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為什麼“虐貓”難以立法?專家給出答案,确實是這麼回事

作者:杏壇金語

這幾天,關于虐貓的徐姓考生先後被南京大學與蘭州大學拒絕錄取的事,引發了網友廣泛關注。網友普遍對徐某虐貓的行為非常反感,甚至深惡痛絕。由此引發了關于給“虐貓”立法的讨論。

關于動物保護的,我們國家現在好像隻有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這個保護範圍顯然涵蓋不了家禽家畜,是以對于虐貓,目前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行政處罰。

為什麼“虐貓”難以立法?專家給出答案,确實是這麼回事

是以,直到今天,我們國家并沒有具體法律法規明确規定禁止虐待貓狗的。而其實,關于虐貓虐狗的立法讨論卻早就有了,早就有人呼籲對此進行立法,以保護人類的兩大伴侶動物。

但是,為什麼至今沒有進行立法呢?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律師、上海流浪動物救助組織“好狗狗聯盟”創始人吳曉璇在接受采訪時,指出了“虐貓”背後的立法困境,難度确實太大了。

為什麼“虐貓”難以立法?專家給出答案,确實是這麼回事

吳曉璇既是律師,又是愛狗人士,是“好狗狗聯盟”的創始人,她當然迫切希望對于虐貓虐狗進行立法管理,而且她也肯定對此進行研究過。她介紹了在這方面立法兩個主要的難點:

第一個就是保護範圍的确定。顯然,既然立法,那就不可能隻為保護貓狗立法,肯定是要保護更多的動物,否則以後有人又提出保護别的什麼動物,再去立一部法律嗎?其實不用以後,當時肯定就很多人反對,憑什麼不保護小雞、小羊、金魚?

即便是用于食用的動物,比如說豬吧,一方面也有人當寵物養的,另一方面,即便就是供食用的,是不是就可以虐待?顯然也不能?還有雞、鴨、鵝、兔等,都有人當作寵物養着,它們難道不應該保護?甚至是人人喊打的老鼠,能不能虐待?

為什麼“虐貓”難以立法?專家給出答案,确實是這麼回事

第二,虐待的定義仍然很難界定。即,到底什麼的行為可以稱得上是虐待?像徐姓考生那種被人曝出的行為,自然算得上是虐貓,但是如果直接殺死是不是就可以不算虐貓?或者打沒打死,算不算?打多少下就可以算?怎麼打才算?

有人可能會說,要看貓是否感到痛苦,但是這更加困難,人的感覺是否可以代替貓的感覺?打一下難道就不痛苦了嗎?從痛苦角度說,不打貓,隻是把貓關起來、拴起來,這是不是也會讓貓痛苦?或者喂養上,不按時喂,不給喂飽,算不算?

吳曉璇律師更是直接舉了一個例子,說如果殺雞時,手發抖,一下沒殺死,讓雞很痛苦,這算不算虐待?

為什麼“虐貓”難以立法?專家給出答案,确實是這麼回事

吳曉璇律師說,由于缺少相關法規,她遇到的關于虐貓虐狗的事件中,真正能夠實作立案的,大概比例是百分之一。可見現實中對虐貓虐狗的處罰比較困難。

雖然立法困難,但是目前很多人依然在堅持推動,在一點一點搭建法律架構,相信總有一天,會實作對虐待動物罪的立法。而在法律誕生之前,主要還是靠輿論懲罰。徐某算是一個被輿論懲罰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