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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綠色周報丨10家上市公司暴露環境風險 逃避監管排放大氣污染物,石英股份控股公司被罰

作者:這是憤世嫉俗的

每經記者:劉志遠 每經編輯:王月龍,張海妮

A股綠色周報丨10家上市公司暴露環境風險 逃避監管排放大氣污染物,石英股份控股公司被罰

未妥善處理固體廢物,寶馨科技(002514.SZ,股價6.23元,市值44.86億元)子公司被罰10萬元;通過逃避監管排放大氣污染物,石英股份(603688.SH,股價91.04元,市值328.91億元)控股公司被罰10萬元⋯⋯

2024年4月第二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156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衆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市區337個地級市政府釋出的環境品質、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資料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資訊資料,釋出“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資料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資訊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4月第二周收集到的資料,《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10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

一周綠鑒:春秋電子控股公司被罰25萬元

在企業管理能力、财務狀況、行業競争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環境風險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況(4月第二周)

A股綠色周報丨10家上市公司暴露環境風險 逃避監管排放大氣污染物,石英股份控股公司被罰

本期資料顯示,生态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風險資訊共關聯到10家上市公司。其中,3家屬于國資控制的企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10家上市公司背後有79.58萬戶的股東,投資标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石英股份因控股公司連雲港強邦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暴露風險。

信用中國收錄的文号為“連環行罰﹝2024﹞1号”的處罰書顯示,連雲港強邦石英制品有限公司“通過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連雲港市生态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對其罰款10萬元。

4月11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緻電石英股份,接線人員表示,整改行動已經完成,但對于該處罰是否會在公開管道進行披露,該接線人員暫不了解情況。

本期資料中,春秋電子(603890.SH,股價8.66元,市值38.02億元)和華勤技術因南昌春秋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昌春秋)的環境違法行為登榜,春秋電子是南昌春秋的控股股東。

信用中國收錄的文号為“洪環行罰﹝2024﹞22号”的處罰書顯示,南昌春秋“向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工業廢水,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預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和《江西省生态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規定(2023)》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項,南昌市生态環境局對其罰款25萬元。

4月11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緻電春秋電子,但電話未獲接通,4月12日記者發送郵件至春秋電子公開郵箱,但截至發稿未獲回信。4月11日,記者聯系了當事公司南昌春秋,接線人員表示,不了解詳細情況。截至發稿記者未獲得進一步回報。

環保處罰:未妥善處理固廢,寶馨科技子公司被罰

本期資料中,10家上市公司關聯的9家企業環境違法行為是大氣污染、水污染或者固廢污染。

其中,寶馨科技因全資子公司安徽寶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登榜。

信用中國收錄的文号為“皖蚌環﹝山﹞罰﹝2024﹞1号”的處罰書顯示,“在安徽寶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廠區南圍牆中段北側現場堆放矽烷處理劑廢包裝桶約20隻;廢乳化液及其包裝桶1隻桶内底部有少量廢乳化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六項和第二款,蚌埠市生态環境局對其罰款10萬元。

此外,海大集團(002311.SZ,股價43.55元,市值724.56億元)持股的沂源海赢食品有限公司被罰。

文号為“淄環罰字﹝2024﹞第2号”的處罰書顯示,“2024年1月3日,淄博市生态環境局執法人員根據《污染源自動監測資料超标認定報告》(〔2023〕072号、073号)對該公司進行調查,該公司2023年12月25日及26日污水處理站外排廢水不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标準》(GB/T31962-2015)表1中氨氮B級标準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不得高于45mg/L和總氮B級标準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不得高于70mg/L的規定。其中,2023年12月25日氨氮日均值排放數值為67.9mg/L,總氮日均值排放數值為80.0mg/L,分别超标0.51倍和0.14倍;2023年12月26日污水處理站外排廢水氨氮日均值排放數值為60.1mg/L,總氮日均值排放數值為71.7mg/L,分别超标0.34倍和0.02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二項,沂源海赢食品有限公司被淄博市生态環境局罰款13.9843萬元。

近年來,随着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漸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是以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資料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資料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資訊資料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資訊公開水準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資訊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确立“資訊公開與公衆參與”,資訊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擷取環境資訊、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資訊、完善公衆參與程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公衆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資訊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資訊以“公開為常态、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項目環境資料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的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回報,請聯系蔚藍地圖。

(實習生卞昱媛、魯亞男對本文亦有貢獻)

記者|劉志遠

編輯|王月龍 張海妮 杜恒峰

校對|湯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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