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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曾被人借過身份證貸款 兒子是精神病患者 洛南父子倆“被貸款”10萬逾期 征信報告多處錯漏

作者:華商報

“我哥是一名精神病患者,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貸款是怎麼辦出來的?”

68歲的老父親和哥哥十多年前幫助遠房親戚,結果“被貸款”10萬元至今未還,低保金還曾被當機,說起這事,韓先生氣憤不已。

辦理貸款時

發現父親名下有10萬元貸款逾期

4月11日,陝西洛南縣的韓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最近他需要貸款,因為父親及哥哥名下還有10萬元的貸款未還清而受影響,但其實這些錢根本不是他父親和哥哥貸的。

韓先生稱,2021年10月,他在洛南縣四皓街道辦農村信用合作社貸款,準備給父親看病。正在辦理手續時,從業人員突然稱無法辦理手續,一再追問後,從業人員說他父親名下曾有一筆10萬元貸款産生逾期。

父親常年住在農村,何來這麼多的貸款呢?從業人員反複核查後,确定的确有一筆10萬元的貸款。這筆錢有5萬元在韓先生父親名下,還有5萬元在韓先生哥哥名下。對此韓先生提出,哥哥是位精神病患者,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怎麼可能有貸款?

父親回憶

13年前曾被人借過身份證貸款

韓先生帶着疑惑回家詢問父親,這時老人想起多年前發生的一件事,跟“貸款”這事有關系。

2011年,在洛南縣上班的遠房親戚、公職人員刁某某找到當年還是低保戶的老韓(韓先生父親)說,他已與四皓信用合作社說好,信用社可以給他貸款10萬元,但是由于他本人戶口不在四皓,需要用四皓戶籍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才能把錢取出來,隻是用一下身份證而已,貸款、還錢的事跟身份證主人無關。

老韓考慮到對方是公職人員,有機關有工資,再說隻是“幫忙”用一下身份證,于是就将他和兒子(患精神病)的戶口本及身份證提供給了對方。

後來貸款在老韓父子名下,老韓提現10萬元,被刁某某取走。

實際貸款人寫證明答應還錢

但至今未還

後來四皓信用社找到老韓,告知老韓和患有精神病的兒子韓某剛名下有10萬元貸款和2.2萬元利息,并催收貸款和利息。

韓先生家人找到刁某某詢問此事,刁某某寫了一份證明:茲證明韓某良和韓某剛在四皓信用社名下的貸款共計拾萬元,款是刁某某用了,息本由刁某某負責償還,與韓某良、韓某剛二人無任何關系。特此證明,證明人刁某某,2013年6月23日。

有了這份證明,且刁某某一再保證會及時還清貸款,此後韓先生的家人認為這事早已過去,沒想到欠款至今還記在他們名下。

征信報告漏洞百出

10萬元貸款“任意轉移”

韓先生介紹,由于父親名下一直有貸款,并産生逾期不良記錄,直接影響到他的貸款。

今年3月25日,他們持身份證将父親及哥哥的征信列印出來,報告顯示:韓先生父親1958年2月6出生,婚姻狀況顯示卻是未婚,連國小都沒有畢業的他,卻顯示是高中畢業。韓先生稱,他的母親30年前就已經去世,嚴格意義來講,2013年他的父親沒有結婚證(借款需要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無法貸款。

個人信用報告顯示:2010年1月21日借款金額5萬,截至日期2013年6月30日。另一條資訊顯示:2013年6月29日借款金額10萬元,截至日期2015年6月28日。韓先生哥哥的個人信用報告顯示:韓某剛,開立日期2010年1月24日,借款金額5萬元。

韓先生介紹,哥哥患有先天性精神病,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學曆卻顯示“高中”。連生活都需要家人照料,根本不可能結婚,婚姻狀況顯示“已婚”。

更離奇的是,還款欄僅顯示“還款一次性”,金額、方式及時間都沒有填寫。落款截至日期顯示2013年6月30日。

韓先生稱,從他父親跟哥哥的征信報告上看,他父親有一筆5萬元的貸款,後來又變成一筆10萬元的借款。也就是說,曾經他哥哥名下5萬元,在2013年轉到了他父親名下。

貸款記錄還能“任意轉移”?這令韓先生十分驚訝。

逾期貸款一直未還

低保金曾被當機

4月11日,韓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父親作為沒文化的農民,一個人艱難地把他們兩兄弟拉扯大,家中住房四間還是土坯房,作為農村低保戶,根本無法償還這10萬元欠款。但四皓信用社以不償還貸款為由,曾當機老韓的低保金,導緻他們家基本生活無法保障。後來在不停地反映後,才恢複過來。

韓先生介紹,這些年,他們也在四處尋找實際用款人刁某某,但對方要麼不接電話,要麼避而不談還錢的事,令他們毫無辦法。

實際貸款人承認貸款自己用了

承諾3個月解決此事

4月12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實際貸款人刁某某。他介紹,他跟老韓家是遠房親戚。十幾年前他手頭比較緊,想着到老韓家借點錢,老韓家也沒有錢,于是就想到了用他們的身份證來貸款,因為每人額度5萬元,是以就用兩人的身份證貸款10萬元,但老韓的大兒子有先天性精神病的事,他事先根本不知道。

用老韓父子名字貸款後,10萬元他本人花了。當時想着及時還款,但因為事情一直不順利,這錢就一直沒有歸還。這個錢他走到哪裡都認這個賬。

刁某某稱,現在事情發生,縣信用聯社也在找他,前幾天三方坐在一起協商這件事。一個途徑是老韓父子通過法院起訴,判他歸還;另一種方式,通過公證的方式,認定他歸還;第三種方式是通過協調,給他個期限來還貸款。

對于這個期限,刁某某稱“大約3個月”。

4月12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洛南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從業人員介紹,此事經過調查,當初韓某良答應用自己及兒子的身份證貸款給刁某某,貸款金額10萬元,刁某某作為擔保人及實際使用者。後來,刁某某一直沒有還這部分錢,是以這些貸款一直在韓某良父子頭上,這個貸款主體責任是明晰的,辦理貸款是符合規定的。

韓某良父子名下貸款産生逾期後,信用聯社的确當機過低保金,但經過當事人反映,通過調查後又解凍了,現在處于正常支取狀态。

對于如何歸還10萬元貸款及2萬多元的利息問題,該從業人員稱,因為時間比較久遠,類似事情也沒有處理過,現在預想幾個方案:一是信用社向法院提起訴訟,來确定還款主體;二是韓某良父子起訴刁某某,來裁定還款主體;三是三方達成協定,刁某某盡快将錢還清。

律師說法:

信用社直接當機低保金無法律依據

康達(西安)律師事務所張海興律師介紹,刁某某與銀行的借款合同,如未經韓某父子的簽字,隻是稽核證件,并未進行實地調查和現場核實即辦理貸款,存在嚴重違規。

對于韓某父子而言,如果身份證件被刁某某惡意騙取,又被刁某某冒用名義與信用社簽訂貸款合同,但該貸款合同并非本人意願,韓某良、韓某剛并未在貸款合同簽字,韓某父子亦未對刁某某進行事前的授權和事後的追認,韓某剛又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因為刁某某的惡意和信用社的嚴重違規,該貸款合同對于韓某父子而言,屬于無效合同,自始不發生效力。

張海興律師介紹,未經審判和執行司法程式,若信用社以不償還貸款為由,直接當機韓某良的養老金和低保金,并無法律依據。韓某父子可以向當地金融監督管理局投訴信用社違規辦理貸款、發放貸款造成個人損失的情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認貸款合同無效之訴,要求信用社返還被當機的養老金、低保金,并賠償是以造成的損失。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