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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年,父親的朋友喝醉,叫10歲的我做“郎八公”,長大後找他兌現

作者:農民筆記

為增加可閱讀性,本文部分情節做了藝術化加工,請注意甄别。

83年,10歲的我上國小三年級,因為我父親當時在公社的企業當會計,也算是地方有點頭臉的人。

83年,父親的朋友喝醉,叫10歲的我做“郎八公”,長大後找他兌現

父親在公社上班到底對我們家有什麼好處,當時的我一概不知。唯一能感受到的變化,就是我也跟着父親住在公社的宿舍,也能去公社的中心國小上學。

當時,公社正在籌劃轉變成鄉,我父親雖然是有名的會計,但并沒有正式的編制,極大可能就要打包回家。連續好長時間裡,父親都是郁郁寡歡的,不怎麼喝酒的他,也開始在家裡喝起了酒。

當時公社裡有很多幹部,就算是書記那些上司,也顯得很和藹,一點架子也沒有。

當然,大部分的幹部都是本地人,隻有極少數外地調過來的、相對年輕一些的幹部,他們一般都不大和本地人混在一起。

我印象最深的卻是一個外地幹部,我一直叫他李叔叔,好像是副書記還是什麼副職,調來我們公社有一年多了,主要就是負責企業這一塊的事,算是我父親的頂頭上司。

是以,李叔叔和我父親的關系很不錯,經常會來我家吃飯。雖然住在集體宿舍,但農村的禮節基本不變,隻要李叔叔來了,母親就會變着法子炒個小炒,父親便陪着李叔叔喝兩杯。

因為父親即将被清退回家務農的緣故,工作之餘就顯得很消沉。

作為頂頭上司的李叔叔,來我家的次數也多了,更多都是寬解一下我父親的心情,甚至還勸他天無絕人之路,還介紹了一些将來賺錢養家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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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放學後回到家,父親和李叔叔又在喝酒,母親應該是回村裡老家去了。看到我回來,父親竟然沒有怎麼理我,隻是讓我快點寫完作業吃飯。

我在一旁寫作業,父親和李叔叔在桌子上推杯把盞,他們雜亂無序的交談裡,10歲的我也聽出來了,父親回家種地的日子定下來了,大概還有一個月左右的時間。

正是這種心理,那一天,父親和李叔叔有點敞開來喝的感覺,沒多久就開始說醉話了。

父親感歎,自己在公社幹了幾十年,如今就這麼卷被窩鋪蓋回家,一點補償也沒有,怎麼也有點想不通。可自己又是二十多年的老黨員,肯定不能群組織提要求,窩囊氣也隻能自己咽下去。

而李叔叔也破天荒地發表了很多感慨,說自己也是大學生,來到這鳥不拉屎的地方,一來就是三幾年,看不到什麼前途。

李叔叔甚至還羨慕起我父親來,說自己還不如你,再怎麼說,你家裡還有一畝三分地,天塌下來總不至于餓肚子。

而自己,老婆孩子跟着自己到處“打遊擊”,過幾年又換個地方,就像沒有家的人一樣。

說着說着,兩個大男人又互相吹捧起來,李叔叔也急了,指着在一旁寫作業的我說:老黃,你怎麼說也有個兒子,我家的可是丫頭,将來還不知道能不能給我養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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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倒是笑了起來說:我家的雖然是兒子,但兒子花銷也大,至少将來得給他建房子娶老婆,老子沒有能力,兒子連老婆也娶不到,看着更揪心。

喝多酒了的男人真是怪物,父親和李叔叔的話題,馬上就轉移到了子女身上,你羨慕我有兒子,我羨慕你養大一個姑娘輕松。

說來說去,李叔叔也是急眼了,搖搖晃晃地站起來走到我旁邊,摸着我的頭問我父親說:

老黃,要不我們今天結成親家吧,我把我們家那丫頭給你家這小子當老婆,我們倆心裡最大的煩惱就一起解決了。

父親呵呵笑了起來,一開始還在客氣幾句說,你可是吃國家糧的,你家丫頭也是城鎮戶口,我家這個可是農民出身,你現在和我結親家,不怕将來後悔麼?

李叔叔拍着胸脯大聲說道:我老李可是一口唾沫一個坑,今天就把話撂這裡,小關子今後就是我的“郎八公”(我們當地女婿的俗稱),誰要是反悔誰就天打雷劈。

父親見李叔叔賭咒發誓了,趕緊攔住了他繼續說。可李叔叔并不打住,反倒從口袋裡拿出一個錢包,順手從裡面拿出來一張五塊的鈔票塞給我,還說這就是“見面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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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我手裡捧着錢不知所措,李叔叔哈哈大笑起來,摸了摸我的頭說:

傻郎八公,你放心,我家丫頭可是個小美人,不會埋汰了你的,一邊說一邊還從錢包裡拿出一張照片塞給我。

我一隻手拿着五塊錢,一隻手拿着照片,一張黑白照片,上面三個人,男人明顯就是李叔叔,那個女的我也認識,也就是李叔叔的老婆,我一直叫陳阿姨的。

兩人中間有個紮着小辮子的小姑娘,大概四五歲的樣子,我越看越面熟,卻又不敢肯定是誰。

李叔叔喝多了,父親也喝得差不多,兩人就在桌子旁的涼床上打起了呼噜,害得我隻好去招呼兩個大人,燒了點水給他們抹了一把臉,還脫了鞋給他們燙了一下腳,倒了一陶瓷缸冷茶放在旁邊。

天色黑了,兩人此起彼伏的呼噜,間或還在嚷嚷口渴要喝水,都得我小心翼翼地服侍着。直到半夜十二點多,他倆才醒過來,兩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笑得不亦樂乎。

李叔叔雖然喝醉了,但并沒有忘記酒後說的話,臨走前甚至還摸了摸我的頭說:郎八公,今天謝謝你了,歡迎你今後常來我家玩哦。

我這才把錢和照片交到李叔叔手裡,在那年代,5塊錢可不是小數目,盡管我很想擁有那張鈔票,卻實在是有賊心沒賊膽,如果隻是一毛兩毛的,我還真的收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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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叔看着我交過去的東西,自己也不好意思地摸着自己的頭笑着:小家夥,你竟然還嫌少啊,李叔叔送給你的你就收着好了。

我當時也不知道這麼想的,見李叔叔說的不像假話,手一伸又把照片給拿回來,嘴裡還說着:這麼多錢我就不要了,這張照片給我好了。

李叔叔不可思議地問我說:你為什麼看上那張照片了,難道5塊錢還比不上那張照片不成?

我嘿嘿笑道:這照片上可有我未來的老婆,可不是五塊錢能比得上的。

李叔叔哈哈大笑起來,又摸了摸我的頭說:那行,雖然我喝了酒,但說的話也算數,隻要你有本事,你就去找你老婆吧。

李叔叔走了,我卻露出了壞壞的笑容。

要知道,我留下這張照片可真是有原因的,因為我認出了照片裡的小姑娘,竟然就是我的同班同學兼同桌李曉敏。

李曉敏是我們班的學習委員,成績一直都是前三的樣子,不但成績好還長得漂亮,打扮也不是我們見慣了的鄉裡丫頭能比,一直就是男同學們争着讨好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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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李曉敏對誰都不假顔色,似乎生來就是一個冷美人。雖然我這個同桌的成績也不錯,經常能和她不相上下,但她即使對我也是不大理睬。

如今能有一張李曉敏小時候的照片,那不就能逗她生氣麼?

當然,我的小心思可不敢向李叔叔透露,隻能腆着臉說了那個無賴的理由。李叔叔不明就裡,也不便和我小孩子計較,留下照片就走了。

第二天一到學校,還在晨讀課的時候,我就借故把那張照片給“掉”在桌子上。

果然,李曉敏第一時間就發現了,不可思議地看着我,想要說什麼卻又不知道怎麼表達。

我附耳過去想要湊近她,李曉敏想要離我遠點,卻又遲疑着沒有動,心裡肯定是想着怎麼才能把照片拿回去。

我輕輕在她耳邊說:這可是你老爸送給我的,他昨天還說,要把你許配給我當老婆呢。

這原本就是為了惹她生氣的話,果然,李曉敏當即就勃然大怒,伸手就要來搶我手裡的照片,可到底是女孩子,哪裡能争得過我?沒幾下就哭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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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不出意料,老師來了,問清楚了原因,也是哭笑不得。既然照片是家長送的,那當然是我的東西,但老師規定,我今後不能再提起什麼亂七八糟的妻子老婆那些話。

從那以後,我确實再也不對李曉敏說“老婆”的事,但每天都會故意把照片掏出來,有意無意地在她面前閃幾下。看着她懊惱不已的樣子,我心裡出奇地滿足。

當然,孩子們的興趣是很短暫的,那樣的日子大概持續了兩個星期。随後,那張照片就被我收起來了,“贓物”不再露面,李曉敏也就不再朝我生氣,到四年級的時候,甚至還能和我說一些話了。

我上四年級的時候,李叔叔調回了縣城,李曉敏當然就跟着回縣城讀書了,我和她的故事,看似就這麼結束了。

但國中畢業時,我以全校第一的成績考上了縣一中,不出意外地去縣城上國中。

那年我才13歲,父母當然很不放心,父親就親自送我去學校,在學校門口又遇到了兩年不見的李叔叔,他也是來送女兒上學的。

李叔叔和父親故人重逢,自然分外親熱,硬要邀請我們父子去家裡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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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個年代,請客人回自己家裡吃飯才是最大的熱情,父親買了點小禮物,帶着我在李叔叔家吃了飯,也見到了兩年不見的李曉敏,出落得更加漂亮了。

李叔叔竟然還是叫我“郎八公”,當然,更多是戲谑的意思,李曉敏在一旁更是虎視眈眈,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剝的神态。

還是我父親提醒李叔叔,孩子們都這麼大了,你那個玩笑不能再開了,你看你家丫頭那眼神,我看得都有點心裡發毛。

如果李曉敏對我徹底忽視,或許我也就算了,畢竟過去兩年了,還真沒有心思把她當成“未婚妻”,但她兇狠的表情徹底激起了我的鬥志,暗暗發誓,一定要把她征服。

進了國中,我的成績越發不可收拾,國小時期成績和我不相上下的李曉敏,也隻能退避三舍。

到初三中考時,我和李曉敏都考上了中專衛校,隻是她考的是護理,我考的是臨床。

而徹底長開了的李曉敏,模樣更加漂亮了,很快就被同學們私底下評為校花。這時候,我才徹底開了悟,開始給她寫情書表達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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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追求,李曉敏既不拒絕也不答應,反正我們就是同學,低頭不見擡頭見的,我有事沒事總要去護士班找她玩。

這麼多年同學了,她似乎也不是那麼反感我,但對我的情意從來就是若即若離的。

眼看得衛校就要畢業了,我有點不放心了,畢業之後,不可能再有機會像學生時代這麼近距離接觸,隔得遠了,别人就有可乘之機啊。

于是,那年寒假,我死皮賴臉地跟着李曉敏去了李叔叔家。吃飯的時候,我從兜裡掏出好幾年前那張照片,半真半假地笑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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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叔叔,你可不能反悔,六七年前你就叫過我“郎八公”的,現在我們都要畢業參加工作了,該兌現當年的承諾了吧。

李曉敏俏臉含嗔,卻并沒有勃然大怒,李叔叔也是老臉含愧,隻是不停看着女兒的神态變化,見她沒有斷然拒絕,于是說了一番模棱兩可的話:

你們晚輩間的事我不摻和,隻要曉敏同意,我就不阻攔了。為了堵住你的嘴,我可以在你配置設定機關的時候提供一些幫助,也算兌現了當年的諾言。

不出意料,衛校畢業後,我和曉敏分到了縣裡的城關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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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從國小開始到參加工作,她都未能逃出我的“魔掌”,畢業後兩年,終于被我徹底拿下,成了我的妻子。#精品長文創作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