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虛榮心和吸引粉絲
深圳一名男子
多次通過網購警察制服和裝備
拍攝視訊和照片上傳至短視訊平台“耍帥”
不料被網友識破舉報
4月3日
記者從深圳市警察局龍崗分局獲悉
該男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入戲太深!男子身穿警服在短視訊平台“耍帥”被行拘
3月19日,深圳龍崗警方接群衆舉報,稱在某短視訊平台刷到一名男子身穿警服的自拍照和視訊,但男子的神态、舉止、氣質并不像真正的人民警察,懷疑是冒充警察進行違法活動。
接報後,龍崗公安分局荷坳派出所立即對該短視訊賬号進行核查,并于當天下午将嫌疑人陳某(男,40歲)抓獲。同時,警方還在陳某住處查獲一批警察制服和裝備等。
現場詢問中,陳某如實交代了其為了滿足虛榮心,達到博取流量、炫耀自己的目的,多次通過網絡管道購買警服和裝備,并拍攝身着警服的照片、視訊到短視訊平台的違法事實。
經查,陳某實際是龍崗某企業的保安員,國中教育程度。
在短視訊平台上,陳某有800餘名粉絲,因其個人賬号日常“搬運”了多個各地公安官方賬号釋出的視訊,是以當他釋出自己身着警服的照片和視訊時不少粉絲和浏覽者難辨真假而在評論區誇獎其“帥氣”“威武”,陳某也坦然“入戲”享受着這種“榮耀”,并未有任何澄清之語。
最終陳某因非法持有、使用警察标志、制式服飾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裝等後果很嚴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裝和警械,由國務院公安部門統一監制,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管理,其他個人群組織不得非法制造、販賣。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群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沒收非法制造、販賣、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深圳龍崗警方提醒,切勿為一時虛榮而觸犯法律。如果發現非法制販、穿着和佩戴警用品違法犯罪線索,請積極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廣州日報微信公衆号 作者:王納、全滌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