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提出
涉及粉塵作業人數
涉及粉塵作業人數:同一粉塵作業場所最多作業人數。
2015年7月20日,《國務院安委辦辦公室關于開展粉塵作業和使用場所防範粉塵爆炸大檢查工作專項督查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5]16号)附件1中給出“涉及粉塵作業人數”定義。
二、修訂曆程
第一次修訂定義
涉及粉塵作業人數
涉及粉塵作業人數:是指可能受到粉塵爆炸傷害的最多作業人數。主要區域包括: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生産工廠中的房間,除塵管道通過的建構物與爆炸危險場所毗鄰且未設定隔離設施的工作區域。
2016年5月6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廣東深圳精藝星五金加工廠“4·29”粉塵爆炸事故的通報》(安監總廳管四[2016]39号)附件2中給出“涉及粉塵作業人數”定義。
第二次修訂定義
涉粉作業人數←涉及粉塵作業人數
涉粉作業人數:是指可能受到粉塵爆炸傷害的最多作業人數。主要區域包括: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生産工廠中的房間,除塵管道通過的建構物,與爆炸危險場所毗鄰且未設定隔離設施的工作區域。
2017年3月16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16年工貿行業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的通報(安監總廳管四函[2017]43号)附件1中給出“涉粉作業人數。
第三次修訂定義
涉粉作業人數:單班最大涉粉作業工位人數。
定義要點:
單班。隻計算一個班次的人員,不累計倒班人員。
最大涉粉作業工位人數。
●最大:是指可能受到粉塵爆炸傷害的最多區域。主要區域包括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生産工廠中的房間,除塵管道通過的建構物,與爆炸危險場所毗鄰且未設定隔離設施的工作區域。
涉粉作業工位人數。用較為固定的工位數确定,避免因人員上崗率出現數量的動态變化。類似5座車,7座車,不因乘坐人員的動态調整。
三、計算公式
計算公式
涉粉作業人數=涉粉區域内涉粉單班最大工位數+與涉粉區域毗鄰且未設定隔離設施的工作區單班最大工位數+除塵管道通過的建構物内的單班最大工位數
要點
→與工位數相關;與人員出勤率不相關,
→與涉粉區域設定相關;
→與除塵器設定及除塵管道經過的區域相關;
→有多處區域時,應累加所有區域。
四、自查核算步驟
涉粉區域辨識
→企業涉粉工藝和涉粉裝置辨識。
→涉粉區域辨識。
→與涉粉區域毗鄰且未設定隔離設施的工作區域辨識。
除塵系統連接配接區域辨識
→檢視除塵系統直接連接配接的區域
→檢視除塵管道經過的區域。
單班最大涉粉作業工位
→單班
→涉粉區域内涉粉最大工位數
→與涉粉區域毗鄰且未設定隔離設施的工作區最大工位數。
→除塵管道通過的建構物内的最大工位數。
01
确認涉粉作業人數
→單班計算。
→單班最大涉粉作業工位人數。
應用舉例1
某金屬打磨企業涉粉作業人數?
某金屬打磨企業員工總人數50人,管理人員10人。企業主要涉粉工藝為噴砂工藝。作業現場噴砂工段獨立設定,除塵器管道直接從噴砂室連接配接至室外除塵器。企業采用“三班倒”形式開展生産,噴砂區域内有3台噴砂機工位3個,備件準備工位3個,
計算要點:
→單班。隻計算一個班次的人員。
→最大涉粉作業工位人數。
·噴砂工位3個,計入。
·3個備件工位,因設定在涉粉區域内需計入。
·噴砂區域獨立設定,未同其他區域直接聯通
不計入其他區域。
·除塵器設定室外,除塵管道未經過其他區域
無需計入其他作業區域人員。
涉粉作業人數:3+3=6人
應用舉例2
1.涉粉區域内涉粉單班最大工位數9人,目前作業人數6人
2.與涉粉區域毗鄰且未設定隔離設施的工作區單班最大工位數19人,目前作業人數16人
涉粉作業人數=9+19=28人
應用舉例3
1.涉粉區域内涉粉單班最大工位數9人,目前作業人數6人
2.與涉粉區域毗鄰且未設定隔離設施的工作區單班最大工位數27人,目前作業人數24人
涉粉作業人數=9+27=36人
應用舉例4
1.涉粉區域内涉粉單班最大工位數9人,目前作業人數6人
2.與涉粉區域毗鄰且未設定隔離設施的工作區單班最大工位數19人,目前作業人數16人3.與涉粉區域毗鄰且設定了隔離設施的工作區單班最大工位數6人,目前作業人數6人4.除塵管道通過A工廠中的房間和B工廠中的房間,兩個工廠中的房間内工位數均需計入
涉粉作業人數=9+19+6=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