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機關
為偵辦一起重要案件
約見了某快遞公司部門經理張某
依法出示相關執法證件後
辦案幹警要求張某配合
提供嫌疑人龐某有關涉案資料
并告知其本次執法工作情況
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員洩露
張某表示将配合相關工作
按要求認真閱讀并簽署了
《保密義務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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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國家安全機關幹警離開後,張某由于保密意識淡薄,轉頭将此事告訴了同僚,盡管張某還囑咐同僚“這事兒别亂說”,但“國家安全機關正在調查龐某”的消息還是傳到了龐某那裡,導緻辦案工作受到嚴重影響。
得知自己被國家安全機關調查後,龐某迅速逃匿,對國家安全機關辦案工作造成嚴重影響。後來,經過缜密偵查和精準布控,國家安全機關最終對龐某成功實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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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的行為
屬于洩露有關反間諜工作的
國家秘密
鑒于其本人有認錯悔錯表現
國家安全機關對其處以
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
同時并處三萬元罰款
來源:國家安全部微信公衆号、北京日報等(封面圖來源網絡,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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