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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親自下旨,不滿10歲的惡徒被判死刑

作者:微言微評

古往今來,任何國家,對于老人和未成年人犯下的惡行,法律總是給予最大的寬容。

當然,這樣的做法沒有任何的毛病。不但充分诠釋了對人道的恪守,還把尊老愛幼的宗旨表達得淋漓盡緻。

遺憾的是,有的老和有的小,卻把這個規定當作合法的護身符,公然對無辜的人進行殘忍的戕害。其惡行令人發指。

常言說得好,夜路走多了,終究會碰到鬼。壞事做多了,也會惹得天怒人怨。任誰也保不住。

1779年,四川總督文绶給刑部呈報一起案件的卷宗。看完後,刑部的官員也感覺很難辦,幹脆直接交給了乾隆,等待他來發落。

皇帝親自下旨,不滿10歲的惡徒被判死刑

這起案件發生在四川綿陽,兇手是年僅9歲的劉縻子。他不但搶奪同齡好朋友李子相的食物,還把李子相當場打死。

案發時,李子相帶着妹妹李潤在山坡上放羊。這其中,自然少不了劉縻子。

太陽快要落山,三個孩子都有了明顯的饑餓感。這個問題難不住李子相。他很快趕到自家的田地裡摘取為數不少的蠶豆,然後搞起了野外燒烤。

結果呢,劉縻子在吃光了自己的那一份,接着向李子相索要。李子相和妹妹還沒有吃好,自然不同意,連忙擺手拒絕。

就是這個很正常的舉動激怒了劉縻子。惱羞成怒下,他仗着個子大,力氣足,開始毆打李子相。

沒有任何意外,柔弱的李子相,很快被他打倒在地。巧的是,一塊堅硬的石頭紮到了李子相的腰部。鮮血直流,疼痛難忍,放聲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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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劉縻子依舊不肯罷休。甚至不顧李子相妹妹李潤的哀求,對李子相下手更加的狠毒。慢慢地,李子相失去了生命氣息。

當縣令把劉縻子抓到公堂上,他卻滿不在乎地表示,我今年才9歲,父親已經告訴我,按照大清律例,你們都沒辦法給我治罪。

縣令很是憤怒,這分明是一個小流氓。可是,他說得沒錯,按照大清法律,10歲以下的孩子殺人,地方官不能做主。

不得已,縣令隻能上報到知府那裡,知府也覺得棘手,就上報到刑部。刑部也頭疼,于是才報給乾隆定奪。

乾隆對劉縻子的惡行也很震怒,内心決定處死劉縻子。不過,為了避免有獨斷之嫌,他還是選擇在朝堂上聽取諸位大臣的建議。

四川總督文绶認為,此案是誤殺而非謀殺,且緻命的石頭不算兇器。再加上劉縻子不滿十歲,情有可原,理應從輕發落,罪不至死。

皇帝親自下旨,不滿10歲的惡徒被判死刑

為了佐證自己的說法,他還刻意提及雍正十年,十六歲的丁狗仔欺負十三歲丁乞三,最後丁乞三孩童用土塊打死了丁狗仔。雍正特批,從寬免死。

這樣的答案,乾隆自然不滿意。因為在這之前,他就注意到了雍正的特批,把兩起案件認真地做了比較。

同樣是未成年人行兇,劉縻子案,死去的李子相,非常無辜,而丁乞三案中的死者是故意尋釁滋事人,被打死咎由自取。

刑部侍郎胡季堂,經過認真斟酌做出回答,劉縻子雖然年幼,但做事殘忍,為人蠻橫,惡毒至極。網開一面,将會助長邪惡之風。故應處以重刑,以儆效尤。

于是,乾隆提筆批示,對劉縻子依律處以絞刑。判處劉縻子絞監候(死緩),秋後處決。

劉縻子被砍頭的那一天,蕭瑟的秋風狂吹,如同表達李子相的哭泣和憤怒。心有不甘的劉縻子用力掙紮,但很快被送上了斷頭台。

皇帝親自下旨,不滿10歲的惡徒被判死刑

這個判決在民間引起了極大的轟動,老百姓拍手叫好,也給乾隆赢取了更好的名聲。

再後來,這個案件就被記錄在清代全士潮的《駁案彙編》,流傳至今。不難看出,這起案件和邯鄲三個惡徒殺害同學如出一轍。怎麼辦,不妨拭目以待。(文/孫新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