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醉酒調戲小女孩案件再次更新,這次打人者應該逃不掉了!接下來讓我們來看下前因後果和最新通告......
01.事件起因和經過
暮色四合,尋常的夜晚在鄭州新鄭市龍湖鎮龍湖商業廣場附近漸漸熱鬧起來。一對父女正在這裡逛街,本該是惬意輕松的夜生活,卻遭遇了兩名彪形大漢的騷擾。
視訊加載中...
兩名醉漢雖然已經喝得酩酊大醉,但眼睛還是盯準了那名10歲的小女孩。她們步伐蹒跚地靠近父女倆,滿嘴不堪入耳的污穢之語開始叫罵,更可怕的是竟然上手扒拉女孩的衣裙!孩子被吓壞了,直接哭了起來。
面對這等荒唐事,女孩的父親終于按捺不住,上前制止醉漢的行為。理論聲此起彼伏,雙方很快就從口角演變成了扭打。女孩的哭喊聲驚動了不少路人,可是周圍的大多數人卻選擇了袖手旁觀,唯一挺身而出的,隻有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
理所當然,寡不敵衆,女孩的父親很快就落入了下風。醉漢們見已打得他無還手之力,竟叫來更多人一同施暴。可怕的是,打人者中有人竟然嚣張地自稱"是龍湖鎮書記的兒子"。這無疑起到了可怕的後果——眼見事态一發不可收拾,路人們更是唯恐躺着中槍,無一挺身而出。
事後,女孩的母親将視訊發到網上,痛陳此事令人憤慨,呼籲更多目擊證人站出來作證,還一家人一個公道。看着視訊,難怪網友們如此謾罵醉漢的行徑,更令人意外的是,面對如此明目張膽的犯罪行為,竟然有那麼多人置之不理。民德是否盡失?人心是否已經變質?希望官方能夠迅速介入,給予公正裁決。
02.官方第一次通報
事件發酵不久,鄭州新鄭市警察局很快着手調查,并于4月18日晚對外釋出了第一份警情通報。根據通報内容,在14日晚上9點40分左右,40歲的徐某和38歲的劉某兩人酒足飯飽後,走到文昌路與泰山路十字路口時遇見了林家父女,竟然對10歲的小女孩明目張膽地調戲騷擾,甚至動手扒拉女孩的衣裙。
面對如此猥亵的行為,林父忍無可忍,上前理論阻止,雙方随即發生了肢體沖突。由于寡不敵衆,林父不敵對方毆打,最終被打進了醫院,經過治療後已出院。至于肇事的徐某和劉某,警方分别判處了13天和11天拘留,并處以500元罰款。
雖然事實經過一清二楚,但通報一出,網絡輿論反響強烈。很多網民紛紛質疑警方處置過于寬松,認為公共場合調戲未成年人,更是組團毆打他人,僅拘留十幾天、罰點款就了事了?如果是林父将調戲者打進醫院,那是否就要被判處故意傷害罪?
"處罰實在是太輕了!"網民們對此深表不滿,"光天化日之下耍流氓,還是對一個10歲的小女孩,如此不法行為簡直令人發指!法律怎麼就這麼寬容了?"很多人懷疑,是否因為打人者自稱"是書記的兒子",警方是以才故意手軟?
人心隔肚皮,網上質疑自然是不虛此行。據海報新聞随後求證,龍湖鎮政府從業人員否認了"書記兒子"的說法,稱該鎮并無相關姓氏的上司。可即便真相如此,對于警方僅判了十幾天拘留的處置,民意仍是不買賬。畢竟,兩人明目張膽地騷擾婦女兒童,更是公然毆打他人,如此人渣理應受到嚴懲,這點拘留處罰完全起不到懲戒作用。
03.官方再次通報
新鄭警察局很快作出反應,在通報釋出後不久,就再次向公衆釋出了一則最新通報。
這一次,通報内容比之前嚴厲了不少。經過細緻調查和深入了解,警方認定徐某在醉酒狀态下,騷擾調戲未成年人、動手毆打他人的行為已經涉嫌尋釁滋事犯罪!為此,徐某已經被警方依法采取了強制措施!
一紙通報,立馬引發網上熱烈讨論。原來僅僅是治安案件,警方處理起來自有餘地。但一旦上升到刑事犯罪層面,徐某這個"醉漢"可就麻煩大了!
按照《刑法》的相關規定,尋釁滋事犯罪分多種情節,最輕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情節嚴重,甚至可能面臨5-10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當然,徐某最終會被判處何種刑罰,還需視案件的進一步偵查結果而定。不過民意似乎已經吃準了徐某這個"醉漢",遲早會進監獄服刑。這無疑是醉酒滋事者應有的下場,也昭示着法律的深重威懾力。
"就是該這樣!罪有應得!"看到官方再次通報,不少網民終于揚眉吐氣,紛紛表示事件并未就此草草了事,讓人對公平正義的渴望有了重新期待。
相較之下,也有觀點認為,單單懲處一兩個"醉漢"難解決問題的關鍵。檢視整個社會的道德風尚,還需更多努力。"現如今仍有這麼多人袖手旁觀,面對侮辱婦女兒童的暴行視而不見,這或許才是最值得檢討的!"
結語
親愛的朋友,看完這份官方通報,你是何種感受?如何看待醉漢行為及警方的處理?歡迎在評論區交流探讨,說出你的獨到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