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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一杯”涉事MCN或被清退,MCN監管越收越窄 | Morketing行業觀察

作者:Morketing
“貓一杯”涉事MCN或被清退,MCN監管越收越窄 | Morketing行業觀察

文 | Claire

“貓一杯”涉事MCN或被清退,MCN監管越收越窄 | Morketing行業觀察

網紅“貓一杯”出面道歉了,但除了輿論壓力,該部落客和背後的MCN都面臨着行政處罰,或将被平台清退。

今年2月,全網粉絲4000萬的部落客“貓一杯”釋出了一條“在巴黎拾到國小生秦朗作業本”的視訊,稱她在法國巴黎街頭撿到了兩本寒假作業,釋出視訊希望将寒假作業“物歸原主”。該視訊引發了劇烈讨論及轉發後,出現了“秦朗舅舅”,表示“秦朗”是“西場國小一年八班”的學生。而随着熱度越來越高,網友發現無論是“貓一杯”還是“秦朗舅舅”釋出的視訊,都是無中生有的虛構和編造。

4月12日,杭州市警察局西湖區分局釋出公告,指出整起事件是貓一杯和同僚自編自導自演的視訊劇本,并且造成了惡劣影響。

4月13日,微網誌、微信、抖音、bilibili紛紛公告關閉“貓一杯”的賬号;昨天,貓一杯在抖音、淘寶的店鋪顯示即将終止經營,所有商品已經無法顯示;智己汽車、FPA紛紛回應目前與貓一杯不存在合作關系。

至此鬧劇終止,“貓一杯”在網絡上查無此人。“貓一杯”的倒下,在所有信奉流量至上的MCN和網紅頭上敲了一棒。

這是網信辦和相關政府機構對網絡環境治理越來越嚴格的一個信号,也在警醒着MCN行業的營運在“流量法則”之外,社會公約和商業公約始終存在。

“貓一杯”涉事MCN或被清退,MCN監管越收越窄 | Morketing行業觀察

MCN鬧劇不休,

被困住的網絡内容生态

“貓一杯”事件發酵後,有網友表示“虛構事件騙取大衆的關注甚至信任,擷取流量進而實作盈利的最終目的,還不算欺詐嗎?”這樣的評論代表了大部分網友的立場。

的确如此,或許在自媒體誕生之初,全網都在絞在絞盡腦汁抖包袱、創造無傷大雅的段子,在當時是司空見慣的事;但随着網際網路内容生态越來越成熟化,“貓一杯”之流的創作者及背後的MCN機構動辄撬動上百萬上千萬的流量,并且在這之後可收割極大的經濟利益,這就不再是一件無傷大雅的事情了。

據央視新聞,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點評稱,“相關法律對此也有具體的規定,要求平台也要對MCN加強管理。比如對MCN出現的釋出虛假資訊,或者利用矩陣方式傳播虛假資訊等,一旦出現違法違規的情況,平台要對MCN進行清退,而且對此要進行一定的限權等等的相關措施。”

這說明,MCN對自媒體賬号的内容是直接負責的。網紅是直接的輸出者,而MCN在背後擔任策劃、營運、推廣的多重角色,對于劣質内容帶來的惡劣影響,一樣是難辭其咎。

去年七月,為了整頓行業亂象,加強對自媒體的管理,網信辦釋出了《關于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通知包含嚴防假冒仿冒行為、強化資質認證展示、規範資訊來源标注、加強資訊真實性管理等13條要求,其中就包括一條“加大對‘自媒體’所屬MCN機構管理力度”。

而今年上半年,一些仍然試圖通過劍走偏鋒的内容換取流量、獲得收益的網紅及MCN,我們發現無論是政府機構還是網際網路平台方,都将處罰落地,容錯空間越來越小。

1月份,某MCN機構利用人工智能工具批量生成不實新聞,在網上傳播、吸粉引流并從中牟利,被勒令停業整改;今年3月,“點讀機女孩”患病的内容被某MCN機構釋出,後經證明是一出“移花接木”的有意策劃,該MCN機構也被有關部門追責。

如果說前兩條是MCN機構在策劃内容之初,就存在欺瞞編造的心态,為了保護真實的自媒體内容環境而懲罰相關部落客和MCN機構是必然之舉。那麼今年初無錫市市場監管局對某MCN機構“旗下網紅制作美食探店短片未注明‘廣告’字樣,被罰款2000元”,以及3月份Papi醬旗下的MCN機構未經審查釋出強脈沖光脫毛類産品廣告、被罰款3.6萬元,就足以說明對MCN機構的内容監管及廣告内容稽核,整體呈現越來越嚴格、越來越具化的趨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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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越收越窄,

MCN機構會走向“健康狀态”嗎?

MCN機構監管越來越嚴格,是一件意料之中的事。

在短視訊平台、音頻平台、社交平台、乃至購物平台都越來越倚重内容的情況下,尤為如此。MCN機構,一邊在内容與使用者之間架起橋梁,一邊在網紅與品牌方之間推動合作。但一邊是以能否産出精品内容為尺,另一邊則以能否吸引更多流量為标準,「打造好内容」與「追求商業利益」兩端常常走向失衡。

當内容品質問題、版權問題、資料造假、MCN與網紅的沖突等問題屢屢爆發,久而久之,受到危害的就是消費者、品牌方的利益。退一步講,即便内容層面不存在明顯問題,由于MCN的統一化管理,也可能會導緻内容同質化的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着使用者的浏覽體驗。是以當網際網路内容愈發成為一種标準化的産業,對MCN機構的規範化監管都自然迫在眉睫。

除了政府部門,現階段,各大網際網路平台也都釋出了MCN管理規範。

比如,抖音在MCN入駐平台之初,就從達人數量、粉絲數量等名額上設定了準入門檻,以此保障入駐平台的MCN機構具備一定的規模和水準;當入駐MCN機構出現違規行為時,也會予以清退等處罰措施。小紅書平台對于違規機構也會進行封禁等處罰,同時對S類、A類、B類不同級别的MCN機構也有着對應的部落客數量要求。

歸根結底,MCN并不是傳統行業,随着網際網路内容生态的變化,MCN機構的盈利模型、業态結構、細分賽道等都處于不斷變化之中。是以對MCN機構的監管,也是在摸索之中“越收越窄”的。

那麼,在未來,什麼樣的MCN機構才是網際網路行業和大衆所需要的?

遵守相關法規,加強自我監管,是一個基本的前提。除了對于自媒體内容的自檢,MCN機構作為網際網路生态中主要的内容生産者,其商業内容含量相對更高,也需要抱着對大衆負責的态度。MCN的廣告内容、廣告釋出流程等,都需合理合法。

而進一步看,在合規的前提下,自主孵化達人、制作内容、合作商家,進而打造成熟的内容業務模式,而非隻依賴旗下的“招牌”紅人榨取價值,才讓MCN機構有了走向長久、健康發展的可能性。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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