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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丈夫醜,抛夫棄子,離家38年,看兒子當上院長,馬上哭求認親

作者:萬史浮華

“你現在是院長了,就不認我了?果真是個沒良心的”。

2015年,長沙一所醫院門前,一位66歲的大媽沖眼前的男子吼叫着,而男子卻始終無動于衷。

隻因38年前,該大媽因為嫌棄丈夫長相醜陋,便抛棄了丈夫和丈夫長相相似的兒子,和女兒遠走高飛。

而現如今得知兒子已經成為醫院的院長,便苦苦來尋求,那她最終如願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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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皆有資訊來源,附在最後,但細節皆有潤色,請理智閱讀。

1.尋求記者幫助

這位大媽叫毛英之,而一切還要從她決定認回兒子沈一甯那天開始說起。

2015年,毛英之女兒早已出嫁,大多時候她隻是孤單一人,看着别人兒女雙全,兒孫環繞,于是對兒子的思念再也控制不住,于是她決定認回兒子。

可是這卻遭到了女兒的明确拒絕,無奈之下,年紀已大的她隻能偷偷的聯系到記者,希望獲得記者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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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面對記者,毛英之也好像找到了發洩口,說這麼多年,其實她一直在偷偷的思念兒子,當年抛棄兒子其實是迫不得已。

當年,家境貧窮,她的經濟條件根本不能支撐她撫養兩個孩子,而女兒年紀小,丈夫沈光煥還是一個男的,照顧一個女孩實屬不便,無奈之下,她隻能抛棄兒子帶走女兒。

說着她還從床底下拿出了一個小盒子,毛英之說裡面裝的是兒子小時候的衣服,這麼些年,隻要自己想念兒子了,就會拿出來兒子的衣服看看,說到這裡,毛英之已經泣不成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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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被毛英之所感動,于是決定竭盡所能幫助毛英之找到兒子,在毛英之的回憶下,記者很快帶領毛英之到達了他們之前居住的老家,可是時光變遷,這裡早已成為了廢墟一片,無奈之下,他們隻能離開。

那後來,他們是否找到了毛英之的兒子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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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找到兒子線索

就在記者和毛英之想要離開的時候,他們突然注意到旁邊有人走過來,于是記者就向他們打聽起沈光煥和他兒子沈一甯的事情。

而那些人說起沈一甯來也是滔滔不絕,直誇沈一甯是個有出息的,通過努力,考上了一家重點大學,畢業後更是進了一家醫院,現在已經是醫院的院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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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記者的詢問下,他們打算去醫院尋找沈一甯,可是卻被迎面來的另一撥人攔住,原來這一波人中,有沈光煥的親妹妹,她在得知有人打聽哥哥的事情後便匆匆趕來。

而沈光煥妹妹得知毛英之是來認親,想要尋回兒子的時候,表現得非常生氣,大罵毛英之就是一個惡魔,曾經殘忍對待自己丈夫和兒子,現在怎麼有臉來認親的?

随後沈光煥妹妹又說道毛英之的罪行,原來那些年,毛英之為了離婚,使勁的“作”,每天就是沉迷于花錢,不僅花光了家裡所有的存款,還欠下了1000元的外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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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買的那些吃的,都進了她自己和女兒的肚子裡,她的丈夫和兒子就隻能餓着肚子,甚至連兩人的衣服都是破破爛爛的,接着沈光煥妹妹又說了許多毛英之的惡行。

這不由得讓記者産生好奇,之前毛英之在尋求幫助時,哭的撕心裂肺,讓人動容,難道她說的一切都是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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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毛英之與前夫見面

随後記者又來到了沈一甯所在的醫院,但是卻被醫院的人告知沈一甯今天休息,在記者的交流下,他們取得了沈一甯的聯系方式,于是記者打電話給沈一甯,可是沈一甯在得知記者的意圖後,直接挂了電話。

随後記者又不斷地嘗試聯系沈一甯,沈一甯終于同意在醫院附近地一家餐館見面,一個小時後,沈一甯帶着父親沈光煥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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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英之和沈光煥一見面就發生了激烈的争吵,雙方都怒斥對方毀了自己的生活,毛英之說,在兩人離婚後,其實她還再嫁過,還再嫁過兩次,但都無疾而終,這一切都怪沈光煥。

毛英之不停的大哭着“是你毀了我啊,毀了我”,原來在兩人離婚後,沈光煥便懷恨在心,不論毛英之嫁到哪裡,沈光煥都會不厭其煩的上門騷擾他們的生活,導緻毛英之後面兩段婚姻也都無疾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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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面對毛英之的斥責,沈光煥一臉坦然,他說,怎麼可能做到不恨呢?當年兩人結婚後,家裡也算是家境富裕,小有資産,但是婚後,毛英之就一直作,對自己不好就算了,尤其是對自己的兒子還不好。

說罷,沈光煥還拿出兩個破碗,說當年毛英之把家裡的錢都花光了,為了還債,家裡變賣了一切資産,甚至家裡窮的連買新碗筷的錢都沒有了,他們就一直用破碗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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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說起兩人離婚的原因,沈光煥說道其實兩人離婚根本另有隐情,根本不是毛英之嫌棄他醜,兩人生活了那麼多年,嫌棄醜早就離了,何況生兩個孩子後,其實兩人離婚,毛英之根本就是另有隐情。

4.拒絕認親

說着,沈光煥便撩起了自己的褲腿,隻見在他的膝蓋處,有一塊大大的傷疤,原來當年沈光煥當年由于勞作,得了骨髓炎,隻要一用勁就疼,這也導緻沈光煥無法出門勞作掙錢,也是如此,毛英之嫌棄自己掙不到錢了,才同自己離婚,沈光煥還說到毛英之本質上就是一個自私的人,他根本不會同意兒子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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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說到這裡,毛英之就生氣了,她認為兒子現在已經大了,可以自己拿主意,根本不需要聽他這個父親的,毛英之一直催促着兒子認下自己。

可是沈光煥拉着兒子就走,根本不聽毛英之的話,沒有辦法,毛英之隻能緊跟其後,不斷說話,試圖讓兒子認下自己,可是兒子就是遲遲不說話,毛英之氣急了,破口大罵兒子是個白眼狼,出息了不認母親。

眼看着沈光煥和兒子越走越遠,不見人影,毛英之隻能回到家裡,恰巧的是毛英之回到家後,發現自己的女兒毛婷婷也在家,毛婷婷眼看着母親身後跟了幾個記者,好奇得不由問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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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知母親去認親,還沒認上,毛婷婷氣急敗壞,對着母親大罵到“活該,讓你不要認你騙要去認,沈光煥和沈一甯有什麼好的”?

此話引起了記者的好奇,為何毛婷婷對自己父親和大哥的态度這麼差,就連稱呼也不叫,而是直呼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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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意商談

毛婷婷将記者拉到一邊,說沈光煥根本就不配為人父,其實一開始也是對沈光煥充滿感激的,因為雖然父母離婚了,但是這麼些年,沈光煥也不斷地給過她錢,這些錢她都一筆一筆地記着,總計2820元。

可是就在毛婷婷剛參加工作的第一年,沈光煥就找到她,說要她還這些年自己給她的錢,總計5000元,毛婷婷反駁道,自己剛參加工作,根本沒有那麼多錢,再說了沈光煥這麼些年,給她的錢也根本不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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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兩人協商,決定毛婷婷給沈光煥4000元,此後兩者沒有關系,沒有錢,于是毛婷婷隻能找同僚借錢,好不容易湊夠了4000元,才給了沈光煥,至此,毛婷婷就決定與沈光煥和沈一甯斷絕關系。

記者聽了,也不由的唏噓,好好的一家人,非得鬧成現在這個樣子,但是毛英之的訴求還必須要得到解決,無奈之下,記者又不得不聯系了沈一甯,希望他可以和毛英之好好談一下,最終,沈一甯終于同意了記者的請求,不過他表示想先見一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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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結婚原因

再見到記者後,沈一甯也說了自己的想法,在他心裡,毛英之就是一個惡魔,因為毛英之,一家人分散,不僅如此,因為毛英之的“作”,家裡欠下大量外債,他的童年就是悲慘的,他一見到毛英之就想起自己悲慘的童年,那是一塊不可觸碰的傷疤,他根本不願意提及。

但是盡管如此,他還是願意以後給毛英之養老,等她以後不能動了或者生病了,可以去照顧她,但是平常的見面就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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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将沈一甯的想法告知毛英之,毛英之聽後,隻是歎了口氣,并沒有再多說,随後,在記者的安排下,母子兩人終于聚在一起吃了頓飯。

雖然在這頓飯中,沈一甯一句話都沒說,但對于毛英之來講,她已經很滿足了,随後記者又不由的問道,當初毛英之為何要嫁給沈光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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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結語

毛英之說道,當年家裡貧窮,自己還有一個弟弟,父母為了弟弟結婚,就将她嫁給了當時家境還算不錯的沈光煥,可是當時她覺得沈光煥長相醜陋,根本配不上她,也反抗過。

可是拗不過父母,最終還是嫁給了沈光煥,她本以為日久生情,老人們都是這樣過來的,可是生下愛兩個孩子後,毛英之還是覺得自己根本不喜歡沈光煥,于是就一直想離婚。

最終雖然她如願離了婚,可一家子卻弄得誰也看不慣誰,不知道現在毛英之有沒有後悔呢?

參考文獻:

紀錄片《鄉裡母親38年等你叫聲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