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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組織開展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

作者:視聽山西
工信部組織開展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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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資訊化部近日印發通知,組織開展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提出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核推薦。工業和資訊化部将按照《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和稽核流程,組織對各地推薦企業進行稽核并實地抽查,最終形成并印發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工作同時啟動。

關于開展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企業函〔2024〕142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組織開展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申請要求

  (一)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提出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提出複核申請,相關申請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企業需如實、自主填報,并提供有關佐證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機構申請。我部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稽核中通過“雙随機(随機分組評審、随機抽取專家)”“盲審”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請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資訊,非法牟利。

  (三)申請企業需符合《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标準。相關名額需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名額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四)為減輕企業申請負擔,企業無需再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國内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國内發明專利證書等佐證材料(涉及海外發明專利、內建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I類知識産權的,仍需提供)。企業僅需填寫說明、如實填報數量,確定資料真實、規範即可。我部将與國家知識産權局等部門加大資料共享力度,專利資料将以國家知識産權局提供的資料為準。

  (五)我部将通過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台為企業免費提供線上申報教育訓練。

  (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複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填報位址為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報時間為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線下報送有關要求以企業屬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求為準,線下與線上資料應保持一緻。

  (七)企業有關财務資料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務請将會計師事務所在财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後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上傳至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緻,将影響申報結果。

  (八)請提醒會計師事務所将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名額納入審計報告。

  (九)如發現企業存在申報資料造假,我部将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取消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等稱号,并禁止企業至少三年内再次申報。涉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情況,将向行業主管部門反映。

二、推薦要求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核推薦和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推薦工作。

  (二)要擇優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或“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申請書(附件2),并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佐證材料要求,初稽核實後提出推薦意見。

  (三)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加大對企業财務資料真實性、技術創新性的稽核力度,確定申請書填報資料與佐證材料一緻,提升推薦品質。要加大服務力度,組織力量為申報企業提供全覆寫的免費咨詢輔導服務。為進一步壓實稽核推薦責任,對第六批“小巨人”企業推薦數量較多但通過率較低的省份,我部将在專精特新相關支援政策中進行減分或限額。

  (四)對于已成為工業和資訊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或單項冠軍産品的企業,不再推薦新申請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于與我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内生産相似主導産品企業,不予推薦;對于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推薦複核的,需說明原因。

  (五)對于近三年内發生重大安全、品質、環境污染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或發現存在資料造假等情形的企業,不予推薦。

  (六)對申請複核的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名額不作要求,主要考慮新冠肺炎因素影響。對新申請的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需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名額要求。

  (七)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于2024年5月20日至6月15日集中開展初核推薦工作,期間可根據工作需要,聯系已完成申請企業補充上傳佐證材料。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加蓋公章的正式檔案、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申請書(附件2,申請企業需加蓋公章)、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彙總表(附件3)、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情況彙總表(附件4),各一份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至:工業和資訊化部中小企業局創業創新處。

三、注意事項

  (一)根據往年情況,均有部分企業忘記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台登陸賬号、密碼,建議申報企業提前登入平台确認。

  (二)佐證材料紙質件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妥善留存備查,無需報送我部。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通過組織實地抽查、第三方資料驗證、财務報表對照等方式,確定資料真實性。

  (三)我部将按照《辦法》要求和稽核流程組織對各省份(各計劃單列市推薦的企業名單按省彙總,下同)推薦企業進行稽核并實地抽查,最終形成并印發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和複核通過的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在複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号依然有效;複核通過名單印發後,原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号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内企業為準。

附件:

1.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2.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申請書

3.第六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彙總表

4.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情況彙總表

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

2024年4月17日

溫馨提示

查閱“附件1—4”,請通路工業和資訊化部網站(www.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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