀錄片《金的音像店》誕生了。整個影片,就是從兩個人尋找那些碟片的下落引發的一系列故事。

他們到了意大利,到了薩萊米小鎮,結果卻發現那些碟片躺在潮濕的倉庫裡,無人問津,靜靜地等待着自然解體。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導演不僅是導演,更是影片,他們将影片的走向變成了調查,想要搞清楚影片究竟怎麼變成了這樣?然後還有如何拯救這些影片?

結果,他們發現曾經的薩萊米鎮長維托裡奧·斯加比,将許諾要搞的藝術中心批下來的錢,中飽私囊,直接給貪了。而且,他還以坐擁如此多的精品電影資源,搞了一系列活動。而活動的結果,并不是推進落實承建“金電影中心”,而是自己往上攀升的政治資本。而且,斯加比成功了,他一路當上了意大利文化部副部長,完成從邊遠小鎮的基層小官躍升進入意大利國家層面的大官,而且成為了文化界炙手可熱的人物。

大衛·雷德蒙、阿什莉·薩賓還發現,斯加比的背後,還有黑手黨的參與。或者說,斯加比本身就是黑手黨成員。但是,身為美國人的大衛·雷德蒙、阿什莉·薩賓并不是來打黑的,他們沒有權力去調查斯加比是否貪腐,是否是黑手黨成員的問題,他們隻采訪到了反黑委員會主席那裡。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可是,就在導演組采訪了反黑委員會主席之後,主席卻死了。

接下來的調查就再也查不下去。

甚至,導演組在跟蹤斯加比的時候,明明斯加比笑容可掬地說要帶導演組去碟片店裡去探訪,可是他駕車的方向卻是一個黑暗偏僻的橋洞。

導演覺得非常可怕,就調轉自己的車頭,趕緊離開了。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可是,拯救那些碟片的任務,他還是要繼續進行。

甚至,他還學習《逃離德黑蘭》,弄了一個假劇組,以“拍攝電影”的形式,一群人戴着戈達爾、希區柯克、賈木許、赫爾佐格、斯皮爾伯格、馬丁·斯科塞斯、成龍等人的面具,将一些影碟從薩萊米鎮的倉庫裡,偷偷搬運了出來,運到了美國。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同時,他們也請來了金永滿,讓他直接參與其中。

當金永滿聽到導演組的行為時,開懷大笑:

“戈達爾都幫你了,我沒有任何理由拒絕,戈達爾做什麼都是對的。”

“但是為什麼沒有昆汀?”

最後,金永滿表示後悔将影碟捐獻給了薩萊米鎮,表示願意影碟運回美國,重新利用起來。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影片的最後,就是這些影碟真的再次回到了美國,回到了紐約,并真的找到合作商,真的起了了一個新的藝術中心,将金的碟片再次展出,并且進行出租。

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作為影片,看這樣的影片,看金的碟片的回歸過程,真的有種熱血澎湃的感覺。會覺得:哇,這真的是太好了,電影真的需要永生。

嗯,這是影迷的角度。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但是,換個角度,作為普通觀衆,又會覺得這部電影充滿了法律槽點。

首先,這些電影基本上都是盜版啊!這樣大費周章,值得嗎?所有的這些都合法嗎?

藝術,真的能夠高于法律嗎?

金的碟片,身為盜版碟,是第一次違法。

意大利的薩萊米鎮,能夠為這些沒有版權的盜版搞藝術中心嗎?

斯加比是一個不道德的人(?),但導演組有權力做出這些調查嗎?

導演組從薩萊米鎮偷出這些碟,所做的事就真的可以的嗎?

美國再次開設“金的音像店”,就是合法的嗎?

這一切就真的好嗎?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金的音像店》是一部瘋狂的電影,瘋狂到讓人懷疑人生。

它涉及到的不僅僅是法律的問題,還有職業操守的問題。導演究竟該涉入程度的深淺問題。其中,中國也有一部有關盜版碟的紀錄片,叫《排骨》,導演就隻是紀錄,隻是去呈現,拍出了一部中國版的《金的音像店》。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排骨》裡的男主外号就叫“排骨”,這個隻有國中畢業的江西人,原本隻是一個賣盜版碟的,但出于對電影的熱愛,他專賣藝術電影,收集了大量藝術影片,成為了中國南方影迷心目中的“碟皇”,因為沒有他找不到的藝術佳作。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排骨》的導演非常克制,隻做紀錄,但同樣拍出了大時代下小人物的命運感。随着城市的開發,網絡的興起,排骨終究還是沒能脫穎而出,而是再次淪落為了普通的鄉間小販。時代的造化,人類的渺小,如白駒過隙,轉眼間就消散如煙,看得人噓唏不已。

而《金的音像店》就是一部更新了的《排骨》,導演組對于故事的深入程度,讓人咂舌。這究竟對不對,還真不好說。

想起了另外一個卷入作品倫理的攝影師凱文·卡特。他拍下了《饑餓的蘇丹》這幅震驚世界的作品,并憑借這幅照片拿到國際攝影大獎。但是照片發表後,很多人關心的都是照片上的可憐女孩,甚至拿這個女孩來攻擊凱文,輿論導緻凱文出現嚴重的精神壓力,最終自殺身亡。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事實上凱文拍攝這組照片也是偶然遇到這樣的場景才記錄了下來的,當時因為戰争的因素,非洲地區陷入了混亂,很多地方都發生了饑荒,而凱文拍攝的小女孩也是屬于饑荒大部隊中的一員。這些因為戰亂受苦受難的災民餓了許久才盼來了政府救濟的糧食。凱文那天恰好被派來拍攝救濟災民的場景。照片中的小女孩就是前去領救濟糧的,隻不過因為餓了太久才蜷縮在一旁等待自己的媽媽。而那隻看起來要等她死後吃肉的秃鹫也隻是偶然落在了小女孩的身旁,并被凱文捕捉了下來。

原本這張照片隻是一個意外,誰曾想它發表後便引起了巨大的轟動。看到這樣的場景,想必任何人都會聯想到小女孩,因為沒有吃的東西餓得快要死亡,而秃鹫就在旁邊伺機等待。是以凱文就受到了大衆的責罵,認為在這個時候應該去幫助小女孩,最起碼也應該趕走秃鹫,而不是拿起相機按下快門。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實際上,當時領糧食的地方有很多人,是以秃鹫不可能真的去傷害小女孩,更何況凱文在拍下照片之後秃鹫也因為受到驚吓離開了。

但是,凱文還是被更多人進行譴責,大都在追問他為什麼不直接去幫助小女孩,而是冷血拍攝?

這就是與《金的音像店》相關了,導演在追查碟片的過程中,究竟該不該幫助救出這些影片,他們究竟該多大程度牽涉到這個故事之中,還有事關黑手黨的事到底是不是真的,等等等等。

影片隻講了有關影碟的部分,總之影碟去而複返,重新回到紐約并再次得到展出,就是最大的勝利。就此,也算一種完滿了。

最後,影片還拍到了喬爾·科恩,在“金的音像店”重新開業後,他也來到了現場。導演還問起了他欠店裡600塊的事。結果喬爾·科恩:哦哦,那是我弟弟欠的。這一幕,讓所有的觀衆都會心一笑。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結果,弟弟伊桑·科恩也沒有來還回這欠了好久的600塊。

影片還鄭重其事地打出了一行字:科恩兄弟的滞納金已被免除。

影迷的事,能算偷麼?|《金的音像店》

起碼,《金的音像店》是一部欣賞性十足的影片,頗值得一看。

反正,一切以藝術之名。

反正,一切為了電影,一切為了影迷們。

對于紀錄片《金的音像店》,究竟該怎麼去解讀,我也沒有答案。因為這不是一部劇情片,而是一部紀錄片,還是得去看身涉其中的事主會怎麼去看,尤其是斯加比等人的反應會如何,真是是非常好奇,好想看看這片還有沒有續集。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