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土地承包期限内,村委會這“五大禁忌”,關乎咱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作者:小欣說法

在大陸農村治理中,村委會是基層群衆自治組織,負責協助政府管理村莊事務,維護村民權益,但是一些村委會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違法行為,損害了村民的利益,尤其是承包期内,村委會有哪些事兒是堅決不能插手的。為了讓大家看個清楚明白,那麼下面就由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史西甯主任律師來跟大家聊一聊。

1.不得私自收回承包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承包期内,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也不能調整承包地。”

土地承包期限内,村委會這“五大禁忌”,關乎咱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承包期限還未到,隻要不是承包方自願退還承包地,村委會作為發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若是村委會一定要強制收回村民承包地,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不能僅憑一句話就收回,收回承包地需要對村民在承包地上的投入産出進行評估補償然後才能收回。總之一句話,村委會不能強制無償收回承包期限未到的承包地,就算是進城落戶已經不在本村生活的村民承包地也不可以無償收回。

2.不能随意将承包期限未到的承包地

流轉給其他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條,對村委會作為發包方的權利進行了限制。

農戶享有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條件下的處分權,也就是說,隻有承包農戶本人才有權決定是否流轉其承包的土地,以及如何流轉。在承包期限内,任何未經承包農戶同意而進行的土地流轉行為都是非法的,村委會必須尊重并維護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土地承包期限内,村委會這“五大禁忌”,關乎咱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如果需要進行土地流轉,應由承包農戶自願提出申請,并按照法定程式辦理相關手續,確定流轉行為合法有效,切實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不受侵害。

3.不得剝奪外嫁女的

土地承包經營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條,對村委會作為發包方的權利進行了限制。

土地承包期限内,村委會這“五大禁忌”,關乎咱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大陸法律嚴格保護農村婦女的土地權益,村幹部不得剝奪其土地承包經營權。無論是婦女結婚還是離異,在原居住地有土地的,但是在新居住村沒有土地,那麼原居住地所在村的村幹部不得以戶籍不在該村為由強制收回婦女土地;若婦女婚姻變動後,在原居住地沒有土地的,若在新居住地遇上土地重新發包或小範圍調整,那麼新居住地所在村的村幹部不得以新入村人口為由,拒絕向該婦女配置設定土地。

4.不得強迫承包方簽訂含有

不合理條款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條,對村委會作為發包方的權利進行了限制。

土地承包期限内,村委會這“五大禁忌”,關乎咱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在土地承包合同中,若村幹部約定了嚴重不符合土地事實、違背承包方意願、違反法律法規的條款,強迫承包方簽訂該類合同,那麼所簽署的相關的合同條款将視為無效。

5.不能認定農村的房屋及建築

為違法建築

在沒有經過确認的情況下,對村民進行非法拆遷,屬于對農民權利的侵害。村民委員會無權對違法建築進行鑒定,若真需要強制拆遷,村民委員會應按照法定的程式配合政府實施,而不能自行做出強制拆除決定。廣大農民要切實保障自身的正當權利,勇于扞衛村委會的違法拆遷。

土地承包期限内,村委會這“五大禁忌”,關乎咱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綜上所述,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内,村委會的角色定位應該是服務者和監督者,而非幹預者或剝奪者。唯有如此,才能確定大陸農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有效運作,保障農戶的根本利益,進而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的穩步實施。

史主任提醒

拆遷是一個長期鬥争,需要全面專業的知識,需要對全局的把控,需要對法條的合理運用。即使一個有着多年訴訟經驗的律師,也在不斷地學習和更新,才能在一個案件中冷靜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斷。而對于非法學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龐大的課題,不能僅靠短時間的惡補可以達到的。是以在遇到任何拆遷問題的時候不妨問問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進行專業維權。

繼續閱讀