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現在還有吃霸王餐的,而且還是三位年輕人,這臉都不知道往哪擱了?
三個人還開了一輛轎車,看年紀也就30多歲,估計還是企業員工或者是體制内人士。
因為他們在小餐館吃完飯,還索要發票,而老闆提供不了,189元就付了89元。
這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視訊加載中...
4月19日,在山東煙台,一名開餐館的小老闆發視訊曝光。
稱三名男子在自己的小餐館,吃了滿滿一大桌子菜。
總共消費189元,隻付了89元,理由是攤主不給開發票。
攤主跟他們解釋,夜市的攤點哪有發票?
視訊顯示,老闆追着男子讓他給錢,一名穿着白色短袖的男子,跟老闆發生争執。
老闆說:吃飯咋不給錢?不給錢你吃什麼飯?
白衣男理直氣壯地說:“我憑什麼給錢?”
老闆說:189元你就給我89元?
白衣男子說:“你都不給我開發票,你拿發票給我,我就給你錢”。
老闆跟男子解釋:夜市的攤點哪裡有發票?
但白衣男子執意不給錢,老闆沒有辦法就報警了。但最後白衣男子仍然沒有給錢。
警察過來也沒處理好,隻是說這種事情,他們也沒有辦法,隻能走法律程式。
對于警察的處理方式,很多網友發表了不同的看法。
認為警察應該要管的表示:這點小事警察都管不了嗎?還要攤主走法律程式?
但也有網友表達了不同看法,認為:這樣的經濟糾紛,警察真的管不了。
沒有打架,不是治安案件,警察一般沒法管,公安的全稱是公共安全,管不了經濟糾紛,這明顯是經濟糾紛。
除了對警察回複的争議之外,本次事件的核心,也就是關于顧客和攤主,圍繞不給發票,就不給錢的問題,許多網友也産生了分歧。
有網友就說:沒有發票,顧客是可以拒絕付款,夜市也不是法外之地。
但支援攤主的網友說:難道不付錢正常嗎?
這分明就是故意的,明知道這樣的小攤是提供不了發票的,就故意上這蹭吃蹭喝。
在流動攤販上,你跟人家要發票?路邊攤哪有發票?
個人觀點:
視訊中看着三個人還開着一輛車,估計是企業機關的員工或者是公職人員。
一般老百姓如果不報帳,是不可能要開發票的。隻有企業機關的人員,才會要發票報帳。
這幾個人也太小氣了,就因為攤主沒有發票,竟然扣着人家100元不給。
人家小攤主小本經營,有的确實沒有發票,這三個人應該可以諒解。
再說189元錢,随便在其他地方要點發票補上不就行了。
退一萬步說,就算沒有發票,三個人均攤才幾個幾十塊錢,難道不報帳,平常就不吃飯了嗎?
個人分析,吃飯的三個人,有可能就是故意的。
一般情況下,路邊的小攤小販确實沒有發票。這些人經常在外吃飯,肯定也明白這一點。
再說,如果真要發票,吃飯之前應該問清楚,如果老闆提供不了,你可以不在這吃飯。
你事先沒問,三個人吃了一大桌子菜,竟然不給錢,這就說不過去了。
現在誰都不容易,是以說這三個人絕對不是省油的燈。
如果換成一般人,不可能因為沒有發票,就不給人家飯錢。
這三個人看着也不像窮人,怎麼可以這樣,做事不厚道的人,在這些小事上都表現得淋漓盡緻。
隻能說,人和人真的是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