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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制度型開放與深層次改革雙向互促

作者:學習時報

目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變,大陸發展面臨的國際國内環境更加複雜多變,對深層次改革和高水準開放提出新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穩步推進規則、規制、管理、标準等制度型開放”。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加緊實施更具系統性、前瞻性、戰略性的制度型開放新舉措,釋放開放新紅利,是未來一段時期大陸深層次改革與高水準開放的重點任務。

準确把握制度型開放的基本内涵

“制度型開放”是大陸高水準開放的核心内容,既是一項複雜系統工程,也是一次深層次改革。相比一個時期以來國際經貿規則下的“邊境上開放”,制度型開放可視作為規則和制度體系開放,即通過國内深層次改革,推動國内規則體系和基本制度架構與國際高标準經濟貿易規則雙向有機銜接,并通過制度創新和外溢,向世界提供有效制度供給的開放。其中,“規則、規制、管理、标準”作為制度型開放的核心要素,具有高度關聯性,構成一個有機整體。“規則開放”是主動對接國際經貿規則,推動國内規則完善,積極參與并引領國際經貿規則體系建設的開放;“規制開放”是通過完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為特征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動與國際規制有機協調、互借互補的開放;“管理開放”是通過國内改革破除阻礙經營主體公平競争的體制機制障礙,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建立有利于要素流動的政策法規體系,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的開放;“标準開放”是建構與國際有機協調的标準體系,以降低消除國内外标準差異形成的市場準入門檻和技術壁壘的開放。

改革開放以來大陸逐漸擴大制度型開放

改革開放初期,大陸逐漸實施以優惠政策為主要特征的對外開放政策,以低成本要素開放積極發展外向型經濟,建立了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為主體的外商投資基本法律架構,并圍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開放型經濟,不斷深化改革,健全完善涉外法律制度,引導國際資本、技術、管理等先進要素流向國内。2001年大陸加入世貿組織(WTO),開啟了制度型開放探索實踐程序,大陸對标WTO規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深化涉外經濟體制改革,提高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程度,迅速融入國際分工體系,經濟實作高速增長。黨的十八大以來,大陸着力擴大制度型開放。提出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加快建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進自貿區和自貿港建設,及時複制推廣了349項自貿區和自貿港制度創新成果,推動國内改革與擴大開放有機銜接。出台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并全面清理與外商投資法不符的法律法規,實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為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提供了制度保障。2021年,大陸正式申請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系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夥伴關系協定》(DEPA),以積極姿态參與全球經貿治理。大陸成為14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主要貿易夥伴,貨物貿易總額居世界第一,吸引外資和對外投資居世界前列。

新時代對制度型開放提出新要求

制度型開放是應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關鍵抓手,也是以開放促改革、着力推動高品質發展的内在要求。

一方面,有效應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要求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目前,新興市場和開發中國家占全球經濟比重上升至40%左右,對全球經濟增長貢獻率達80%,新興市場和開發中國家參與全球治理體系建設的話語權不斷提高。氣候變化、地緣政治沖突導緻大型經濟體立足自身發展制定經貿規則,全球産業鍊、供應鍊、價值鍊近岸化、友岸化、短鍊化,經貿合作成本大幅度上升,尤其是美國把大陸定位為最重要競争對手,試圖通過“規則鎖定”戰略推動全球生産要素與中國“脫鈎”。跨境電商、數字貿易迅猛發展,5G、人工智能等前沿關鍵技術多點突破、交叉彙聚,推動以工業網際網路裝備、人工智能與大資料服務等為代表的新興産業迅速發展,各國紛紛搶占新規則、新标準制定的戰略制高點。國際形勢複雜多變,但和平與發展仍是當今時代主題,大陸是世界上最大的開發中國家地位沒有變,這要求大陸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在推動聯合國架構下,共建以制度為基礎的全球經濟治理體系,提出更多中國方案;在改革西方主導的不公平、不合理的國際經貿規則中有更多主動作為;在領先優勢領域,主導全球規則制定權。

另一方面,高品質發展要求以制度型開放促進深層次改革。大陸正處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局起步的關鍵期,高品質發展正面臨要素流動受限、結構沖突突出、發展不平衡等發展瓶頸。要借鑒和引入國際高标準規則等制度創新成果,深化“邊境後”管理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設高标準市場體系,完善産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争、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激發微觀經營主體活力和創造力,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全要素生産率,吸引全球先進生産要素集聚,形成具有全球競争力的創新生态。

(作者系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