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複旦大學釋出
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新增一個專業兩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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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号),根據《教育部關于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号)等檔案要求,經教育部準許,我校2024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即“複旦大學強基計劃”),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探索多元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培養成為為國擔當,能承擔科技創新、科教興國重任的掌握未來的複旦人。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有志于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以下兩類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
A類:綜合素質優秀、成績優異的考生;
B類:基礎學科拔尖,在高中階段獲得數學、實體、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金牌)、二等獎(銀牌)的考生。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強基計劃。
二、招生專業
分省招生計劃數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A類考生可于4月15日至4月30日登入複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按要求準确、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B類考生可于4月15日至4月26日登入複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按要求準确、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我校将對其學科特長及綜合表現進行稽核,4月28日向考生釋出破格資格稽核結果。破格資格稽核通過者可獲得破格入圍資格;稽核不通過者可登入複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重新以A類考生報名,或取消我校強基計劃報名。
(二)考生參加統一聯考
(三)校測考核
1.初試:
(1)6月15日前(聯考後、出分前,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舉行初試,初試形式為筆試;
(2)對于A類考生,依據初試成績,按專業分别劃定全國統一及格線,按不超過分省分專業計劃數的3倍劃定不低于及格線的初試合格線:初試合格方可入圍校測複試,初試不合格不再進入後續選拔環節、不計校測成績;
(3)獲得破格入圍資格的B類考生不參加初試,直接入圍校測複試面試。
2.複試确認:
入圍校測複試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内(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登入複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進行校測複試确認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和知情同意書,放棄、未确認或未完成承諾書和知情同意書簽訂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圍複試資格,不再進入後續選拔環節。
3.複試:
(1)6月22日前(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舉行複試,複試根據報考專業設定筆試、面試、體質測試等環節;
(2)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實體學類專業的A類考生須參加筆試和面試,報考其他專業的A類考生直接參加面試,B類考生直接參加面試;
(3)組織相關學科專家對入圍考生進行面試,專家、考生以“雙随機”抽簽方式配對,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4)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将在面試過程中作為重要參考資料,面試前安排充足時間由面試專家審閱;
(5)體質測試将于面試後進行,體質測試成績将作為綜合成績同分情況下的排序依據之一;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體質測試,無故缺席體質測試者将被取消校測成績。詳見附件。
(四)錄取辦法
1.作為錄取依據的綜合成績由聯考成績(占85%,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校測成績(占15%)組成:
綜合成績=聯考成績÷聯考滿分×850+校測成績
注1:校測成績滿分150分,其中校測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注2: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實體學類專業的A類考生,校測筆試成績按複試筆試成績計算;報考其他專業的A類考生,校測筆試成績按初試成績計算。
2.聯考成績公布後,按規則确定預錄取名單:
(1)考生聯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第一批大學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大學批次的省份及聯考綜合改革省份,按各省級招辦檔案規定的相應控制分數線執行);
(2)對于A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校測成績、專業志願和分省計劃數确定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體質測試成績、聯考成績、聯考國文成績、聯考數學成績、聯考外語成績确定位次;
(3)對于B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生源地A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我校追加計劃予以錄取。
3.強基計劃預錄取考生名單經學校大學生招生工作上司小組審定後,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稽核并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聯考志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按聯考志願填報規則參加後續各批次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學校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制定單獨人才培養方案和激勵機制,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學校将為強基計劃錄取學生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和氛圍,實行導師制、小班化等培養模式。對于學業優秀的學生,将在本碩博銜接培養、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同時,建立階段性考核和動态進出機制。
五、其他說明
(一)考生上傳的材料将作為面試參考材料,無需寄送紙質材料。
(二)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提供。
(三)對于報名材料或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将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将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則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四)對于确認參加校測複試又無故放棄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規定,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五)筆試測試内容如下:
1.中國語言文學類(古文字學)、曆史學、哲學類專業測試文史哲綜合知識;
2.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測試數學,資訊與計算科學專業測試計算與算法,實體學類專業測試實體,化學類專業測試化學,生物科學類、基礎醫學專業測試數理化綜合。
(六)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後原則上大學階段不得轉到強基計劃招生之外的專業就讀。
(七)我校對符合培養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研銜接培養。進入研究所學生階段後,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業進行培養,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方案在高端晶片與軟體、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制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學科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本研銜接專業範圍見後續公布的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培養方案,研究所學生階段具體招生專業和名額以轉段當年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準。
(八)校測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校測考生若家庭經濟困難,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九)凡參加強基計劃校測複試的考生,須購買測試期間的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導緻可能影響招生測試過程的情況發生,校測方案或作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十一)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包括強基計劃在内的各項考試招生,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教育訓練活動。
六、上司與監督保障機制
(一)複旦大學強基計劃由學校強基計劃專項工作上司小組統籌管理有關工作。
(二)複旦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大學生招生工作上司小組的上司下,由學校大學生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
(三)入圍标準、錄取标準等按教育部相關規定公示。
(四)複旦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複旦大學紀檢監察工作部門監督。
七、咨詢及聯系方式
位址:上海市楊浦區邯鄲路220号複旦大學大學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433
招生咨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傳真:021-5566 434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複旦大學首頁:www.fudan.edu.cn
複旦大學上海醫學院首頁:shmc.fudan.edu.cn
複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du.cn
複旦大學教務處:www.jwc.fudan.edu.cn
複旦大學紀檢監察工作部門:021-5566 4607(僅受理信訪舉報)
複旦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
八、附則
(一)如教育部關于強基計劃招生的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将對招生簡章進行相應修改并重新釋出。
(二)本簡章由複旦大學大學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複旦大學大學生招生辦公室
2024年4月10日
編輯:吳百欣
資料:複旦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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