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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平常愛吃海鮮嗎?
要是在路邊看到
有人甩賣“新鮮個大的海鮮”
你是否會心動想要買個幾斤?
且慢!
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這很有可能是騙子的新花招
近期就有不少人被騙!
看着不錯的海鮮
買回家卻發現根本不能吃
“發黴變質”“殼裡都是空的”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供應商”路邊抛售海鮮
買回家解凍後竟已發臭!
昨天下午,鄭先生在路邊等人,旁邊有一輛廂式冷鍊貨車。一名女性自稱是從北方來的,專門為各地超市配送海鮮。這名女性告訴鄭先生,貨車上還有幾箱海鮮可以便宜處理,她們也賺點路費。
“原來八九百元的海鮮,現在隻賣200多元,便宜了600多元,有蝦蛄、鲳魚、梭子蟹。我看她挺專業的,穿着某某配送中心的馬甲,貨車冷凍機器一直在運轉,海鮮的包裝也像模像樣,包裝上明碼标價,于是就買了一些回家。”
鄭先生購買的海鮮。(受訪者供圖)
沒想到,回家解凍以後,全是臭水,海鮮都是臭的。
海鮮解凍後。(受訪者供圖)
此前不少網友
也遭遇了“海鮮騙局”
網友文章截圖
“海鮮騙局”年年有?
各地騙子套路雷同
所謂“街頭海鮮騙局”
多指路邊有自稱大型超市等
冷鍊供貨司機的人員
向路人推銷變質發臭海鮮的事件
類似的事件
幾乎年年在發生
而發生的地點
幾乎遍布全國各地!
騙子們的抛售理由
也是五花八門
有的以送禮剩下的便宜處理為由
也有借口說是給酒店或超市配送
還有說自己偷留或将剩餘庫存拿來推銷
編造各種原因吸引顧客
不少網友被騙後
表示隻能認栽
銷售劣質海鮮
是否涉嫌違法呢?
市場監管部門表示
這樣的行為涉嫌違法
以次充好是指以次品、差的産品冒充正品、優質産品的行為,一般屬于商業欺詐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生産、銷售僞劣産品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你有過類似的經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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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綜合央廣網、都市快報、上城區市場監管局、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