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釋出2024年第3批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公告。通過梳理,共涉及12個風電項目招标相關的19家供應商被點名。
1家供應商提供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内容前後不一緻,且在國家能源局資質和信用資訊系統未能查到證書資訊,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3年。
1家供應商中選後拒絕履約,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2年。
2家供應商上傳檔案IP位址一緻,認定為串标行為,無限期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
1家供應商司安全生産許可證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3年。
4家供應商應答檔案作者一緻,認定為串标行為,無限期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
2家供應商報價IP位址一緻,認定為串标行為,無限期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
1家供應商無正當理由不執行采購結果,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2年。
1家供應商以自身經營困難,無法正常履行合同為由放棄競拍結果,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2年。
6家供應商下載下傳采購檔案IP位址一緻,認定為串标行為,無限期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
全文如下:
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關于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情況的公告
(2024年第3批)
為促進供應商誠信履約,保證産品品質、服務水準,依據《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出現不誠信行為、履約不力以及産品品質等問題的供應商進行了處理,具體處理情況如附件1所示。
供應商整改說明:
相關供應商可在上述處理期結束前1個月,向招标人提出整改驗收申請,經相關機關或部門驗收合格後方能解除處理。
供應商整改需滿足以下條件:
1.對于産品品質問題,供應商應提供有關的資訊和資料,并積極配合招标人進行品質調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對出現品質問題的産品進行免費處理或更換,賠償由此引起的附加調試配合等費用,并對同類産品進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對于存在批量品質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産品應全部免費召回或積極配合招标人進行治理,并賠償是以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對于交貨問題,供應商應在與采購需求機關協商後約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貨;
3.對于服務、誠信等問題,供應商應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出不再發生類似問題的書面承諾。
附件:1.中國大唐集團有限有限公司不良供應商處理情況(2024年第3批)
2.關于××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模闆)
3.供應商承諾書(模闆)
原文連結:https://www.cdt-ec.com/home/moreall-gg.html
來源:大唐電子商務平台、國際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