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臨街商鋪破窗搭建扶梯,侵占業主公共空間業主不答應。”日前,安康市民王先生向華商報_二三裡資訊反映稱,他是城市風景業主,不久前小區外圍門面房不知什麼時候将面對小區内的窗戶進行了改造,擅自架設扶梯進入小區,對此小區部分業主認為此舉占用業主公共空間。
業主:小區外圍門面房擅自架設扶梯,質疑搭建不合法侵犯業主權益
“這樣的扶梯建設後,增加了社會人員随意進出的可能性,留下了安全隐患,而且容易給其他商戶效仿,侵犯了小區業主的權益。但是物業、社群、城管都不管。”王先生說。
4月7日,記者來到該小區看到,搭建扶梯的為一家火鍋店,扶梯位置在小區一圍牆牆角處,緊挨着的則是機車、電動車的車棚。扶梯則從二樓窗戶上開鑿後建的,走上去有兩層防火門,打開後看到,兩門之間的空間安裝有消防裝置。
租賃方:應消防部門要求營業場所超200平方米,需有兩條應急消防通道是以搭建扶梯
據了解,租賃方在建設該樓體時并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此舉屬于違建。但原設計并未設定應急消防通道,如果不搭建消防樓梯,則無法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自然也就無法營業。
整棟兩層的商鋪門面出租方郭女士說:“消防部門在檢查中提出,超過200平方米的營業場所,必須配備2個應急消防通道,開發商在建設門面時隻設定了一個門,根據消防要求就不滿足營業條件,通過多方考量後,在門面樓緊挨牆角的位置破窗搭建了一處消防應急疏散通道也就是此處的鐵制扶梯。既不影響他人通行,也不占用綠化帶,同時按照要求設定了兩個防火門。”
同時,她表示,對于業主的投訴她也向業主進行過解釋,但沒人能聽進去。作為房東而言,開發商原設計就沒有,是以她也是陷入比較尴尬的地步。
兩違辦:即使建扶梯是消防要求用于安全疏散,但未經規劃審批就屬違建
漢濱區新城辦事處兩違管控辦公室一從業人員表示,一般嚴格意義來說是不行的,必須要規劃審批的,他們在接到投訴後,去現場檢視了,對各方火鍋店和商鋪業主也進行了了解,商鋪業主表示做這個扶梯是為了消防安全,但目前也沒有看到任何消防部門給的檔案。
同時,他表示,餐飲作為公開場所,用餐高峰期人員比較多,面積超過一定規模必須要配備相應的消防通道,不過即使如此,搭建樓梯做消防通道也需要經過規劃部門準許,否則就屬于違章搭建。目前,他們也在核實中,如果該樓梯侵占業主公共面積,會上報給執法大隊處理。但是如果确實因為消防需要所建,也需要社群、物業、業主代表一起來協商化解沖突。
漢濱消防:對商戶的消防情況不了解,沒有下發過整改檔案,還需現場核實
4月8日,記者來到位于興安西路的漢濱消防救援大隊,從業人員表示,對城市風景小區門口火鍋店的消防情況不了解,系統也未查到相關的消防整改,因為區域廣、商鋪多,很多商鋪沒有監管到,對于該商鋪是否改過原有的消防通道,是否需要搭建樓梯作為消防通道,需要去現場進行核實。
記者手記:亟需相關部門實地檢視,從服務利益相關方來化解沖突
新聞事件中,小區業主投訴舉報是因為事先未經業主同意,搭建消防扶梯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侵占了業主公共利益。搭建扶梯未經過相關部門審批,不合理也不合法。
作為城管部門,根據城管執法部門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權,如果城管部門不處理,那麼就是明顯的行政不作為。作為審批部門,一方面租賃者、經營業者未送出材料進行申請,另一方面,即使送出申請如何辦理也成了很繁瑣的問題,而且如今此類情況比比皆是。作為消防部門,超過200平方米的營業場所需具備兩條消防應急通道,符合條件就可以營業,但是消防樓梯未批先建卻屬于違法建設,存在違法建設就必須拆除,拆除後卻又不符合消防驗收标準,不可以營業,這陷入了一個無解循環。然而這直接造成新設定的消防樓梯占用小區業主公共資源,沖突由此而生。在此我們也希望相關部門能積極從服務利益相關方,化解沖突,服務好市民。
華商報記者 陳永輝 編輯 汶威承 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