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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70萬買奔馳,卻因4S店偷梁換柱不能上牌,法院判決讓人解氣

作者:可樂聊古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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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70萬買奔馳,卻因4S店偷梁換柱不能上牌,法院判決讓人解氣

那是2017年2月的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浙江杭州的一位女企業家王女士興沖沖地驅車前往當地一家享有盛名的奔馳4S店。

作為一位經驗老到的商界女強人,王女士對于汽車尤其是豪華品牌的挑選眼光是出了名的獨到和嚴格。

踏進4S店内,耀眼的陽光灑滿了整個展廳,王女士不經意間就被一輛獨具品位的白金色奔馳CLS 320展車所深深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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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身線條流暢優雅,外觀設計富有動感時尚氣息,再加上這款車型強勁有力的動力性能,的确是王女士心目中理想座駕的最佳化身。

沒等王女士多做打量,就有一名熱情洋溢的銷售人員迎上前來,對這位重量級客戶展現出極高的禮遇。他詳細介紹說,這輛白金色奔馳CLS 320不僅是最新款式,而且百分之百為原廠全新車輛,無論外形設計還是内在性能都達到了品牌的最高水準。

王女士對此車型自然是有所了解,當下也有些懷疑眼前這輛被稱為"全新"的車是否屬實。但銷售人員用最誠懇的語氣再次向她保證:"我們4S店對于車輛品質有着極為嚴格的把控,決不會讓任何一輛舊車或翻新車混入銷售。

這輛展車和您所看到的其他新車,在品質和性能上是完全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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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反複考慮和多次試駕後,王女士對這輛白金色奔馳CLS 320愛不釋手。雖然官方指導價在80萬元左右,但銷售人員還是很爽快地向她開出了優惠價格65。8萬元,再加上1。4萬元的相關服務費用。

對于挑剔的王女士來說,成本效益如此之高的"全新"豪車,實在是有且隻有眼下這一個絕佳機會。

于是,激動萬分的王女士迅速敲定了這筆交易,盼望着能盡快接手自己心儀已久的座駕,在街頭上彰顯出屬于成功人士的尊貴品味和氣質。

一切手續辦理完畢,王女士躊躇滿志駕車直奔車管所,準備為新車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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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曾想到,就在王女士滿懷喜悅來到車管所,備受期待的時刻,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發現徹底打破了她的美好憧憬。

從業人員在仔細檢查車輛時,突然發現這輛被标榜為"全新"的白金色奔馳CLS 320居然使用了與原廠配置完全不符的18寸輪胎,根本不符合上牌标準。

為了還原事實真相,從業人員拿出車輛的進口報關單,單據上清晰标注該款車型的輪胎規格應為19寸,與實物存在明顯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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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事實擺在眼前,王女士心中五味雜陳,一種被蒙騙的憤怒油然而生。

她回想起在4S店時,銷售人員那熱情洋溢、斬釘截鐵的保證,現在看來完全是一派欺騙的謊言。王女士壓抑着内心的憤慨,迅速傳回4S店,決心要徹底揭開這個駭人聽聞的糊塗賬。

然而,當她質問店方時,那些曾經谄媚殷勤的銷售人員和經理們卻集體諱莫如深,推三推四,始終沒有一個人願意承擔這個醜聞。

王女士越理越惱,多方施壓要求4S店人員給個交代,但雙方誰也拗不過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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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冷場膠着的時候,王女士靈機一動,邀請當地主流媒體前來探訪報道。果不其然,一經媒體曝光,讓4S店陷入了輿論的壓力包圍圈。

于是,他們無奈之下終于對王女士的質問柳暗花明,承認了一個事實——由于該車在運輸途中輪胎鋼圈不慎受損,而店内暫時又無原裝18寸輪胎的庫存,是以隻好被迫換裝了一個規格較小的18寸輪胎。

"你們就這樣糊弄我,把不合格的車賣給我?!"聽到這番說辭,王女士頓時暴跳如雷。理智告訴她,這已不是一個簡單的失誤可以糊弄了事,而是一種赤裸裸的欺騙和隐瞞,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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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徹底還原事件的本來面目,我們必須回溯到王女士最初踏進4S店的那個時刻。

當時,那名熱情洋濺的銷售人員就如同一個行伕蠱惑術一般,對着眼前這位重量級客戶展開了熱情推銷。他首先贊歎王女士的獨到品味,畢恭畢敬地為她介紹起這輛白金色奔馳CLS 320的種種賣點。

"女士您好眼力,這就是我們店裡的新品钜獻,一款最新款式的進口奔馳豪車,外形動感時尚,動力性能出衆,絕對是當紅品質的不二之選。

"說着,他用手掌愛憐地撫摸着車身,就像在寶貝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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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這輛車可是百分百原廠品質,從車身到内飾,從發動機到底盤,無一處不是全新材料和工藝,品質了無可挑。

"他信心滿滿地向王女士保證。

王女士自是對豪車品質有着極高的要求,于是難免對"全新"這幾個字表示些許懷疑,皺了皺眉頭。

銷售人員看出了王女士的猶疑,趕緊用最誠懇的語氣、最懇切的眼神繼續解釋:"我們4S店對于車輛品質可是從來不敢有任何懈怠,哪裡會讓翻新過的舊車混在裡面?這輛車和您看到的其他新車,品質标準是完全一樣的,大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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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如此熱誠的表率,王女士漸漸動心了。反複試駕過後,她對這輛白金色奔馳CLS 320的性能也是再滿意不過。

于是,在銷售人員極力勸說下,她終于下定決心購買這款"全新"座駕。

殊不知,事實并非如銷售人員所言那般完美無瑕。早在很久以前,當這輛CLS 320在運輸過程中時,就出現了一個不幸的意外——原廠配備的19寸車輪鋼圈不慎受損,需要重新更換。

可是4S店當時并未及時調配到原裝的19寸進口輪毂,又因為庫存周轉等原因,隻能被迫先行用18寸的輪胎打了個臨時的折中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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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這輛被"偷梁換柱"的豪車最終被擺上了展台,等待着售出的那一天。而令人無語的是,當銷售人員在推介時,竟對此關鍵一點保持了罔顧,并非無心,分明是故意隐瞞了車況的實情,導緻王女士權當它就是所謂的"全新"原廠車。

可以說,從一開始王女士就被這個無良商家狠狠地欺上了一個大陽谷。她用重金購買的,根本就是一部經過了"偷梁換柱"、非原裝的汽車,其在路況下的行車安全無從保證,而4S店竟然為了暴利對此事無動于衷。

面對如此赤裸裸的欺騙行徑,王女士勃然大怒,決心運用法律的武器為自己伸張正義,捍衛合法權益。很快,雙方就進入了一場法律攻防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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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4S店理直氣壯,聲稱這款車型出廠時就配有18寸輪胎,制造商早有先例,與他們無關。可王女士掌握了确鑿的證據,該型号标準配置必須為19寸輪胎,别無例外。

換言之,4S店才是在銷售環節擅自做了"動手腳"。更令王女士覺得難以容忍的是,對方明知故犯,卻毫無悔過之意,反而百般狡辯、遮遮掩掩逃避責任。

比如,他們一度聲稱,負責當初銷售的那名員工已離職離開,無法将其召喚回來對質。又比如,他們矢口否認曾對車輛做任何形式的改裝,這完全是王女士的無稽之談。

面對4S店這些無理取鬧的荒唐辯解,王女士斷然拒絕,斬釘截鐵地表示,如果他們不能坦白始末,就别怪她不客氣,必将提起訴訟,一定要用法律的力量讨回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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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此強硬的要求之下,4S店的經理們再也無法狡辯,隻得掀開遮羞布,把隐藏已久的黑幕揭露出來。原來,正如王女士捕風捉影般猜測的那樣,這輛車當初在運輸過程中,鋼圈确實出現了損壞,但4S店由于當時暫時無法調配到原裝19寸的進口替換件,是以被迫使用了一個小一号的18寸輪胎暫作替代。

法庭上,雙方再度激烈交鋒。王女士毫不退縮,直指4S店的行為是赤裸裸的欺騙,已經構成了違法違規的消費侵權,遂提出了"退貨、索賠并要求三倍賠付"的強硬訴求,并拿出了《民法典》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作為主要依據。

相比之下,4S店則步步為營,極力狡辯,試圖為自己開脫。他們稱,當時确實出于無奈之舉,是被迫采取了臨時手段,從未想過要隐瞞實情欺騙消費者,更不存在任何違法違規的地方。

但是,在輿論的巨大壓力和法律的嚴正規訓之下,這家4S店終于無處可遁。經過富有理性和常識的審理,法院最終不分青紅皂白,堅定地支援了王女士"退一賠三"的正當訴求,并判令4S店向王女士賠付高達270萬元的全部違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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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尊嚴,終将伺候和維護每一個人的合法權益。面對強大正義的力量,那些狡猾的投機商家是不能全身而退的。

這起因車輪輪胎被暗換而引發的消費維權案,不僅反映出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的弱勢地位,更凸顯了一些商家為了賺取暴利而不惜铤而走險、玩忽職業操守的虛僞面目。

4S店人員在銷售環節,存心隐瞞了車輛的實際情況,出賣了一輛非原廠配置的"僞品"給王女士。他們不僅在推銷時對"全新"這一點進行了誇大其詞的宣傳,更是在事後對此事諱莫如深、推卸不承,直到被輿論和法律的壓力逼到無路可退,才不得不拿出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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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的做法已完全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為惡劣的是,4S店人員明知汽車存在非法改裝的問題,卻仍然故意對王女士隐瞞實情,出于賺錢的動機而不顧行車安全,這種行為無疑已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的底線。

足以說明,在一些商家心中,營利往往高于一切,規則已經淪為可有可無的道具。而他們總是在玩弄消費者和良心的同時,也在玩火自焚。

最終,隻有以法律的尊嚴力量将他們引導回正途,才能遏制這種禍害,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這次法院的判決,其根本依據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欺詐行為和賠付的相關條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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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疑,這再次向人們昭示了法律的力量,也必将在今後更好地保護每一位消費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