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風險隐患,進一步規範停車秩序,全力整治車輛亂停亂放問題,連日來,郯城交警大隊緊密結合轄區道路交通特點,持續開展城區違停整治行動。
行動中,執勤民警結合轄區實際,采取巡邏管控和定點清理相結合的方式,以機動車違法停車、占用人行道及盲道為治理重點。期間,對駕駛人不在現場的,采取拍照驗證,短信告知方式通知駕駛人;對長期“駐紮”及勸導後仍不駛離的進行抄告并依法開具違法停車告知單進行處罰;對能及時駛離的輕微違停車輛予以現場批評教育,并告知車主将車輛停至泊車位。
下一步,郯城交警大隊将進一步加強對違停車輛的日常管理,加強對轄區内違法停車現象較多的路段進行重點整治,從嚴管控機動車違法停車行為。同時,加大文明交通宣傳力度,不斷改善出行環境,着力促進群衆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推動形成文明出行良好氛圍。
生活中很多人為圖省事常常将車輛随意停放在小區門口人行道或非機動車道上殊不知
違停=危停
事故案例 >>
一輛小型汽車在嚴管禁停路段占用非機動車道違法停車,駕駛員未充分觀察後方車輛,就打開車門,将後方駛來的電動自行車碰倒,造成騎乘人員受傷,承擔交通事故全部責任。
違停危害
影響交通安全
違停車輛占用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不僅會導緻人車混行,而且機動車占用非機動車道違停會導緻非機動車輛變道行駛,容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危害公共安全
違停車輛占用應急通道或消防通道,當遇到突發事件時,救援車輛難以迅速趕到現場,錯過最佳應急處置時間,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降低路面通行效率
違法停車會占用道路資源,降低交通運作效率和道路通行能力,導緻車輛緩行等情況發生。
影響城市形象
違法停車行為影響道路交通環境,導緻道路通行秩序混亂,嚴重破壞城市文明形象。
容易引發火災
“僵屍車”占用道路違停,由于長時間無人看管,車輛電路系統老化,當遇到陽光暴曬等情況時,可能發生車輛自燃,容易引發火災。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将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規範停車
與人友善,也是與己友善
希望廣大駕駛人
文明駕駛,規範停車
共創有序通暢的道路環境
來源:郯城交警
2024年第739期/總第5811期
本期編輯:劉 珍
責任編輯:杜志武 尹麗娜
初審:鄭 義
終審:沈 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