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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婚戀平台套路多退費難,花6萬沒找到對象,退款不足四千

作者:南方都市報

被央視3·15晚會曝光過後,婚戀平台的銷售套路、服務亂象并沒有收斂迹象。

近日,南都記者陸續接到多起關于MarryU婚戀平台的爆料投訴,涉及實際服務與承諾不符、費用明細模糊不清、退費難、洩露客戶個人資訊等問題。

南都記者就此走訪MarryU佛山門店了解具體情況,自稱是MarryU佛山門店服務總監的從業人員表示,“公司也不是強買強賣,我們也沒有說堅決不能退費,該退給你的還是退的”,“我們也承認服務中會存在一些瑕疵問題。”此外,南都記者也嘗試聯系MarryU總部了解情況,截至發稿時,仍未收到相關回複。

套路1

組“狼人殺”交友局 誘導購買會員服務

來自廣東的陳曉(化名)是一名建築行業的普通職工,偶然看到MarryU婚戀平台的廣告後便下載下傳了APP。注冊後不久,他收到MarryU線下門店的電話,稱“有女生看上你了,有沒有時間去現場見面,順便登記成為會員。”

陳曉向南都記者表示,當時他拒絕了,但後續MarryU線下門店仍然不斷打電話催促見面。在陳曉同意前往門店了解女方的情況後,MarryU紅娘“黎老師”将他帶往佛山線下門店溝通詳細情況。但在MarryU門店裡,陳曉并沒有如期見到那位“看上他”的女生,反而在門店紅娘的勸誘下支付了一筆35800元的“服務費”。

另一位女性消費者林月月(化名)則是在一場狼人殺交友局的誘導下進入MarryU的線下門店。林月月向南都記者介紹,她最初看到MarryU在小紅書上釋出“狼人殺、劇本殺的單身戶外活動”,宣傳介紹“和可愛的人一起脫單”。“考慮到是多人戶外活動才報名參加”,林月月稱,後續MarryU方面多次通過電話聯系其前往參加活動,介紹内容也均為狼人殺、劇本殺等戶外活動。

然而,來到MarryU婚戀線下門店後,林月月卻被告知戶外活動變成了“單人精準比對”。門店裡,多位MarryU從業人員圍着林月月進行了長達4小時的推銷服務,為了盡快脫身,林月月才答應付費。随後,林月月以未接受MarryU婚戀平台任何服務為由提出全額退款,遭到了門店的拒絕。

針對這種情況,上海中聯(廣州)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王昊向南都記者分析表示,MarryU方面以“戶外多人活動”為由吸引消費者,但到場後卻變為“單人精準比對”,這确實存在欺騙消費者的嫌疑。“如果MarryU方面在推廣活動中故意隐瞞或誤導了活動性質,使消費者産生了誤解,那麼這種行為就構成了欺騙。”

南都記者在小紅書平台檢索發現,MarryU婚戀官方賬号下仍有關于“狼人殺”的組局活動公告,公告介紹報名人數為“10人+”,男女比例不低于6:4,宣傳圖檔也顯示為多人合照。南都記者嘗試聯系MarryU小紅書客服了解活動詳情,截至發稿時未收到回複。

這家婚戀平台套路多退費難,花6萬沒找到對象,退款不足四千

MarryU狼人殺活動推廣頁及消費者提供的報名頁面。

套路2

花費近6萬沒找到合适對象 退款僅3800元

2023年8月,陳曉在MarryU佛山門店簽訂了為期6個月的“鉑金會員”服務套餐合同,其所繳納的服務費用為35800元。陳曉向南都記者表示,他支付數萬元服務費的原因在于MarryU紅娘“黎老師”承諾非常有信心幫助他在平台找到對象。

然而實際情況卻是,服務期内MarryU佛山門店既沒有按照合同内容履行服務,紅娘“黎老師”的口頭承諾也落空。

陳曉提供的合同顯示,MarryU需要在“服務期内推薦或引薦人選為6人”,但陳曉回報半年内MarryU佛山門店成功推薦給他的隻有2人,“另外有一人根本不符合其擇偶标準,我明确提出不想見,在紅娘催促下才同意見面,見面後也沒加微信。”門店登記表記錄顯示,實際推薦人數為3人。

為此,陳曉前往MarryU佛山門店申訴,要求退款90%,但門店從業人員提出“僅退費4160元”。“合同裡說的是服務期間推薦人選,并沒有說一定要安排見面,這是兩個概念”,MarryU佛山門店服務監督主任解釋稱。南都記者注意到,雙方對此在合同中約定:乙方推薦候選人不完全符合标準,但甲方認可并完成約見的視為提供一次推薦或引薦服務。

最終雙方反複争辯後,MarryU同意将退款金額提至7450元,但陳曉堅持應退款90%。

同樣在MarryU佛山門店簽訂合同的胡宇(化名)也向南都記者投訴稱,他在2023年7月和MarryU佛山門店簽訂第一份“全婚戀會員服務”合同,付費29800元。“介紹了兩個以後說我形象有待提升,聊天技巧太差了,需要全面提升”,胡宇稱,接着MarryU佛山門店從業人員引導他簽訂了第二份費用高達29800元的“咨詢服務”合同。然而,在接受了情感咨詢課程教育訓練後,胡宇最終也沒能夠找到與之比對的對象,尋求退款時胡宇被告知隻能退3800元。

套路3

先交錢後給合同 未明确各項服務收費标準

與此同時,多位消費者提出,與MarryU簽署合同的過程存在諸多疑點,簽署合同之後仍然對服務明細不清楚,詢問門店從業人員,對方也無法給出解答。

據陳曉回憶,與MarryU佛山門店簽訂合同之前,門店從業人員不僅沒有給出具體明細,還曾出現誘導貸款行為,且“交了錢很久才給合同”。“他們拿我手機看我支付寶餘額、花呗額度、借呗額度,還叫我開花呗把2萬元(花呗額度)全部取出來,不夠再用借呗。”陳曉稱。

對此,上海中聯(廣州)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王昊表示,“先交費後給合同”的做法并不符合正常的簽合同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應當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明确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并達成合意。先交費後給合同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可能構成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在簽訂合同前提供完整的合同内容,以便了解并同意合同條款。

無獨有偶,胡宇也提出合同中具體收費情況不明晰的問題。胡宇介紹,在簽訂合同前MarryU方面并未給過課表規劃,而退費是按照課程完成比例來計算的,胡宇在退費時才被告知他付費29800元的“咨詢服務”内隻有12節課,“已經上過9節課,是以課程完成比例為75%。”

對此,胡宇要求“服務監督主任”給出費用明細,但該服務監督主任卻僅列出了違約金(退費需要扣除30%違約金)和情感服務成本費。在胡宇多次追問情感服務費詳情後,該服務監督主任隻能給出一張上課日期記錄表,仍舊未列出收費明細。

此外,南都記者在比對陳曉和胡宇簽署的合同後發現,兩份同為鉑金會員的“全婚戀會員服務合同”,差别僅為一節情感咨詢服務,金額卻相差6000元。胡宇簽署的“咨詢服務合同”中,同樣沒有标明咨詢服務具體内容,若以12節課計算,相當于每節課收費2483元。

據陳曉介紹,在合同簽訂前的溝通過程中,除了違約金,MarryU方面沒有提及任何費用,但在退款時,服務監督主任卻一一列出了應當扣除的多項費用,“平台費包含平台流量曝光費、建檔費、後期制作PPT的人工費用等。”當問及每項服務對應收取多少費用時,對方則閉口不提。

這家婚戀平台套路多退費難,花6萬沒找到對象,退款不足四千

消費者提供的“全婚戀會員服務合同”截圖。

“如果合同金額存在差異,如MarryU在前期溝通交費過程中未明确指出各項收費标準,同時合同中也未交代具體明細,那麼MarryU的做法是不合規的。”王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了解所購買商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包括價格、費用等。商家應當在簽訂合同時明确告知消費者各項收費标準和退款規定,否則可能構成欺詐行為。另外關于退款時突然出現的建檔費、平台費、約會見面服務費等費用,如果這些費用在之前的溝通或合同中并未提及,那麼在退款時突然提出是不合規的。商家不得在消費者未知情或未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增加或改變費用。”

現場

總監承認服務有瑕疵 “消費者花錢買教訓”

近日,南都記者來到MarryU位于佛山的線下門店進行走訪,在溝通退費問題時,一位自稱是“MarryU佛山門店服務總監”的從業人員稱,“公司也不是強買強賣,我們也沒有說堅決不能退費,該退給你的還是退的”,“我們也承認服務中會存在一些瑕疵問題。”

該服務總監還表示,“我覺得我們能幫到很多人,但是很多人會覺得上當受騙了,那順着你們的話講,今天真的是花錢買教訓對吧,下次簽合同的時候看清楚對不對,下次學會去拒絕别人”。

此外,南都記者也試圖向MarryU佛山門店服務監督主任了解收費明細情況,該服務監督主任僅表示,“見一個人接近6000元吧”,卻仍舊無法給出具體金額。此後也依然堅持退款方案中“約會見面成本”的總金額便已經是“詳細清單”了。

南都記者也嘗試聯系MarryU總部“杭州邁優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截至發稿,仍未收到回複。南都記者注冊MarryU婚戀APP試圖從内部詢問客服,賬号卻被平台拉黑處理。

起底公司

涉及多條糾紛 曾被通報違規收集資訊

據公開資料介紹,MarryU婚戀定位新生代高端婚戀平台,隸屬于杭州邁優文化創意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為黃鎮。

天眼查顯示,杭州邁優文化創意有限公司關聯多起民事案件,其中包括服務合同糾紛、人格權糾紛、不正當競争糾紛等等。

南都記者搜尋發現,在黑貓投訴平台上MarryU婚戀關聯1572條投訴,其中投訴内容包括“退費難”“虛假宣傳”“誘導貸款消費”“強制打開支付寶看花呗的額度和信用卡額度”“關小房間哄騙洗腦消費,消費才放人”“三天試用期,直接取消試用期,到期還是自動扣費”等多個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有消費者在MarryU平台申請退款後,轉而遭遇個人資訊洩露,被拉入一個疑似詐騙的QQ群。

一位消費者向南都記者透露,他在MarryU婚戀平台申請退款後,收到自稱是“MarryU退費組”的來電表示,“近期收到諸多投訴,目前被迫全額退費,需要添加QQ賬号‘378****373’處理退款相關問題。”但随後卻被誘導進一個購買基金的QQ群中,群公告稱,需先下載下傳“景順總辦APP”,且“先購入債券後退款”。

這家婚戀平台套路多退費難,花6萬沒找到對象,退款不足四千

“景順總辦”退款QQ群群公告截圖。

對此,南都記者聯系景順長城基金方面了解情況,其相關從業人員回複稱,“我司從未授權任何第三方應用或個人以任何形式進行所謂‘退費’‘回款’操作,我司有且僅有一款名為‘景順長城基金’的APP,所謂的‘景順總辦’‘景順基金’等名稱的APP均屬假冒,敬請大家務必警惕和甄别,切勿輕信及下載下傳使用,避免個人資訊洩露及财産損失。”

南都記者留意到,去年11月,依據《個人資訊保護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認定方法》等法律法規,浙江省網信辦依法查處“MarryU相親交友”等違法違規App156款,存在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未經使用者同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違反必要原則收集等問題,責令限期15日完成整改。

這家婚戀平台套路多退費難,花6萬沒找到對象,退款不足四千

浙江省網信辦依法查處“MarryU相親交友”詳情。

行業亂象

婚戀平台套路深,多家機構被通報後問題依舊

回顧國内網絡婚戀市場起步于2003年,中國第一家婚戀網站“世紀佳緣網”成立,同一時期,另外兩家婚戀巨頭百合網、珍愛網也先後誕生。此後,三大婚戀巨頭不斷完善着婚戀網站的商業模式,并在2009年相繼實作盈利,核心商業模式都是紅娘牽線、會員收費。

然而,經過二十年發展後,這一市場并沒有變得更成熟和标準化,反而愈發亂象叢生。其中以2017年鬧得沸沸揚揚的蘇享茂翟欣欣事件,讓公衆對網絡婚戀平台的信任危機徹底爆發,三大平台創始人紛紛套現離場。

與此同時,新興崛起的陌生人交友平台不斷崛起,搶食着傳統婚戀交友平台的市場。但無論傳統的婚戀平台還是新興的交友平台,問題都層出不窮。

南都記者統計發現,目前國内較大的婚戀交友平台有世紀佳緣、珍愛網、有緣網、百合網、網易花田、伊對、知己網、我主良緣、Soul等,十多家企業都曾出現不同程度的違規行為。

早在2015年,國家網信辦、公安部、工信部等多個部門就曾聯合開展“婚戀網站嚴重違規失信”專項整治,依法關閉128家嚴重違規失信婚戀網站(含網站婚戀頻道),并通過約談等方式責令20餘家網站整改或停網整頓。

2021年9月26日,江蘇省消保委釋出了《婚戀交友平台服務狀況消費調查報告》,調查發現世紀佳緣、百合網、珍愛網、網易花田、我主良緣等平台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退費規則不明确、宣傳承諾不兌現、會員資訊稽核形同虛設等問題,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和資訊安全權等合法權益。

同年12月,江蘇省消保委線上約談了百合佳緣、我主良緣、珍愛網,上述平台均就報告中發現問題詳述整改情況及下一步整改措施。同月,針對個别婚戀機構侵犯個人隐私、欺騙套路消費、惡意營銷、服務條款含糊不清等問題,上海市婚姻介紹機構管理協會也約談了百合佳緣、珍愛網、我主良緣、壹嘉緣等四家婚介機構。

繼被曝存在惡意營銷、誘導付費、提供虛假資訊等問題後,2022年上半年,婚戀平台又因存在低俗、色情資訊被網信辦約談。針對網易花田、百合網、世紀佳緣、珍愛網等8家婚戀平台存在低俗色情資訊破壞網絡生态問題,北京、上海等多地網信辦分别對平台予以約談,責令其全面清理排查違法違規資訊,并分别予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中國消費者協會在《2022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中,繼續點名婚戀平台會員服務亂象。一些婚戀平台收取高額服務費,但實際服務達不到約定标準,有的對會員資訊稽核把關不嚴,甚至提供“婚托”虛構交友、結婚需求欺騙消費者。

2023年3月,京津冀消協組織聯合開展的婚介服務消費調查顯示,部分婚介服務機構存在資訊稽核不嚴、“紅娘”資質有待規範、實際服務與承諾不符、退款難、個人資訊洩露隐患等問題。

今年的3.15消費者權益日,央視再次曝光多家婚戀平台利用焦慮收割消費者。記者先後通過珍愛網、世紀佳緣、戀愛課等多家婚戀公司的面試,成為了一名“婚戀紅娘”。在這些婚戀公司的專業教育訓練中,講師強調要“抛誘餌”、篩選客戶财産狀況,讓客戶把婚戀平台當成唯一希望,用年齡焦慮、生育焦慮、離異後小孩的感受等痛點,誘導消費者購買價格動辄上萬元的會員服務。随後,世紀佳緣、珍愛網均釋出官方釋出緻歉聲明,稱會整改線下門店。但公衆顯然并不買賬。“多年老慣犯了,道歉模闆改都不改一下啊。”有網友評價道。

律師建議

上海中聯(廣州)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王昊:

首先消費者應該仔細檢查與MarryU簽訂的合同,并重點關注合同中關于推薦服務的具體條款。特别是關于“乙方推薦候選人不完全符合标準,但甲方認可并完成約見視為提供一次推薦或引薦服務”的部分,這将是關鍵證據之一。如果發現服務與合同内容不符,可以保留相關證據,如聊天記錄、郵件、短信、如合同或服務過程中支付了任何費用或款項,應保留相關支付憑證,如銀行轉賬記錄、發票等等。進一步與商家進行溝通,表達自己對服務的不滿和合同内容不符的情況。要求商家解釋原因并提供合理的解決方案。如果商家無法解決問題或态度消極,可以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或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者起訴。

MarryU宣傳的“精準比對”應當是基于其服務内容和專業能力對消費者作出的承諾。如果在實際服務過程中,消費者按照合同要求配合了所有服務環節,但最終仍未能實作簽約目的,那麼MarryU方面可能存在虛假宣傳的問題。其次,MarryU方面在前期溝通中向消費者作出的口頭承諾,如“不可能的,我們也要吃飯的”以及“希望最後相信他們一次,保證讓他找到滿意的對象”等,雖然沒有書面記錄,但如果消費者能夠提供證人證言或其他形式的證據來證明這些承諾的存在,那麼這些口頭承諾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闫創律師:

先交費後給合同不符合正常簽訂合同的流程,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等,正常情況是應該讓消費者先看合同,合同條款經過消費者審閱,沒問題才繳納費用。

關于收費标準不統一、誘導消費者通過貸款方式消費、服務與合同不符、以及虛假宣傳等問題,作為消費者第一是要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要求予以解決,消費者要堅定主張維權的态度。另外建議通過起訴的方式解決,該類糾紛屬于服務合同糾紛,消費者可舉證證明平台公司未能履行服務合同所約定義務,沒有滿足消費者的預期利益或者達成消費者的期望等角度,進而可以主張平台公司返還所繳納的服務費。

出品:南方都市報政商資料新聞部、上海新聞部

采寫:南都記者 馬甯甯 汪陳晨 實習生 朱可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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